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的品德结构中,道德认知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分。道德认知是指人们对一定的社会道德关系以及关于这种社会道德关系的理论、原则和规范的理解和掌握。这里的“知”包含两种意义:一种是指关于对象、事物、关系的知识。这种知识包括关于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知识,对人的道德行为是必要的。因为道德行为不是孤立的,它首先是社会的行为,是具有一定社会生活内容的行为。没有一定的生活知识,就不能产生具有一定生活内容的行为,当然也不可能产生道德行为。一般地说,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可以称为事实的知识。还有一种“知”,是作为道德行为的知,主要是指道德价值的知识,是应然的知识,即“应当如何”的知识。道德的行为就是出于“应当”的行为。
对“应当”的认知,是道德行为的主观条件。没有对“应当如何”的认知,对自己应当如何行为无知或半无知,就不可能产生真正自觉的道德行为。正因如此,我国古代思想家非常强调道德认知对一个人道德行为所起的作用。例如,孔子认为,有了认知才会有坚定的信念,他在《论语·子罕》中说:“知者不惑”;又认为认知乃是人们道德行为的前提条件,在《论语·述而》中他说:“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荀子认为,只有以理“识道”,才能提高道德的自觉性;只有“知明”,才能保证“行无过”。
从人的品德形成的规律来看,道德认知是形成良好品德的基础。人的品德的形成,要经历一个由自觉认识到选择行为的过程,就是从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到道德行为的综合过程。人往往是先接受有关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教育,对行为的是非、善恶、美丑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产生与此相适应的爱憎情感后,才在道德情感激励下去选择道德行为,并为抵制外来的困难和内心的困扰,产生把道德行为坚持下去的道德意志。这样,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才能凝结成一定的道德品质。可见,道德认知是道德品质形成的先导和基础。(www.daowen.com)
但是,我们强调道德认知是品德的先导和基础,并不是说道德认知必定决定品德水平。苏格拉底认为道德认知水平与品德水平必定完全一致:道德认知高者,品德必高;反之,品德必低。苏格拉底的错误在于,他认为品德隶属于认识、知识范畴:“德性即知识”,从而便把一个人的品德与他的道德认知、道德知识完全等同起来。亚里士多德指出:“苏格拉底把德性当成知识,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在知识方面,一旦一个人知道了知识的本性,就会推出他是有知识的(因为如果某人通晓了医药的本性,他就立即成为医生,在其他知识方面也一样);但是,在德性方面却不会有这种结果。因为如果某人知晓了公正的本性,并不立即就是公正的,在其他德性方面也是这样……所以,德性不是知识。”有了对道德“应该”的认知,可能产生道德行为,也可能不产生道德行为。从认知到行为是一个由内到外、由知到行、由想到做的转化过程。实现这个转化的中介、动力,取决于道德认知、情感、意志、信念的共同作用,由此,方能产生综合的效果,实现由知向行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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