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版面是一门创意性很强的艺术,对报纸版面进行规划设计最能体现新闻编辑工作者的美学追求,版面设计作为报纸版面的一种外观表现形式,必须为报纸内容的传达服务,为传播效果优化服务。1904年发刊的《时报》,是一家在业务方面锐意改革的大型日报。此前中国报刊都采用书本式,《时报》打破成例,首创今天对开报纸、分为四版、两面印刷的现代型版式。梁启超撰写的《〈时报〉发刊例》中,蕴涵着丰厚的对报纸进行整体设计的美学思想,尤其在内容编排方面表现突出:
本报编排,务求秩序。如论说、谕旨、电报及紧要新闻,皆有一定之位置,使读者开卷即见,不劳探索。其纪载本国新闻以地别之;外国新闻,以国别之。
本报编排,务求显醒。故一号、二号、三号、四号、五号、六号字模及各种圈点符号,俱行置备。其最要紧之事则用大字,次者中字,寻常新闻用小字。用大字者,所以醒目也;用小字者,求内容之丰富也。论说批评中之主眼,新闻中之标题,皆加圈点以为识别,凡以省读者之目力而已。[5]
这涉及到版面“秩序”的美学问题,而且这种美学上的考虑是为了实现报纸版面设计的“定读性”功能。正是这种自觉的美学追求,使得“《时报》出世之后不久,就成了中国知识阶级的一个宠儿”,[6]并引起《申报》《新闻报》的仿行,使报界面目一新。
降至“五四”时期,美学在中国传播更为迅猛广泛,并渗透、波及到其他很多社会文化领域,人们一方面在批评中国报纸“满纸糊涂,失去新闻之本旨、报纸之资格者,固比比皆是也”[7]的现状,另一方面从改良报纸本身出发,进一步明确提出了“编辑上审美的整理之必要” 问题,从服务于报纸之间的竞争考虑编辑审美的工具性价值及功能:
试思阅报者之情状如何,大抵皆于百忙余晷,偶一寓目,同业印出之报纸几何,则汗牛充栋矣,吾之报纸若无特色以唤起阅者之兴趣,以竞胜于同业,则必受自然之淘汰。然则必如何方可使阅者注意,而不忍释手乎?评论要正大适当,记事要精敏翔实,文艺杂件,要名贵出色,此尽人皆知也。然虽有此良好之材料,苟排列印刷,有失整齐,复缺少补助文字不足之标识图画等事,则决不能使阅者满足,而良材几等于废物,此审美的编辑。所以为至要也。[8]
如何做到“审美的编辑”?作者提出建议:(1)善用铅字的字体字号,书法务期优美,点画必须清晰,曲尽刻画,疏密适度,巨细分明;(2)专设图影制版部及图影储藏室。凡名人名物名地,即其他有兴趣有关系之图画摄影,无不竭力搜集,随时随地,映得新鲜照片,于极短时间,制为悦目怡心之图像,达于阅者之前;(3)助文符号须明了而统一。应由报界公会,准诸通国之所习,即新文学之所需,将辅助文字诸符号,讨论统一,先为说明,报告社会,然后一致采用。余若报目、题额、栏线、骑缝诸事,亦宜加以考究整理,以求得美观。(www.daowen.com)
任白涛则是从培养读者“定读性”的角度出发,来批评当时的报纸“排列及组版,芜杂陋劣”[9]的状况,他指出:“所有一切应载之材料及揭载之场所,务应用艺术上之原理及人类之心理立一定之形式,守一定之方位。”[10]如此,报纸版面设计才能服务于读者阅读的需要。同时,任白涛又深刻地指出,报纸版面的美学追求不能脱离内容的需要:“惟兹所云之捕捉的功夫者,非指件件之文稿,乃统合报纸之全部促进读者嗜欲之功夫也。如插入美丽之绘画,指定种种之活字等,皆为此计。虽然,绘画不宜太多,太多则秩序凌乱,反足令人生厌。大字不可滥用,滥用则纸面驳杂,易淆视线。”[11]报纸的美感表现在版面上,必须是一种整体之美,所以,他特别强调“为大组(大样)时,宜注意纸面之调和。其原则有二。一曰对照,一曰均齐。”[12]只有版面上的传播元素互相配合,才能造成真正的美感。
