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井履軒《春秋》学观念的演变与原因

中井履軒《春秋》学观念的演变与原因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井履軒的《春秋》學觀念經歷了一個從疑傳到經傳并疑的過程,亦即從質疑《春秋》三傳到質疑《春秋》經傳的過程。中井履軒的經學系列著作中與《春秋》學相關者爲《春秋左傳雕題》《春秋左傳雕題略》《左傳逢原》。也就是説,《雕題略》是履軒六十歲之前的著作,其中體現的是履軒六十歲之前的《春秋》學觀念。中井履軒疑傳而不疑經的《春秋》學觀念在其《左傳逢原》中進一步演化、轉變爲經傳并疑的《春秋》學觀念。

中井履軒《春秋》学观念的演变与原因

中井履軒的《春秋》學觀念經歷了一個從疑傳到經傳并疑的過程,亦即從質疑《春秋》三傳到質疑《春秋》經傳的過程。

中井履軒關於經學的著作有《七經雕題》《七經雕題略》《七經逢原》三種。值得注意的是,這三種著作實際上是循序漸進、逐步提煉的結果。所謂《七經雕題》是將《四書集注》《五經新注》中不合原文的部分用朱筆抹去,代之以另注;複將取舍意見書於欄外,長此以往,必然出現前後矛盾以及彼此重複之處,於是重新整理謄抄,最后所成便是《七經雕題略》。至於《七經逢原》,乃是對《七經雕題略》的再度提煉加工,基本上是履軒的一家之言。著述過程如此繁複,工作量如此浩大,無疑是對作者心志、毅力、學術積力乃至身體狀况的巨大考驗。履軒終生隱居於水哉館,閉門拒客,或許也是心繫名山事業的不得不然之舉。

中井履軒的經學系列著作中與《春秋》學相關者爲《春秋左傳雕題》《春秋左傳雕題略》《左傳逢原》。三者是逐次提煉、加工的關係。通過上文對履軒經學系列著作撰述過程的介紹,我们可以推斷《春秋左傳雕題》和《春秋左傳雕題略》并無本質的差别,故下文主要根據《春秋左傳雕題略》與《左傳逢原》來探讨履軒的《春秋》學觀念。

由於《春秋左傳雕題略》(简称《雕题略》)與《左傳逢原》是先後因承、精益求精的關係,因此本節先述《雕題略》的相關情况,再述《左傳逢原》的相關情况,對比两者同異,以見中井履軒《春秋》學發展、演變之軌迹。

(一)《雕題略》的作年、流傳以及觀念

根據佐藤一齋(1772—1859)《刻左傳雕題略·序》及山田寬《春秋左傳雕題略·跋》可知[21],一齋弱冠之年(1791)問學於中井履軒,嘗謄寫一部《春秋左傳雕題略》(也就是説,履軒的《雕題略》於1791年之前當已完成)。後來,一齋在教授《左氏春秋》時常常采擇《雕題略》的觀點,并命其學生山田寬考訂該書。山田寬於以一齋的抄本爲底本,參校數種别本,最後獲得懷德堂本(可能是履軒的原本,其版本價值或高於一齋的抄本)。諸本異同殊多,經山田寬校訂後,一齋於弘化三年(1846)五月二十三日撰序,山田寬於同年臘月七日撰跋,翌年二月該書付梓。

綜上可知,最遲在寬政三年(1791),中井履軒的《雕題略》已撰成并流播日本學界乃至民間。其後五十餘年間,該書以多種版本流傳,至弘化三年(1846),由履軒的再傳弟子據其師佐藤一齋之抄本,參校數種别本重新勘定,并於次年付梓。今之通行的《雕題略》即山田寬校訂刊行本。也就是説,《雕題略》是履軒六十歲之前的著作,其中體現的是履軒六十歲之前的《春秋》學觀念。[22]

《左氏雕題例言》集中表明了中井履軒質疑《春秋》三傳的《春秋》學觀念:

