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是新闻媒体的血液,徐宝璜称之为“有力之商业媒介”。对媒体而言,广告的本质就是提供经济支撑,它既可以维持媒体新闻报道的独立,成为满足读者新闻需要的保障,也可以成为媒体满足金钱占有欲望的工具。新闻与广告共同处在报纸的版面之上,媒体如何定位广告,如何处理新闻报道与广告登载之间的关系,是评判新闻媒体品格高下的重要指标。有些媒体表面上以报道新闻、引导舆论为幌子,其实质是满足自己追逐金钱的贪卑欲望。当以金钱为猎取对象的时候,媒体的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往往就只能是欺骗人的口号了。蔡元培很早就注意到了某些媒体版面上所表现出的这种人格分裂:“新闻自有品格也。吾国新闻,于正张中无不提倡道德;而广告中,则诲淫之药品与小说,触目皆是;或且附印小报,特辟花国新闻等栏;且广收妓寮之广告。此不特新闻家自毁其品格,而其贻害于社会之罪,尤不可恕。”[11]充分暴露出某些报刊工作者心口不一,虚伪可憎的真面目。广告也是报纸传播的内容之一,广告在传播信息的同时,也附载着思想意识,如果广告传播的思想意识与报刊的编辑宗旨相违背,就会破坏刊物的整体性,削弱刊物的传播效果,甚至事与愿违。
新闻纸起源于记载新闻、传达消息的需要。新闻纸,顾名思义,以新闻为本位。登载广告只是附属性质,是为支撑新闻纸生存服务的,若本末倒置,以登载广告猎取金钱为首要目的,则势必演变成以广告为本位。新闻纸的职务和使命,是指导社会,领导群众,引人以入光明正大之途,故其对于新闻之记载,固应慎重选择;而于广告之登载,也不可忽视。“登载广告,其内容如何,措词如何,虽非出自记者之主意,然代登与否,是记者底责任,倘使代人登载了一篇广告以后,对于社会发生恶的影响,报纸与记者,不能不负相当的责任;所以报纸之登载广告,仍须看看其广告对于社会有无恶的影响,方可登载。”[12]早在20世纪30年代,李锦成就分析了当时广告中有如下三种不良表现:
一是含有诲淫性的内容:
花报上常登出窑姐的名字,说她是姿首可人,风流跌宕;说她是具有沉鱼落雁之容,含花羞月之貌;戏报常常登有坤伶某某,丰神绝冶……柔腰轻躯,巧笑美目,怎么风流,怎么可爱……甚或把她的照片印登出来,令到一般血气未定的青年,趋之若鹜,此等广告,固含毒素。其他又有登载药品与医生的广告,什么“清毒止淋丸”,“破天荒的花柳圣药”,“梅毒完全保险”等类广告,一般浪子色迷看见花报戏报说得那样的快乐,而这些报纸又载有这样的保险品,简直行桥过水,一概无妨,毅然去干了。这一样来,风俗就日趋于恶劣了![13]
二是含有诲赌性的内容:
赌博为害之烈,夫人而知。而赌博之最发达者,莫如我国;赌博形式之最多者,也莫如我国;因赌博而施出种种狡计之多者,更莫如我国;所以我国近年的人,因赌博一事,而登载广告招徕者有之。例如某处演戏,征收某项赌租若干;某处赛马斗狗斗蟋蟀;某处开奖彩票等等,不一而足,此种广告,实有妨害社会,败坏风化。[14]
三是含有导人迷信的内容:
迷信之害,烈于洪水猛兽,稍有识者,都知所警戒;惟是一般腐败相士,每不惜牺牲金钱,大登其广告,什么“一言定祸福”,“一笔判英雄”,什么“知道趋吉避凶”,什么“五行阴阳”……尽其五花八门的手段,务达其渔利之目的而后已。一般无识之妇女与头脑冬烘者流,昧于理智,受其诱惑,堕其陷阱,为害不浅。我们当新闻记者的人,应本其指导社会之责任,拒绝登载此项广告,免至贻害社会,同时更须撰著文章,力陈其弊害,使一般民众知其毒害而远之。[15](www.daowen.com)
人们阅读广告与阅读报纸上的新闻、文艺性内容有着不同的心理期待,广告内容所附载的思想意识不为一般人所注意,广告中潜藏着大量的不健康内容,即在人们缺少警惕的心理状态下隐蔽地流毒社会。中国现代媒介批评史上,已经有人从这个角度指出:黄色广告比黄色新闻更为可恶!
