理论教育 正确认识道德意志,行善知善

正确认识道德意志,行善知善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主义扬弃了西方哲学家有关意志的学说,在肯定自由意志重要性的基础上,指出:“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那种能力。”与绝对自由论者夸大意志自由相反,宿命论者完全否定意志的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道德自主性、创造性必须得到肯定。道德意志能够通过发动或抑制某些欲望、动机、情感,调动信念和理想的力量,为实现确定的目的作出积极努力。

正确认识道德意志,行善知善

意志自由是主体在多种可能性中根据自己的需要、意志、信念、理想和素质进行选择的能力。意志自由是个体人格力量的体现,它保证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认为喜欢和值得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来塑造自己的德性和价值。意志是人所特有的。黑格尔曾说过,动物有冲动性但没有意志。

马克思主义扬弃了西方哲学家有关意志的学说,在肯定自由意志重要性的基础上,指出:“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那种能力。”意志自由、道德自律的最终根源在社会生活的实践,它受制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及其道德规范,产生于对这些规范的把握。人是社会的人,人的意志自由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和提高的。虽然在具体的选择处境中,个人可以超越某些条件的限制,作出自己所认为正确的抉择,但从整体上看,个人的选择要受着社会提供的各种条件规定的可能性的制约。

第一,个人选择的对象是由社会产生的,个人只有在社会所能提供的可能性之间进行选择。马克思曾说过:“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的,并不是在他们选定的条件下创造的,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的。”这些条件也决定了个人选择的范围,个人只能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选择,而无法超出这一范围。

第二,个人选择的方式要受到社会的政治法律和道德的限制。在一定的社会时期,会产生特定的上层建筑,严格限制人的选择方式,以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对于超越这一界限的选择,法律往往施之以惩罚,道德则施之以谴责。

第三,个人选择的能力是在社会中发展起来的。由于人生活的环境、所受的教育个人努力程度等方面的差异,人与人在选择能力上会有很大不同。有的人在选择中表现的自由度大些;有的人在选择中就会不那么得心应手。无论如何,个人的选择能力要受制于社会条件的影响。(www.daowen.com)

总之,绝对自由论者把社会条件与意志自由绝对对立起来,并用后者否定前者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其根源在于未能正确把握必然与自由的辩证关系

与绝对自由论者夸大意志自由相反,宿命论者完全否定意志的作用。宿命论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由不可抗拒的命运事先安排好的。人无法进行道德选择。宿命论有两种表现形态。宗教预定论认为,一个人的生活等都是由神的意志预先决定的。佛教中的“轮回报应说”即是一例。机械环境决定论认为,人的行为选择完全是由外界环境决定的,人只是环境的傀儡,只能屈从于环境。一位学者对此还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环境好比一架巨大而转动的水泥搅拌器,每个人只是搅拌器中的一颗小石子或沙粒,它身不由己,只能随着搅拌器的转动而转动。这就是说,人只能听命于环境,无法自主地进行选择。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道德自主性、创造性必须得到肯定。如果没有为行为定向、调节并克服障碍、抵御外在诱惑的道德意志,就没有什么道德的主体性和自觉的道德行为。无视意志的自主性,压抑主体的内在意愿,势必导致道德宿命论,甚至直接否定个体的存在。因此,道德意志在道德目的的确立、决策、执行、自控等方面的功能是必须正视的。道德意志能够通过发动或抑制某些欲望、动机、情感,调动信念和理想的力量,为实现确定的目的作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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