或曰:“經,源也;傳,委也。今吾子所論著,詳於傳而略於經,何也?”曰:“然。凡經之難解,莫難於《春秋》,抑亦有由也。蓋《春秋》,史也,故知事之終始,而後讀焉,褒貶瞭然,宜無難解者也。然經弗詳其事,故不得弗假於傳,三傳各異其事,而各異其解,於是乎事不可得而知焉,事不可知則經不可解也,豈容遽作之説哉?三傳異其事或有一真也,而真不可保焉。三傳異其解或有一長也,而長不可保焉。是故欲解《春秋》者,當薈萃三傳而精擇焉以成一家之言,庶幾乎有得聖人之旨也。乃欲偏據《左氏》以窺經旨,吾未見其可也。故今所訂,特正注家之謬,以明傳之文意也已。於經文本無所發明也,然間有所相及者亦訂傳之餘波矣。讀《左傳》宜讀其記事,若釋經之文,往往謬誤,不必深留意,其凡例亦只一端已,其言自相矛盾不可相通焉。《左氏》之妄誕及失經旨者,先儒已多論之,今皆弗論。然間有所相及者,罪在筆之滑耳,將以次削焉。”或曰:“經不詳事而事必待三傳,則三傳未作之時何以能使天下亂臣賊子懼焉?”曰:“然。世去《春秋》未遠則傳誦之言存乎人耳,譬之賴朝義時正成尊氏均舉兵者也,記之者,或義之,或叛之,下一字而讀焉者瞭然,以素知其事也。千歲之下,傳誦之言已泯矣,則傳不得弗作也。所以昔人不待傳而後人必待傳也。”或曰:“薈萃三傳而成一家之言,胡氏之業不其然乎?亦何待乎外?”曰:“然。唯其擇之不精,或未得聖人之旨,其如之何?《春秋》豈易言哉?!豈易言哉?!”[23]

以上引文主要闡明兩層意思。一是履軒肯定《春秋》經的權威性,認爲《春秋》是史,但記事不詳,故須以傳解經。《左傳》《公羊傳》《穀梁傳》在解經時各異其事,從而各異其解,彼長此短,殊不一致,因此要解《春秋》則須融通“三傳”,取精用宏,以成一家之言,以得聖人之旨,而不可專據《左傳》立論。以此爲基礎,履軒駁正注家之謬以明傳意,而於經則“無所發明”。他還認爲《左傳》記事可信、可采,釋經之文往往謬誤。二是履軒認爲距離《春秋》成書時代較遠之後,必須精研“三傳”纔能明瞭經意,而胡安國(1074—1138)《春秋傳》雖着先鞭却“擇之不精,或未得聖人之旨”,於是履軒躬自著述,精擇“三傳”,批評舊注,揭示經意。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撰著《雕題略》時,中井履軒“疑傳”[24]而“不疑經”,絲毫不懷疑《春秋》經的權威性、真實性,且認爲《春秋》經藴藏着聖人之旨。也就是説,彼時履軒認爲傳世的《春秋》經爲孔子所作。

中井履軒疑傳而不疑經的《春秋》學觀念在其《左傳逢原》中進一步演化、轉變爲經傳并疑的《春秋》學觀念。

(二)《左傳逢原》成書時間及其學術觀念

據中井履軒《左傳逢原》開篇之《春秋議》第一段我们可知,今本《左傳逢原》成書於履軒七十三歲以後。《春秋議》曰:“童習而白紛,我之業,其正在於《春秋》乎?先儒於《春秋》,或傳焉,或注焉,其書充棟,唯紫陽夫子之博洽,自《詩》《書》諸經,旁及乎《楚辭》《琴譜》,莫不有解詁,乃獨弗及乎《春秋》,豈先獲我心者乎?犬馬之齒逾亥年,乃恍然若有得焉,聊可以償夙志,因諄諄叙列如左。”[25]其中,“童習而白紛”是用揚雄(前53—18)《法言·吾子》卷二第十五條“童而習之,白紛如也”[26]之語典。在此,“童”指少年;“白”是白髮,比喻老年;“紛如”,亂糟糟貌。由此語典,我们亦可推知履軒致力於《春秋》學研究歷時彌久。“犬馬之齒逾亥年”并不是履軒自述經過某個“亥年”[履軒一生歷經七個亥年,分别是寬保三年癸亥(1743)、寶曆五年乙亥(1755)、明和四年丁亥(1767)、安永八年己亥(1779)、寬政三年辛亥(1791)、享和三年癸亥(1803)、文化十二年乙亥(1815);履軒在各亥年的年齡分别爲十二歲、二十四歲、三十六歲、四十八歲、六十歲、七十二歲、八十四歲],若是那樣則語義模糊不清。此處所謂“犬馬之齒逾亥年”用的是《左傳·襄公三十年》中“絳縣人疑年”的典故,傳文云:“二月癸未,晋悼夫人食輿人之城杞者。絳縣人或年長矣,無子而往與於食。有與疑年,使之年。曰:‘臣小人也,不知紀年。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於今,三之一也。’吏走問諸朝。師曠曰:‘……七十三年矣。’史趙曰:‘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數也。’”[27]據此可知,所謂“犬馬之齒逾亥年”就是説自己的年齡過了七十三歲。履軒七十三歲爲文化元年(1804)。