从实用性的新闻编辑方法升华为具有美感意蕴的编辑艺术,既是报纸编辑实践长期发展累积的产物,又是媒介竞争的必然结果。在中国报刊实务研究方面,编辑学是起步较早而且成果相对丰硕的一个领域。20世纪20年代初叶即有编辑学的论著问世,但当时还只是从“技巧” 的层次上去审视编辑问题。到了20年代末,随着编辑理论的发展,特别是学界和业界从“编辑法”的角度不断对报纸进行学理性批评,人们对报纸编辑问题的思考开始超越形而下的技术层面而跃升到形而上的艺术层面,认为新闻编辑不只是进行消息文字的处理,“而且要对于全篇幅上的排式和设置,有一种相当的活泼的更调,使读者映到眼帘里,觉得新颖悦目,否则,一条条像陈列什么物品似的,挤在纸张上,一翻开便对读者给予一种厌恶的印象,形式上已经给予一种恶感,连带要影响到新闻内质里面来。所以编辑的艺术,已经成为一种报纸的前提了。”[13]将版面美学设计提高到决定报纸存在前提的高度进行分析,这对于后来中国报纸编辑学理论内涵的丰富和扩展无疑具有重要的引领意义。
新闻标题属于编辑学的范畴。但新闻标题制作看似简单,其实并非易事,用极精炼简洁的字句概括新闻,必精于此道者方能为之。早期中国报人的标题意识淡漠,新闻标题制作质量不高,甚至出现“间有报纸,因新闻不足,多加题以塞篇幅”[14]令人啼笑皆非的现象。对标题艺术进行相对集中批评的是《时事新报》的编辑周孝庵。长期的编辑实践使他对标题有着较为全面深刻的认识,并从美的角度提出标题的制作要求:“标题为编辑上极重要之艺术,须将记事之活动性,全部表现,令读者一见即领其意味,故秀美而生气勃勃之标题,实为新闻之骨髓,足以助长读者之兴味,而津津不倦。自他方面言之,有好新闻而无好标题,既不足以发人兴趣,而新闻之价值亦为之抹煞不少。”[15]他以警察厅长被刺新闻为例,罗列几个不同的标题进行比较式,对“昨讯式”的标题大加批判:
标题所最忌者,在守旧不变,在不将事实要点揭出。各报通病往往一事件之末,加以“昨讯”,“昨闻”,“近讯”,“要讯”,“近纪” 等字样,致读者虽阅标题,尚不明真相——读毕新闻,始得了然。以最近撤兵一事言:如“翔昆撤兵近闻”,“奉军撤防之昨讯”之标题,读者能不阅新闻而知其事实乎?耗费光阴,莫甚于此;一事件如此,以报纸全体计之,则所耗读者光阴,岂不惊人?但苟易以“翔昆军队全撤”,“第一军已撤四旅”,则事实了然,忙迫之读者可无庸再细阅新闻矣![16]
周孝庵认为当时吾国报界在标题制作方面有两个通病:“(一)为标题之不整齐。吾人常发见有并列之小标题,或为六字排成,或为五字,‘标题美’既失,即不雅观。(二)为带有批评语气之标题,如‘警佐不应草菅人命’,‘医生岂能索诈’等等,均宜避免。”[17]标题齐整确实是构成版面审美价值的重要部分,周孝庵的批评既触及到新闻版面的美学功能,又从标题是新闻的一部分、新闻不应与评论混同的角度出发,主张标题只表达事实,以保持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题目非发表意见者也。于新闻题目之中,发表意见,虽非绝对不可行,然用之宜有限度,切不可以此而妨害其真正之目的也。”[18]从新闻专业主义角度看来,这种观点对推动新闻标题制作艺术的提高,显然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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