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声乐教学与表演艺术:考察和学生成果

声乐教学与表演艺术:考察和学生成果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师的一般文化修养还表现在准确、生动、富于激励性、充满感情色彩的语言表达、落落大方的衣着举止、仪表风度等方面。⑥接受能力差,歌唱状况差或一般。以上这些问题都是考查学生完成学业的情况。

声乐教学与表演艺术:考察和学生成果

(一)声乐教学的主体—教师

声乐教师和其他类型的教师一样,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和人类文明火炬的传递者,是一份崇高的职业,除此之外它还有自身的职业特殊性,即声乐教学中教师面对的教学对象是不同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音乐基础、文化修养、思想素质、性格爱好以及年龄、身体和心理素质都各不相同。这些诸多方面的个体差异和个性特点,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因材施教

除此之外,对声乐教师的素质还应有以下几方面要求:

1.基本条件

(1)在高等院校接受过良好的专业教育和训练,成绩优良并拿到了规定的学历和学位。

(2)有扎实的演唱基本功、较为全面的歌唱技能和正确的歌唱审美观

(3)有良好的音乐理论知识和声乐理论基础。

(4)有较好的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知识基础。

(5)有敏捷的听辨能力。

(6)有一定的钢琴伴奏能力,上课时能为学生伴奏。

(7)有良好的课堂教学组织语言。

2.较高条件

(1)精通一门以上的外语,有一定的该国古典文学功底。

(2)有较好的钢琴伴奏能力,而且能够自弹自唱。

(3)不但有事业心、责任心,而且有顽强克服困难的毅力,以及灵活多变的教学手法。

(4)豁达、开阔、心胸坦荡,善于与他人合作,能够很好地驾驭师生关系,保持良好的课堂气氛。

(5)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除了授课外还有组织做学术报告的能力。

3.职业道德与修养

声乐教育领域里人才培养的成功与否有诸多的因素,但教师职业道德、思想修养的好与差、艺术水平的高与低是十分重要的因素。

(1)职业道德

声乐教师必须“以身为教,为人师表”,为师者能否拿到“金钥匙”不仅取决于他的学识能力,还取决于他的世界观、道德面貌、意志、情感等方面的修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要求:

①热爱声乐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有崇高的道德责任感。

②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对学生有强烈的责任心。

③不断进取,有学而不厌的学习精神,能不断地丰富自己的知识容量,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声乐教师应具有广博的一般文化修养,具有较合理的知识结构,不能仅仅懂自己的专业。一般来说,文化修养与音乐专业修养的关系就像一个底边平放的等边三角形,文化修养视为底边,音乐专业修养视为三角形的高,底边越长,三角形的高度就越高。也就是说,文化修养能起到提高音乐专业修养的作用,所以,作为声乐教师要尽可能多地学习和吸收文、史、哲、地、数、理、化等传统人类文化学科的成果和一切可以学习和吸收的新知识,增强自身的文化内涵、修养,扩大自身的知识面,以便于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教师的一般文化修养还表现在准确、生动、富于激励性、充满感情色彩的语言表达、落落大方的衣着举止、仪表风度等方面。增强自身魅力,并对学生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

(2)专业修养

声乐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演唱基本功、较全面的歌唱技能和声乐理论知识外,还必须具备和会运用基本乐理、和声、曲式、声乐史等音乐专业理论知识。

除此之外,声乐教师还应具有高雅的审美情趣、敏锐的审美知觉、高尚的审美理想,只有具有高雅的审美情趣,才能辨别音乐生活中的真善美。那么教师在选材上才能选择高尚健康的音乐作品给学生学习,从而陶冶学生情操;具有敏锐的审美知觉,才算具有“音乐的耳朵”,才能领略并引导学生领略音乐的美;具有高尚的审美理想,才能真正理解声乐教育工作的意义,使自己的声乐教育工作真正成为音乐教育,而不是纯技术的教育。

(二)声乐教学的客体—学生

1.声部的确定

在声乐教学中,学生嗓音的划分和确定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它关系到学生在今后声乐学习中的顺利进行、歌唱状况甚至发展前途。

声乐教师在教学之前必须搞清楚学生的声部与声音类型,才能采取相应的训练措施,以及选取相应的教材,为了使学生在声乐学习的道路上正确顺利的发展,就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准确的根据、正确的鉴别确定学生的声部。