《春秋議》集中闡述了中井履軒經傳并疑的《春秋》學觀念,他説:

戰國之時,孔子《春秋》尚存焉,故孟子能道《春秋》矣,楚之滅魯,在於秦政即位之前三歲,下據火書坑儒始四十年矣,是際孔子《春秋》,蓋先滅矣,不必待秦火也。漢興,灰燼之餘,詩書稍稍出,而《春秋》不復出矣,其出者,乃孔前舊《春秋》,而非孔子《春秋》也,王介甫所謂“斷爛朝報”,實得其解已。左、穀之徒,謬以此爲孔子《春秋》,遂爲作傳,以發明其義,莫非臆斷傅會,豈足道哉?舊《春秋》尚有周公之法,故獲韓宣子之推賞云,然簡而太簡,乃止於後世,其事迹已隱晦訛謬,難可尋繹討正,而褒貶無所寓焉,作傳者,乃欲追抽其微婉之旨,不亦難乎?且所謂“微而顯”“志而晦”等,皆所以贊於孔子《春秋》也,非論周公之法。

由以上引文可知,中井履軒認爲傳世的《春秋》經并不是孔子的筆削删定本,而是“孔前舊《春秋》”,“孔子《春秋》”已亡於楚滅魯的戰役中。舊《春秋》因未經聖人筆削而爲“斷爛朝報”。《左傳》《穀梁傳》等书的作者誤以舊《春秋》爲“孔子《春秋》”,爲其作傳發明其義,當然只能臆斷傅會,其價值自不足道。舊《春秋》因簡而太簡,雖有周公之法却難以尋繹其意,其中亦無褒貶之見。在此,履軒擯弃了他在《左氏雕題例言》中提出的存世《春秋》經藴含的聖人之旨爲孔子所作之觀點,轉而認爲傳世《春秋》經爲孔子前之舊《春秋》,其中并無褒貶懲勸之意,當然也無聖人之旨。

在將傳世《春秋》經定義爲孔子前之舊《春秋》的基礎上,中井履軒進一步討論舊《春秋》之理所當然的起訖斷限。他説:

舊《春秋》宜以伯禽爲始也。今三傳之經并以隱公爲始,是舊《春秋》之出亦亡佚其惠公以上之策也。若孔子《春秋》竊恐必以惠公元年爲起筆之始也,此在平王東遷之三年,則遷時之褒貶亦可寓焉,而天下興亡之關鍵存焉,安有舍惠取隱之理哉?惠公一世,孔子何爲略諸?若夫嘉隱之説,吾弗能從也。舊《春秋》出者,蓋起於隱公元年,而止於昭公十年矣,其前後皆已亡佚,左氏作傳亦如之。

中井履軒根據對秦火之後舊《春秋》殘本起訖斷限之判定(始於隱公元年,止於昭公十年),提出“擬經”“擬傳”之概念,即凡超出其劃定之斷限範圍的經傳内容皆爲擬經或擬傳。他説:(www.daowen.com)

獲麟之説妄誕矣,蓋出於周季五行讖緯家之言也,非實際。後人或信斯言而惜《春秋》之闕亡,乃采摭諸家記載,擬作昭、定、哀公五十一年之《春秋》,此宜稱擬經也。遂作傳,擬於左氏之撰,此宜稱擬傳也。獲麟之後,至於孔丘卒之三歲,固有補經之稱,此擬經之餘波耳,若擬傳之餘波,則更延被於哀公之季年,并出於一人之手。

