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立命与黄帝志业》-孔子学刊第十二辑

《立命与黄帝志业》-孔子学刊第十二辑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立[命]》記黄帝受命、立制、統天下之事。黄帝自言受命配天,稱余一人。《十六經·果童》記黄帝曰:“夫民仰天而生,待地而食,以天爲父,以地爲母,今余欲畜而正之,均而平之。”《立[命]》大抵以黄帝的口吻總括其政道治績,且以之爲《十六經》開宗明義第一章。此篇實乃《十六經》的篇首叙論,記黄帝受命、立制、統天下之事,意在以此引領以下諸篇記事。

《立命与黄帝志业》-孔子学刊第十二辑

《立[命]》記黄帝受命、立制、統天下之事。黄帝建國於天下之中,作爲天下大君宗主,立四方輔相[4],開創了“四達自中”的集權一統局面。黄帝自言受命配天,稱余一人。他立制有兩方面的成就:其一,“乃立王,三公;立國,置君,三卿”,即在中央與地方建立起王國與諸侯國兩級政權,亦建立起以王、公、君(諸侯)、卿爲代表的封建爵等,下啓“二帝三王”以來的封建制度。《經法·論約》曰:“故能立天子,置三公。”《稱》曰:“天子之地方千里,諸侯百里,所以朕合之也。”所言合於春秋之前的封建制度。其二,造曆法。“數日,曆月,計歲,以當日月之行”,即觀測日月運行,制曆明時,以應萬民生活、生産之需。若論黄帝治世之道,乃以“三才”説爲據,形成其法天、則地、治民之思想。如曰:“吾受命於天,定位於地,成名於人。”又曰:“允地廣裕,吾類天大明。”又曰:“吾畏天[愛]地親[民],立有命,執虚信。吾愛民而民不亡,吾愛地而地不曠。”因受命於天地而得位,故以尊天法地爲治道理念的根本,其中天爲受命登阼之本,地爲生財養民之本,民爲建國立邦之本,故必以天、地、人爲治道根本。《十六經·果童》記黄帝曰:“夫民仰天而生,待地而食,以天爲父,以地爲母,今余欲畜而正之,均而平之。”天、地、人“三才”緊密相關,是君治實現之根本。“三才”説反映了古代對自然和社會的整體性認識,因爲天、地、人三者備具,方可形成對宇宙世界包舉無遺的完整反映。黄帝治世之道的又一層面是“吾苟能親親而興賢,吾不遺亦至矣”,即認爲“親親而興賢”乃治道之至高準則,乃取自儒家的理念。《禮記·中庸》曰:“故爲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仁者人也,親親爲大;義者宜也,尊賢爲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故“親親而興賢”乃儒家爲政修道之仁義大節、禮制之樞紐。《立[命]》大抵以黄帝的口吻總括其政道治績,且以之爲《十六經》開宗明義第一章。從黄帝受命、立制、統天下之大業的叙述中,我们明顯可見儒家治道理想的影響痕迹;此乃儒家對“三代”以來帝王治道系統的繼承總結,代表着当時國家治道思想的主流。其實,無論當時哪一家哪一派,只要欲平治天下,大體皆難摆脱此種模式,即便黄老道家亦不例外。此篇實乃《十六經》的篇首叙論,記黄帝受命、立制、統天下之事,意在以此引領以下諸篇記事。(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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