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文説:“道始於情,情生於性。始者近情,終者近義。知情者能出之,知義者能入之。”對“情”的重視也是本篇的一個亮點。蒙培元説:“《性自命出》的最大特色,在於它的情論,而不是性論。”[13]李澤厚指出,“情”在這裏占據了重要的位置,這無疑是正確的認識。他還認爲“情”是“性”的具體展示。[14]
“情生於性”在《性自命出》中出現了兩次,可見作者對它的重視。這種觀點與《語叢二》的説法是一致的,可見两者可能出於同一學派乃至同一作者。《語叢二》曰:“愛生於性,親生於愛。欲生於性,慮生於欲。智生於性,卯生於智。慈生於性,易生於慈。惡生於性,怒生於惡。喜生於性,樂生於喜。愠生於性,憂生於愠。懼生於性,監生於懼。强生於性,立生於强。弱生於性,疑生於弱。”
关於“性”與“情”的關係,郭齊勇指出,這與《中庸》所謂“未發”和“已發”完全相同。[15]先秦儒家對“情”的看法與宋儒、明儒是不同的。宋儒、明儒基本上持“性善情惡”論,對“情”有較大程度的輕視或否定。先秦儒家是肯定“情”的,认为發自内心的真實的情感恰恰是仁心的體現。《禮記·禮運》説:“何謂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不學而能。”意思是説,人類的這七種情感是與生俱來、不待後天培養的。所以,《禮記·禮運》接着有“達天道,順人情”的说法,這無疑是對人情的充分肯定。(www.daowen.com)
不過,《性自命出》對“情”的肯定是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的,即這裏的“情”從内容上講當然包括喜、怒、哀、悲(或喜、怒、哀、懼、愛、惡、欲)等情感,但是從性質上講則必須是純粹的、本真的情感。這些情感本於本心,因此具有誠、信、真、實的特徵,進而纔是善的、美的、好的、可貴的。這是人的道德意識的基礎。雖然蒙培元反對將“情”理解爲情實,而主張解釋爲情感,但是他也認爲:“這其中,還包含着善的意思,即‘反善複始’之善。”[16]只有在這樣的意義上,纔能説“道始於情”。這從下文“凡聲,其出於情也信,然後其入撥人之心也厚”的表述中亦可看出。這個“情”與《中庸》的“誠”實際上有一致性,觀下文“信,情之方也”“凡人情爲可悦也。苟以其情,雖過不惡;不以其情,雖難不貴。苟有其情,雖未之爲,斯人信之矣”可知。
“道始於情”肯定了人的生命的本真情感對人道的奠基作用。“道”不是悖逆人情的,而是基於人情的。“始者近情,終者近義”是説人道的發端處是“情”,它的歸結處或歸宿則是“義”。結合下文“愛類七,唯性愛爲近仁。智類五,唯義道爲近忠。惡類三,唯惡不仁爲近義”,我們可知這裏的“情”實際上就是“仁”這種情。“知情者能出之,知義者能入之。”其中的“之”應該代指上面的“道”。這裏的“出”和“入”應該理解爲行道和明道。因此,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把握和體知到人情就能够行道,把握和體知到“惡不仁”的“義”就能够明道。這實際上是将“仁”“義”對舉。愛類應該就是“好”,惡類應該就是“惡”。由此不難看出,好惡與仁義密切相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