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新闻内容道德失范行为的批评

新闻内容道德失范行为的批评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媒介与社会风气之间的正相关性,一直是中国新闻工作者构思新闻职能的支点。中国现代新闻学的开山者徐宝璜在《新闻学》中将提倡道德列为新闻纸职分之一,极力主张新闻纸应立在社会之前,引导社会入于正当的途径。[6]以读者为起点开展批评,追求新闻传播健康有益的社会效果,是中国现代媒介批评的重要特色。然而中国的习惯,这些句子是摇笔即来,不假思索的,这时不但不会想到这也是玩弄着女性,并且也不会想到自己乃是人民的喉舌。

新闻内容道德失范行为的批评

媒介与社会风气之间的正相关性,一直是中国新闻工作者构思新闻职能的支点。近代著名报人王韬很早就明确赋予了报刊的社会教化功能:“乡里小民不知法律,子诟其父,妇谇其姑,甚或骨肉乖离,友朋相诈,诪张为幻,寡廉鲜耻。而新报得据所闻,传语遐迩,俾其知所愧悔,似亦胜于闾胥之觥挞矣。”[3]1902年,英敛之在《大公报序》中,将该报的创办宗旨定位于开风气,牖民智,“故本报断不敢存自是之心刚愎自用,亦不敢取流俗之悦颠倒是非,总期有益于国是民依,有裨于人心学术。其他乖缪偏激之言非所取焉,猥邪琐屑之事在所摈焉。”[4]也是将报道内容与社会风俗联系起来进行思考。中国现代新闻学的开山者徐宝璜在《新闻学》中将提倡道德列为新闻纸职分之一,极力主张新闻纸应立在社会之前,引导社会入于正当的途径。他谴责有些新闻媒体心口不一,实际表现与口头标榜判若云泥:

吾国报纸,虽无不以提倡道德自命,然查其新闻,常不确实,读其论说,常欠平允,往往使是非不明,致善者灰心而恶者张胆。更观其广告,则诲淫之药品,冶游之指南,亦登之而无所忌讳。甚至为迎合社会心理以推广销路起见,于副张中或附印小报,登载“花国新闻”,香艳诗词,导淫小说,及某某之艳史等案件。且有广收妓寮之广告并登妓女之照片,为其招徕生意者。是不惟不提倡道德,反暗示阅者以不道德之事。既损本身之价值,亦失阅者之信任,因阅者将渐视其为一种消闲品耳。此于记者之道德,亦大有关系。因迎合社会,乃贱者之所为,与敲诈同为不德也。[5]

新闻的实际内容是传播社会效果的直接根源,评价媒介的标准当然只能是根据其传播的实际内容,而不是看它的旗帜。挂羊头卖狗肉在新闻界不是绝无仅有的现象。虚伪不仅让人憎恶,也反映出新闻媒体自己都不敢理直气壮、坦然面对。对这样的传播内容,只要将其实际内容与口头标榜置放一处,其表里不一的丑态就暴露无疑,就可以收获较好的媒介批评效果。

偷、盗、杀、绑、奸、淫、诈、毒等类新闻,本是社会的产物,从新闻媒体的反映职能来看,登载固无不可,但是有些新闻媒体登载此类新闻时以夸大、扭曲、畸形的心态去描摹,非但没有警示意义,反而具有教唆性质,新闻在某种意义上就变成了罪恶的工具。“在目前,各大城市的报纸,对于盗匪奸杀以及社会变态事件,大都不惜篇幅,长篇报道。往往写得淋漓尽致,如见其事,如见其人,然而给予读者的印象,却是太可怕了,而且还刊出那新闻里的凶手与尸体的不清不楚的照片,令人更觉可怕。笔者认为大可不必在这些地方‘锦上添花’。”[6]以读者为起点开展批评,追求新闻传播健康有益的社会效果,是中国现代媒介批评的重要特色。“一个读者给上海美华晚报一封信中说:我打开报纸,觉得十分悲哀,因为似乎以大字刊载的多注意于黄色的强奸,情杀等新闻,尤其晚报更是常患这毛病。——要知道这种新闻的记载,便是新闻界的向后退。而甚至有时情杀等案写成特写,有如性史,那更是不堪之事了。我仅代表一部分真正的读者在这里向新闻界提出严重的抗议!”[7]读者意识是媒介批评主体自觉意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读者阅读感受出发,流露出对社会文化建设的关怀,也增加了媒介批评的力度。因为批评客体可以不理会批评主体,但不可以不理会读者。新闻教育学家谢六逸就认为新闻纸在道德方面,应宣扬善良的人生,培养读者对于社会认识的正确性,应做到善良观念的启发与反省,向上意志的养成:

