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媒介批评学:揭示媒介真实性

媒介批评学:揭示媒介真实性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闻必须真实,真实性是新闻工作需要坚持的第一原则。所谓新闻的真实性是指新闻报道中的每一个具体事实都必须合乎客观实际情况,即表现在新闻报道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情、原因和经过都能经得起核对。梁启超是中国对新闻失实较早进行批评的一个报人。因为新闻失实招致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批评,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媒介批评学:揭示媒介真实性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句颇为流行的比喻性判断充分说明了“真实” 对于新闻的至关重要性。真实是新闻区别于文学、艺术等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也是新闻存在的根据和最基本条件。新闻必须真实,真实性是新闻工作需要坚持的第一原则。所谓新闻的真实性是指新闻报道中的每一个具体事实都必须合乎客观实际情况,即表现在新闻报道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情、原因和经过都能经得起核对。新闻报道要真实,这个要求看上去简单,但一到实际工作中就显得异常复杂。从人类新闻传播史的角度看,新闻失实如影随形,几乎从未离开过人类的新闻传播活动。新闻真实性之所以如此重要,原因就在于“新闻是人类认识客观事实世界各种方式中的一种具体形式。”[2]从受众收受新闻的心理角度看,没有一个受众希望自己所收受的新闻存在虚假或失实之处,因为那样无异于自己甘心受到愚弄和欺骗。早在20世纪初,美国学者约斯特就这样说过:“一切新闻的主要因素是真实,如果一条新闻并不道地的真实的话,刊登这条新闻的报纸也就和这个荒谬的报道一样的荒谬。”约斯特还这样说:“如果真实是真正新闻的试金石,如果新闻内在真实是新闻品质的衡量尺度,那么整个报纸就应被这种尺度来衡量。”[3]也这就是说,真实性是人们衡量媒介品质的首要尺度。

对新闻失实现象进行批评,直接导因当然是新闻失实的发生并产生了社会危害,从而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从19世纪前叶到20世纪中叶,是现代意义的报纸在中国产生并发展的时期。现代报纸问世之初,道听途说之事,狐精鬼怪之谈,竟作新闻发表。造假、杜撰几乎与现代报纸同生同长。所以有研究者认为:“新闻失实在各地的新闻机构中,只有程度上的差异,没有有无之别。新闻失实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具有相当普遍性的现象。”[4]新闻失实必然招致人民的批评。梁启超是中国对新闻失实较早进行批评的一个报人。1896年他编辑《时务报》伊始,即发表《论报馆有益于国事》的专题新闻学论文,详细地条举了当时报刊存在的五大弊端,其中即有以新闻真实性为着眼点的批评:“军事敌情,记载不实,仅凭市虎之口,罔惩夕鸡之嫌,甚乃揣摩众情,臆造诡说,海外已成劫灰,纸上犹登捷书,荧惑听闻,贻误大局。”[5]这表面上是在对新闻失实的原因进行探讨,其实是有感而发,有的放矢,是对当时普遍存在于新闻界不良弊端的声讨和批判。从新闻采访方式的专业角度,对新闻失实进行原因追索,说明梁启超已经注意到新闻失实的产生与新闻采访方式之间的关联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梁启超对新闻失实现象的认识不断深化,1917年1月12日,他在北京报界的一次讲演中,开始从反映论的角度批评新闻失实:

报纸为社会之缩影,社会之事事物物,无不影射于报纸,欲知社会之真相者,须于报纸中求之,此定例也。中国之报纸则不然,虚虚实实,令人迷离徜恍,不可辨别,无以名之。请以电影为喻,电影馆林立,互相竞争,制造影片之人,惟日求新奇以炫人目,骤观之,俨若真有其境,真有其事其人,实则皆制造影片之人,意想假造,未可遽认为事实者也。中国之社会固不良,然尚不若报纸上之蜃楼海市,不可端倪。报纸上之社会,与实际上之社会,成为两截,此亦奇异之现象也。[6]

作为一个满怀政治抱负,对报界寄予很高希望的资深新闻工作者,面对久治不愈的新闻失实,他虽难免有些悲观苍凉的无奈,但仍不信春风唤不回,对未来有十足的信心:“然此为一时之现象,苟报界中坚人物,力矫其弊,必有挽回之日。”[7]他既对新闻界人士,也对媒介批评抱有无限的希望。

