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营)地投标或接单成功,与学校或研学承办方就研学旅行的接待内容达成共识后,需尽快与其签订合同,以便尽早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合同的签订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收款方式和时间
学生抵达基(营)地前要全额收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团款部分或全部作为质量或履约的押金。收款时间宜在出发前7个工作日完成。如某研学服务机构A,在承办某学校B的研学活动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业务人员对所收学生研学旅行费用部分余款未能按时上交给服务机构入账。当研学旅行团队抵达基地后,业务人员支付部分款项,并约定还应该支付的近10万余元在离开基地时支付,理由是作为履约“押金”。当研学旅行活动结束后,该业务人员以服务质量有问题为由,迟迟不支付余款。基地与研学服务机构沟通,才得知业务人员将所收研学团款用于赌博,目前无法偿还给服务机构。经协调后,余款最后由服务机构支付。
(二)违约责任
某研学基地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研学教学活动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要明确违约责任,以免给承办方造成经济损失。如某基地A,通过任务接单的方式,接受了某学校B的研学计划,订单对参加的时间、人员数量,年级、研学活动的有关细节以及费用进行了确认。双方都按计划做好了研学活动的相关准备工作。按照预定计划,基地对餐厅和住宿都做好了接待准备。出发当天早上,突降大雨,学校通知基地,取消当天的研学活动。基地准备的食材浪费极大,基地就此向学校主张支付违约金。由于事前没有就违约进行约定,导致基地的主张异常艰难。最后,学校只对基地的损失做少量的赔偿,不对所有的损失负责。
(三)生效时间
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抵达前7个工作日,否则对收款造成不利。某基地在接待一研学服务机构的一日研学课程活动时,在签约合同中约定“在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付清研学活动费用”,而合同的生效时间注明为研学抵达基地当日的日期。在学生抵达前,由于基地接待量大,资金出现紧缺,基地要求研学服务机构提前付款,研学服务机构不予理睬,回应“按合同办理”。这一回应,令基地方感到有些不安,认为服务机构不通人情,故在研学机构团队抵达当日,提出“要求付款,否则不予接待”,导致双方产生矛盾。经过2个多小时的交涉,才允许学生进入基地参加研学活动。(www.daowen.com)
(四)合同附件
是指基(营)地向学校或承办方提供约定的研学接待方案等内容,包括前置课程、研学学生手册、接待服务预订单(见表5-4)、研学活动人员名册(见表5-5)、研学活动学生特殊情况及特殊要求统计表(见表5-6)和研学旅行服务行程表。
表5-4 研学团队接待服务预订单
表5-5 研学活动人员名册
表5-6 研学活动学生特殊情况及特殊要求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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