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希腊起到十三世纪初,音乐的形式一直是单声部。其演唱形式主要是独唱、齐唱、领唱、说唱和吟唱。如古代史诗《伊利亚特》《奥德赛》都是由盲人诗作者荷马创作,并以说唱的方式来演唱的。中世纪时期,音乐被宗教垄断,欧洲教会、寺院中的《圣赞歌》开始风靡一时。
十一世纪起,由于手工业和商业得到发展,城市开始兴起,音乐也从宗教、寺院中解放出来,出现了用音乐反映民间生活和世俗情感的世俗音乐,并产生了一大批流浪艺人。
十二世纪,法国最先出现游吟歌手,游吟歌手的演唱是以城堡宫廷为中心,他们用简单乐器伴奏,除吟唱骑士业绩外,还歌唱爱情和抒发对自然景色的感触。
十三世纪,德国出现了恋诗歌手。
十四世纪,德国市民行会中又出现了名歌手,名歌手自称是恋诗歌手的继承人,但歌唱的内容仍具有很浓厚的宗教色彩。世俗音乐的兴起,大大丰富了声乐艺术的内容,使音乐艺术得到了快速发展。
十五世纪,尼德兰乐派大大发展了复调合唱的对位创作技巧,扩大了合唱的声部。在尼德兰乐派创作的合唱曲中八至十二个声部合唱曲是最常见的,最多的时候可以达到三十六个声部。在使用体裁方面多为弥撒曲、经文歌和日常音乐生活的歌谣曲等。尼德兰乐派十分注重合唱曲中每一个声部的流畅性,因此,在演唱中要求演唱者对音阶要唱得清晰,节奏要轻巧,换气要敏捷等,这些要求无疑对声乐艺术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演唱风格上也由圣咏的庄严、古朴而变得繁华、多饰。尼德兰乐派虽注重声部旋律的流畅,但却忽视了各声部旋律之间的谐和,使得复调音乐复杂难懂,歌词听不清楚。(www.daowen.com)
十六世纪,意大利作曲家帕里斯特里那、奥兰多、第·拉索最早运用了和弦创作多声部合唱曲,避免了这种各声部之间不谐和的现象,乐曲开始变得柔和、协调,音色清澈透明,于是无伴奏合唱盛行起来。
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歌剧开始兴起。歌剧是从人文主义出发的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它要求用真实的、有力的、戏剧性的艺术手段来表达人的感情,抒发对大自然的爱和对爱情生活的追求。歌剧开始成为新艺术风尚的代表。歌剧最初产生于十六世纪末,意大利佛罗伦萨一些具有进步人文主义思想的音乐家,如佩里、卡契尼、卡伐里埃和诗人里努契尼等成立了一个创作小组,由于受到文艺复兴时期新思想的启迪,他们创作出具有很强艺术感染力、能够表现真实的思想感情的独唱曲。于是,产生了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歌剧,这就是佩里根据里努契尼脚本写的《达芙妮》。1597年,该剧在柯尔西宫邸演出,轰动了佛罗伦萨,遗憾的是这部歌剧的音乐部分没能流传下来。1600年佩里又根据里努契尼的脚本写了一部歌剧,题名《犹丽狄西》。这是现存最早的歌剧,佩里、卡契尼在歌剧中创作了一种新颖的旋律风格—宣叙调。歌剧的诞生,宣叙调的出现,随之而来的是用什么样的声音来演唱的问题。佛罗伦萨创作小组的成员们突破旧传统的束缚,决定采用自然的声音代替过去用童声或假声演唱的传统唱法,改由男性演唱男角、女性演唱女角。为使宣叙调的演唱具有古希腊人在广场上演唱悲剧那样的效果,必须使歌唱有充足的呼吸支持、丰富的共鸣、清晰真切的语言和洪亮而致远的音质。于是,他们在前人探索的基础上,创作出了一种崭新的演唱方法,即“美声唱法”,意大利语为“Bel canto”,也可译为“美妙的歌唱”和“美丽的歌曲”,这是一种音质优美、圆润、甜美、柔和、连贯、轻松自如的演唱方法。
十七世纪,意大利威尼斯的蒙特威尔第在歌剧戏剧性音乐表现上做出了巨大贡献。蒙特威尔第首创了“主导动机”的创作手法,并运用器乐伴奏来烘托气氛,发掘宣叙调的感染力,并注意刻画人物心理。因此,他在歌剧史上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十七世纪,威尼斯是欧洲歌剧演唱的中心,威尼斯歌剧的特点是:注重抒情咏叹调形式,开始使用“美声唱法”,较少运用合唱、管弦乐,剧情趋向复杂,用小乐队演奏幕前曲等。
十八世纪,那波里歌剧占据了歌剧舞台的领导地位,其代表人物是亚历山大·斯卡拉蒂。之后,那波里歌剧在欧洲乐坛一直雄霸一百年左右,对整个欧洲声乐艺术的发展影响极大,它的特点是倡导通过音乐来概括和展开人物,抒发感情,声乐部分有华丽的装饰,整部歌剧形成带有交响性的三乐章序曲,咏叹调形式开始规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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