在中国新闻界,进入20世纪之后,随着报纸从政论本位向新闻本位的转型,报纸对本报专电重视有加,专电的有无、多少成为衡量报纸实力的一个象征,一些财力和人力比较薄弱的报纸,为了增加自己的竞争筹码,遂玩起了“制造电报”的障眼法。这种把戏起初有所奏效,以致各报心照不宣纷纷加以模仿,民国以降的几年间,却愈演愈烈,风行一时,但也很快为明眼人所揭破,遭到社会上有识之士的谴责和不耻:(www.daowen.com)

就余所见所闻,吾国报社,往往有因电稿缺乏,又恐阅者轻其缺乏电稿,于是有造电之事,或将通信原稿,化繁为简,即不然,而本诸原意,改易数字,或从他处消息,略加揣测,为模棱语,注以时刻地点,即作本社专电。尤可噱者,明为造电,而故阙衍数字,注曰“电码不明”,以委过电局。偶因造电员未到,或到而未造,则于专电栏中,注曰“本日专电未到”,以反证其原有专电。此等作伪,不必聪明之士,即可识破,久之而真实之专电,及其评论记事,亦均不能见信于人,是诚诈而愚者也。况以造电之工夫。从事新闻记事,其价值固不减于专电,又何苦为此自欺欺人之拙事哉?吾甚望吾庄严可贵之报界,应速革此陋习也。[8]

新闻失实对媒体形象造成巨大伤害。所以现代新闻学者任白涛先生指出,失实新闻在过去对于读者,虽可一时瞒过,但在今天则很容易被揭破真相。明知道读者之不可再欺,而仍欺之,是非欺读者,乃自欺耳。且因为惯造伪电,即便实在专电,亦为读者所忽视。这种如历史上“狼来了”的教训,媒介不可不自我省惕戒惧。

建国以后,虽然我们各级领导机关和新闻媒体一再强调新闻要真实,但新闻失实现象仍无法杜绝,甚至有时候新闻失实数量之多,令人瞠目。据湖南出版的《新闻工作通讯》刊载相关资料透露,《湖南日报》1981年见报失实稿件50篇,1982年65篇,1983年则猛增到129篇。1979年,新华社国内新闻共发更正66条,平均每月5.5条。实际失实新闻远比这个数字多得多。1982年和1983年,我国分别进行过两次规模较大的受众调查。1982年在北京进行的调查中,认为新闻报道“可信”的只占回答该问题人数的24.2%。1983年在浙江作调查时,则仅为22.7%。

1984年8月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在《中央中央宣传部关于转发〈全国新闻真实性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指出:新闻失实已成为“当前新闻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9]的重大问题。因为新闻失实招致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批评,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有材料显示:“新华社国内部去年(1979年——笔者注)收到来信七千三百多件,今年1到4月份收到二千二百九十多件,其中批评失实的信件,约占十分之一。”[10]揭露新闻失实报道,分析新闻失实原因,探讨新闻失实治理措施,成为媒介批评中的一个重要话题。媒介批评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读者来信,有的是学理性分析,有的是长篇大论,有的是短小精悍、寥寥数语的小品随笔上海的《新闻记者》杂志从2001年开始,连续每年进行该年度的“十大假新闻”评选活动,作为一种颇为特殊的媒介批评形式引人注目。该刊在初次公布“十大假新闻”的编者按中说:“2001年,可谓是中国假新闻的‘丰收年’,从年头到年尾,传媒源源不断地生产出五花八门、令人瞠目结舌的假新闻。为了全面‘检阅’2001年假新闻的‘重大成果’,以提请新闻界同仁自重,本刊特评选出 2001年十大假新闻,并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今后,本刊拟每年评选当年的十大假新闻。不过,但愿我们的‘阳谋’会落空:这次评选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新闻记者》的“十大假新闻”评选活动,融揭露、分析和批评于一体,可谓是一种别开生面、生动活泼的媒介批评,在新闻业界、新闻学界都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十大假新闻”评选成为该刊每年的一个制度性内容设置,并引起其他一些媒体模仿,如百度新闻也曾推出“2011年十大假新闻”。百度的“十大假新闻”评选,虽然从专业标准看不无可推敲之处,但其曝光虚假新闻典型案例,净化新闻环境的努力,也是值得赞许和称道的一种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它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我国的媒介的真实性批评不断向更广、更深的方向挺进,成为媒介的一种自觉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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