中井履軒列舉多條擬經内容,詳见表1。

表1 中井履軒條列擬經表

以上内容,中井履軒认为“皆背《春秋》之例而無周公之法”,其他擬經的内容可因而推焉。至於擬傳的内容,履軒認爲“擬傳之失則誇張過多,喜弄小事爲大役,似慕左氏之筆力而未化焉,其文多,今不枚舉”。

最後,中井履軒還在《春秋議》中假他人之問,對“孔子《春秋》”之體制進行推斷。他説:

或問:“孔子《春秋》若存焉,其體制何如?”曰:“意者如後世編年史耳。蓋詳於事而略於言,大抵簡於温公《通鑒》,而煩於范子《唐鑒》,如太史公高祖文帝紀或庶幾焉,弗别作議論,而褒貶自寓於文中矣。何必俟傳解於後人哉?!若夫聖筆之精微,絶於揣量矣,吾不能比諭焉。其起筆必在於東遷之初也,東遷者周室興亡之際,而君臣父子之大節繫焉,是褒貶之尤要者,弗可默也。其絶筆必無俟於獲麟矣。或訖於定公之季年耳。此我一人之私言,非有明證確據。嗟夫!後世罪我者其唯《春秋》乎?”[28]

根據以上所述我們可知,中井履軒《春秋議》中的《春秋》經實包含着三個概念,即“孔子前舊《春秋》”“孔子前舊《春秋》殘本”“孔子《春秋》”。履軒認爲:“孔子前舊《春秋》”應始於周公之子伯禽,訖於楚滅魯之年,亦即秦政即位之前三歲;“孔子前舊《春秋》殘本”應始於魯隱公元年,止於魯昭公十年;“孔子《春秋》”應始于魯惠公元年,亦即周平王東遷之三年,而止於定公之季年。具体眉目,詳见表2。

表2 中井履軒界定孔子前舊《春秋》、孔子前舊《春秋》殘本、孔子《春秋》與今本《春秋》對照表

在上述理念的基础上,中井履軒的《左傳逢原》不僅批評“三傳”、駁斥注疏,而且對《春秋》的經文也多有指摘,言辭峻厲。[29]

綜上可知,在相距十餘年(1791年之前—1804年之後)先後成書的《春秋左傳雕題略》與《左傳逢原》中,中井履軒的《春秋》學觀念實已發生巨大變化,其中最重要的轉變就是從疑傳而不疑經到經傳并疑。那麼,履軒的《春秋》學觀念爲什麼會發生如此巨大的變化呢?

(三)黄澤《春秋》學對中井履軒的影響

中井履軒揭橥“孔子前舊《春秋》”與“孔子《春秋》”的概念,從而形成其經傳并疑的《春秋》學觀念,就其論述理路及細節來看,當是受到中國學人黄澤《春秋》學的影響。

黄澤(一説1259—1346,一説1260—1346),字楚望,祖先为長安(今陕西西安)人,唐末徙居資州(今四川資中),再迁居江州(今江西九江)。黄澤生有異質,日誦數千言,年十二三即盡通彼時進士的經義論策之學。入元以後,黄澤慨然以明經學古、篤志力行自勵,好學苦思,以至屢以成疾。年二十餘,他旁通古今史志、别集、詩文,於周敦頤(1017—1073)、張載(1020—1077)、程顥(1032—1085)、程頤(1033—1107)、朱熹(1130—1200)之學深有所得。他曾一度出任書院山長,後閉門授徒,不復再仕。黄澤以六經爲己任,雖處困窮之境,却矢志不渝,著述頗丰。[30]

黄澤盡傳《春秋》學於其弟子趙汸。趙汸(1319—1369),字子常,號東山,元代休寧(今屬安徽)人。趙汸的《春秋》學著作有《春秋師説》三卷、《春秋屬辭》十五卷、《春秋集傳》十五卷、《春秋左氏傳補注》十卷、《春秋金鎖匙》一卷。諸書發明《春秋》書法,殊途同歸,百慮一致。由於趙汸之《春秋》學實爲黄澤之薪傳,因此趙汸的《春秋》學著作亦多体现黄澤的見解。可以説,黄澤的《春秋》學多賴趙汸的著作而傳。特别是趙汸所編的《春秋師説》實爲輯録黄澤教誨之語,故亦被視作黄澤的著作。職是之故,本節論述黄澤《春秋》學對中井履軒之影響主要依據《春秋師説》。