在界定声部及声音类型的依据中,各个声部所具有的特色特征是最重要的依据。因为嗓音条件良好的人,他们的音域都可以扩展到2~3个八度。

如当今世界著名的女高音歌唱家马丽琳·霍恩,她可以从女低音的音域很流畅地唱到女高音的音域,如果仅仅根据歌唱的音域来确定她的声部,那就会产生误解和声部判断的失误。因此,以音色特征来确定歌唱者的声部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声乐教学中,教师要特别细心听辨、仔细分析,以便准确无误地确定学生的声部和声音类型。

2.接受能力及歌唱状况

在声乐教学中,由于学生的嗓音条件、音乐基础、文化修养、艺术趣味、性格特征等都各不相同。因此,每个学生的接受能力和歌唱状况也不尽相同。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接受能力强,歌唱状况也较好。这种情况的学生一般生理条件好而且有一定的演唱基础,乐感也比较好。

②接受能力强,歌唱状况不好或一般。这种类情况的学生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嗓音条件不好,但他的音乐基础、文化修养比较高。

③接受能力一般,歌唱状况好。学生的原有演唱水平、文化修养、音乐基础不好,但本身的条件好,再加上自己的刻苦,所以出现这种情况。

④接受能力一般,歌唱状况一般或较差。学生原有的演唱基础一般,音乐文化修养一般,自身条件一般,学习努力程度一般。

⑤接受能力差,歌唱状况较好。这种情况也常出现,主要是因为学生的原有音乐文化基础差,但学生的嗓音条件好,而且非常刻苦努力钻研。

⑥接受能力差,歌唱状况差或一般。主要是因为学生原有的知识基础差,再加上本身条件不好又不用功,所以各方面都很差。

3.完成学业

完成学业指学生课后完成学习的情况。如在音乐课中教师给学生指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学生体会到了正确的感觉,那么,下课后学生是否努力去巩固正确的感觉,克服原来的老毛病。

另外,学生在自己学习的过程中出现疑难时,是自己独立思考去解决难题还是请同学或老师帮忙。老师在课堂上布置的作业,如布置了几首新曲子,学生能否完成,完成的程度如何?以上这些问题都是考查学生完成学业的情况。

4.未来发展愿望

同是学习声乐专业的学生,但他们的发展方向是不同的。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歌剧音乐会演员型、歌舞和音乐剧型、教师型、理论和评论型。

这四种类型虽然在歌唱基本功和演唱技能的训练来讲都不可少,但它们的侧重点又不同。前两个类型都需要加强表演训练,歌舞和音乐剧类型的人才培养还需要训练在体态运动较剧烈时,如何尽可能保持正常歌唱状态;教师型的发展方向需要在适当的阶段多听各位教师的课,加强教学方法和声乐曲目的学习;理论和评论型的学生还应锻炼逻辑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www.daowen.com)

因此,声乐教师对学生的未来类型有个初步判断是非常必要的。

(三)教师授课质量—教与学

1.教学大纲完成情况

教学大纲完成情况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察:

①根据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内容完成了多少,未完成部分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以后又是怎样补上的。

②有没有超出教学大纲的现象。

③保持学习教材的连贯性,是否按计划学习了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

④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实践部分,即最起码的实习、实践的完成情况。

2.学生参与学习情况

在声乐教学过程中,教师虽然起着主导作用,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是为“学”而存在、服务的。声乐教学活动是一种离不开学生参与的,而且是学生的一种能动的、主动的活动,声乐教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的发挥情况,并成为教学过程中教师教授的效果和教学过程成败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衡量:

①学生上课时是否注意力集中,并努力和老师配合。

②下课后学生是否努力克服上课出现的毛病、问题。

③教师布置的声乐曲目能否及时完成,完成情况如何。

④当出现疑难问题时是靠自己思考弄懂,还是请老师或同学指导。

⑤对声乐学习感兴趣吗?是一般还是很感兴趣等。

3.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声乐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手段。教师借助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掌握知识,形成声乐学习的技能、技巧。从而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正确的发声系统知识。对声乐教师运用教学方法的评价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①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师能否根据自己的水平、本节课的具体教学任务,以及具体学生的具体问题来恰当地选择教学方法。