为什么我们认为“黄色广告”比“黄色新闻”还要坏呢?首先,因为“黄色新闻”毕竟是新闻,是社会的真实现象,记者采访到这一类新闻,编辑们将他刊出来,尚与事实不算违背,“黄色广告”却不然,广告是可以随意捏造的,比如现在流行于欧美各国的,对于假药的夸大而且虚伪的宣传,刊登广告的药品商人,可以将一种有害于病人的药,宣传得如何如何可以在极短时间内“根治”什么什么“固(痼)疾”,有“药到春回”的神效……诸如此类的情形,不用说,在登广告的人,是昧起良心,捏造事实,作欺人欺世的宣传,在刊登广告的报纸,则是“助纣为虐”。为了区区的广告费,不惜帮助广告主欺骗读者,播散有毒的种籽。这是多么下流的行为与品德。可是,目前在我国的新闻界,竟有某些报纸为了区区广告费,不惜替黄色的广告主刊出黄色的征婚启事,而且还接连刊出许多有关这一启事的新闻,甚至还刊出×××先生的应征书出来,在登广告的人刊登这类的广告,已经有失常态,为她刊出启事的报纸还为她大大地义务宣传,且有发起“应征”“运动”的象征,这对于社会尤其对于一般青年,是多么有害呵!是不是负责某些报纸的人,准备将青年们引诱至堕落腐化的深渊中而后快呢?[16]
黄色新闻和黄色广告的泛滥,源于媒体对经济利益的过分追求,一些以营业性为宗旨的报纸,为了牟取经济利益,不惜牺牲宝贵的新闻报道版面来登载广告,其行为背后的“司马昭之心”暴露无遗。
我国的大报过于营业化,却是一件无可讳的事实,简直是广告报!报价并不因广告之多而特别减低,国民的购买力既每况愈下,费了许多钱买着一大堆广告报,反而不及费较低的价钱买一份小型报纸看看。尤其可怪的是,竟将特刊的地位当广告卖,大发行其“淋病专号”,满纸“包茎之害”,“淋病自疗速愈法”,替“包茎专家”大做广告,替“花柳病专家” 大吹牛,“一经着手,无不病根悉除”,“方法之新颖,手段之老道,可谓无出其右”,于每篇文字下面还要用“编者按” 的字样,大为江湖医生推广营业,好像报馆所要的就只是钱,别的都可不负责任。[17]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为广告披上新闻的外衣,大概是媒介自我也感到明目张胆地为这些所谓的梅毒、花柳病专家大做广告,有污秽社会、诲淫诲盗的嫌疑,故而用所谓的科学、医术来为自己遮羞隐丑,原因无他,唯“钱”在作祟耳。“就是文学小囡囡,也会觉得逐段看去,即使不称为‘广告’的,也都不过是出卖旧货的新广告,要趁‘国难声中’或‘和平声中’将利益更多的榨到自己的手里的。”[18]媒介这种自欺欺人的拙劣手法,当然瞒不过社会上众多有良知者的眼睛,尤其瞒不过媒介批评主体的眼睛,将其隐藏其中的祸心点破,善良的人们就不再上当。
2006年国庆期间,中央电视台播放的一则化妆品广告中,蒋雯丽扮演的妈妈与年幼的儿子之间的一番对话,其中有儿子对妈妈说“妈妈,长大了我要娶你做老婆”之语,从而引发了一场空前的大讨论。一些人认为,童言无忌,孩子天真的话语体现的是母子之爱,不可用成人的眼光来对待。但更多的人则认为,这样的广告情节有“乱伦”之嫌,内容倾向性不健康,应该停播。反对者的重要理由是,广告不是个人私语的亲情屋,广告的传播性决定它必须遵从公共道德伦理规则,否则它就会造成误导,破坏公共伦理秩序。[19]应该说,这一批评确实并非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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