在大都市中,每日制造出无数的变态的罪恶,编辑者当明白自身的职责是宣扬善良,并非是暴露罪恶,读者看了之后所发生的影响若何,必须注意。但是大多数的编者,不惜将报纸的标题降至零度,为了迎合低级趣味,极力的描摹刻划,欺骗夸张,报纸的功用,变成罪恶的课本,非但不能去奸除凶,反而使为非者得到参考,此种反常的标题,是不合于伦理的。[8]

小报因为走娱乐消遣的办报路线,特别追逐犯罪新闻,满纸腥、性之气,曾被人鄙夷地称为“文化粪便”的制造者。有些大报颇为眼红小报的读者群,邯郸学步,模仿小报的风格,刻意迎合一部分小市民的低级趣味,使大报走上了小报化的道路,丢掉了大报严肃端正的品格,败坏了报纸的社会形象。(www.daowen.com)

上海的有些介乎大报和小报之间的报章,那社会新闻,几乎大半是官司已经吃到公安局或工部局去了的案件。但有一点坏习气,是偏要加上些描写,对于女性,尤喜欢加上些描写;这种案件,是不会有名公巨卿在内的,因此也更不妨加上些描写。案中的男人的年纪和相貌,是大抵写得老实的,一遇到女人,可就要发挥才藻了,不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就是“豆蔻年华,玲珑可爱”。一个女孩儿跑掉了,自奔或被诱还不可知,才子就断定道,“小姑独宿,不惯无郎”,你怎么知道?一个村妇再醮了两回,原是穷乡僻壤的常事,一到才子的笔下,就又赐以大字的题目道,“奇淫不减武则天”,这程度你又怎么知道?这些轻薄句子,加之村姑,大约是并无什么影响的,她不识字,她的关系人也未必看报。但对于一个智识者,尤其是对于一个出到社会上了的女性,却足够使她受伤,更不必说故意张扬,特别渲染的文字了。然而中国的习惯,这些句子是摇笔即来,不假思索的,这时不但不会想到这也是玩弄着女性,并且也不会想到自己乃是人民的喉舌。[9]

著名电影演员阮玲玉就是死在这些无良报纸的记载之下的,说这些媒体谋杀了她,一点都不过分!从社会良善风俗的维护角度,新闻工作者提出了“新闻伦理化”的对策,对有些人坚持刊载腥、性、凶等新闻的理由进行理论上的批驳。当时有些媒体坚持大量报道煽情性的社会新闻,其理由有三:(一)报纸刊载黄色新闻,在营业上是有利的;(二)读者公众有权利要求报纸刊载他们所喜欢的新闻;(三)新闻报道只须符合事实,就算尽了责任。这三个理由表面上振振有辞,其实不过是用来掩盖其对金钱追逐的真实面目罢了。有新闻学者逐条批驳:

就第一点来说,报纸固是一种商业,但却不是一种纯粹谋利的商业,因报纸与社会的关连和影响很密切,报纸对社会就负有一种义务,它的活动不但不许含有危害社会的成分,且进而要求它对社会作建设性的积极贡献。不择手段以达到增加营业利益的目的,这不是优良报纸的经营政策。就第二点来说,读者固然是报纸争取的对象,读者的意向与兴趣是报纸编辑人所必需考虑,但这不是说,报纸应该追随读者,讨好读者。对于读者所喜欢的新闻,不加限制地供给,不问其后果如何,这是愚蠢而危险的编辑方针。报纸有教育的功用,在低级趣味新闻上,我们应慎重处理以教育读者,而不是渲染夸大以煽动读者。就第三点来说,新闻固在报道事实,但它的责任并不止于此。这些事实应如何报道?这些事实公布之后,社会所受的影响如何?都是在发表一项新闻之前,所必须考虑的问题。假如公布了某一事实之后,社会蒙受其害,我们又何贵乎这种新闻报道?[10]

新闻媒体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不能脱离社会而孑然独立,既然新闻媒体从社会中获取生存资本,那么它也就必须对社会负有一定的义务,最起码的是不能危害社会肌体的健康,这是社会对媒体的基本要求。如果新闻媒体无法履行这一要求,那么它也就失去了继续存在的理由和意义。从新闻媒体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批评新闻媒体缺乏社会责任意识,这样的批评很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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