②所采用的各种教学方法是否相互关联、互相配合、相辅相成。

③教学方法的使用是否有利于刺激学生的学习和形成学习动机

④教学方法是否有利于发展学生探讨知识和创造精神。

⑤教师在课堂上提出的问题是否明确?难易是否恰当,符合学生的水平。

⑥教师在防止学生负担过重方面所做的努力如何。

4.教学语言

语言是师生之间在教学活动中相互联系的最主要的工具,教师的语言修养是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因为教师的语言表达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因此我们也必须把它作为评价教师授课质量的一项指标。评价教师的教学语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教师在讲授时,语言是否清晰、简练、准确、生动,能够深入浅出

②讲课时是否条理清楚、逻辑严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③说话是否通俗、快慢适度、注意抑扬顿挫。

④能否坚持用普通话教学。

5.教学原则

教学原则是教学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根据教育方针、教学目的、教学任务和教学过程产生的规律,对教学所提出的基本要求,是指导教学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是教师组织教学的准则和依据,也是教学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正确的贯彻教学原则,是实现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

声乐教学是一门技术性与实践性很强的音乐艺术学科,声乐的课堂教学内容丰富、形式各异,对象不同,情况千变万化,方法灵活多样,解决问题的手段和途径各不相同,它虽没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但仍有自身的规律可循,这就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评价:

①声乐教学中是否把思想性、艺术性、科学性融为一体,使三者相互结合、相互统一。如选择声乐曲目时是否选择思想性、艺术性较强、训练价值较高的中外声乐作品的教材等。

②因材施教的原则。在声乐教学中,教师面对每一个教学对象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音乐基础、文化修养等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依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因人而异,区别对待地做出不同要求和施以不同的教学方法。

③循序渐进原则。如解决学生歌唱发声中存在的问题时,要分阶段,有主次的进行,还有选择曲目的教材难易程度上应按照学生的不同年级、不同程度,由易到难,以易为主。

④启发诱导的原则。声乐教学中的启发诱导,首先体现在将抽象的声乐理论与声乐概念,深入浅出地用简单的形象比喻启发学生,如以“小提琴的弓手”或“手风琴的风箱”来比喻歌唱呼吸的作用。

⑤形象直观的原则。如教师用简单易懂的手势、形象生动的眼神和表情,使学生一目了然地领会到教师的要求与提示。

⑥整体协调的原则。如把发声的技巧、歌唱的语言、完美的音乐和思想感情的表达有机的融合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⑦辩证统一原则。如在歌唱中,状态的“用力”与“放松”,呼吸的“控制”与“流动”的训练。

(四)教学模式

声乐教学的模式,在这里是指声乐教学的授课方式。一般来说有三种:个别课、小组课、集体课。

1.个别课即小课,是由一个教师给一个学生授课的教学模式。这种一对一的授课方式,要求教师对所授课的每个学生,都要有各自的教学计划和教材(发声练习曲与教学曲目),从而在教学中体现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此,个别课教学的针对性强,因材施教的特点强。

声乐个别课教学主要侧重于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教会学生如何运用科学的发声方法与技巧进行歌唱。

2.小组课即中课,是由一个教师给一组学生授课的教学模式。可将学生按声种、声部或年龄、性别、程度等特点分组进行授课,教学曲目也可分为全组“必唱曲目”和个人的“自选曲目”两套教材。在教学中,既要解决学生的共性问题,又要解决学生的个性问题。

在小组课中学生可以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激励,取他人之长,补个人之短,同时也可观摩教师的教学方法。了解不同声部的教学特点,广泛地接触和熟悉更多的声乐作品。

声乐小组课教学侧重于学生教学能力的培养,既教会学生如何歌唱,又使学生学会如何教别人唱歌。

3.集体课即大课,是由一个教师给一个班的学生授课的教学模式。这种集体课的教学方式,可以进行集体歌唱训练,也可采取集体课与小组课或个别课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如集体练声,分组唱歌,个别纠正;或集体练唱,个别抽唱,学生讨论,教师点评等方式方法,也可以进行声乐欣赏与观察,声乐专题讲座等。

声乐集体课教学的重点是侧重于学生声乐理论知识的学习与声乐作品的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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