黄澤將《春秋》分爲“魯史《春秋》”與“孔子《春秋》”,其説爲中井履軒接受并予以發揮。黄澤認爲魯史《春秋》“自伯禽至於頃公”[31],亦即“自伯禽至魯滅”[32]。伯禽爲就封魯國之初君,《史記·魯周公世家》載武王克商“遍封功臣同姓戚者。封周公旦於少昊之虚曲阜,是爲魯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33],“周公卒,子伯禽固已前受封,是爲魯公”[34]。由此可知,周公雖爲魯之始君,但并未就封地,自伯禽始就封,故伯禽爲就封魯之初君。黄澤認爲魯史《春秋》始自伯禽,以此。《史記·魯周公世家》又載:“頃公二年,秦拔楚之郢,楚頃王東徙於陳。十九年,楚伐我,取徐州。二十四年,楚考烈王伐滅魯。頃公亡,遷下邑,爲家人,魯絶祀。頃公卒於柯。”[35]由此可知,楚滅魯在頃公二十四年(前256),黄澤所謂“至於頃公”“至魯滅”,實即意謂着魯頃公二十四年楚滅魯。故始於伯禽、終於魯滅便是黄澤認爲的魯史《春秋》之紀年起訖。比勘前引《春秋議》可知,履軒將《春秋》分爲“孔子前舊《春秋》”與“孔子《春秋》”實承黄澤之説。履軒所謂“孔子前舊《春秋》”之紀年起訖亦與黄澤之説相同,顯然因襲黄澤之説。

中井履軒對黄澤《春秋》學劃分“魯史《春秋》”與“孔子《春秋》”的觀點亦有進一步發揮。黄澤認爲:“二百四十二年者,夫子之《春秋》。”[36]也就是説,黄澤認爲今本《春秋》就是經孔子筆削之《春秋》。比勘前引《春秋議》可知,履軒認爲今本《春秋》只是魯史舊《春秋》之殘本。由此可見,黄澤、履軒對今本《春秋》性質的認識存在差異。儘管如此,履軒對此問題的進一步發揮,其論證思路仍是脉承黄澤的。履軒認爲“背《春秋》之例而無周公之法”的今本《春秋》内容爲擬經,實即後人造作之僞經。履軒所謂“周公之法”与黄澤所説“王者賞功罰罪,雖或不當,然猶是號令足以及天下,名分未至大壞”[37]之義相同。只不過在履軒看來,今本《春秋》自昭公十年以後已無周公之法,故斷其爲僞作。

中井履軒對“孔子《春秋》”紀年起點的判斷亦本黄澤之説。黄澤認爲:“東周自平王微弱,不復能制馭諸侯,而後上下之分陵替,禮義幾於澌盡。故孔子作《春秋》,平王以前不復論者,以其時天子能統諸侯故也;始於平王者,所以救周室之衰微,而扶植綱常也。”[38]履軒《春秋議》所謂“(孔子《春秋》若存焉,)其起筆必在於東遷之初也,東遷者周室興亡之際,而君臣父子之大節繫焉,是褒貶之尤要者,弗可默也”實宗黄澤之説,其區别僅在於黄澤所謂孔子《春秋》“始於平王”實際上是解釋《春秋》何以“始隱”。因爲魯隱公元年爲周平王四十九年,所以黄澤籠統而言“始於平王”。履軒則將“始於平王”之説進一步具體到東遷之初,這就必然導致履軒既不認爲今本《春秋》爲“魯史《春秋》”,亦不認爲今本《春秋》爲“孔子《春秋》”。履軒對“孔子《春秋》”訖於定公之季年的判斷自承“一人之私言,非有明證確據”,純屬臆測,不必贅論。

綜上可知,中井履軒晚年的《春秋》觀實承黄澤之説,两者相同之内容自不必論,即使两者表面相異之内容,履軒在論證思路上也是脉承黄澤的。履軒對黄澤《春秋》觀的取資與發揮使得他對今本《春秋》經性質的判斷異乎前哲,故他晚年的《春秋》學觀念轉變爲經傳并疑。[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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