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研学旅行基地与营地的概念及管理方法

研学旅行基地与营地的概念及管理方法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不同的文件里,可以看到有研学旅行基地、研学旅行营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等不同的提法,给它们下的定义也有一定的差异。这是国家级文件正式提出“研学旅行基地”,文中未对研学旅行基地下定义。会上发布了《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

研学旅行基地与营地的概念及管理方法

在不同的文件里,可以看到有研学旅行基地、研学旅行营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等不同的提法,给它们下的定义也有一定的差异。

(一)基地的概念

1.国发〔2014〕31号文件提出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

2014年8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该文件指出:“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鼓励对研学旅行给予价格优惠。”这是国家级文件正式提出“研学旅行基地”,文中未对研学旅行基地下定义

2.国办发〔2015〕62号文件提出支持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

2015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该文件指出:“支持研学旅行发展。把研学旅行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范畴。支持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鼓励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文中未对研学旅行基地下定义。

3.旅发〔2016〕8号文件提出研学旅游示范基地

原国家旅游局2016年1月8日《关于公布首批“中国研学旅游目的地”和“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的通知》(旅发〔2016〕8号)提出:经过资料审核、初选、专家审核认定等程序,授予北京市海淀区、浙江省绍兴市、安徽省黄山市、江西省井冈山市、山东省曲阜市、河南省安阳市、湖北省神农架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四川省绵阳市、甘肃省敦煌市10个城市为“中国研学旅游目的地”称号,授予北京市卢沟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等20家单位为“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称号。文件没有对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做任何解释。

4.教基一〔2016〕8号文件提出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

2016年11月30日,教育部等11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文中有两处提到“研学旅行基地”,但没有对研学旅行基地下定义。

一处是在工作目标中提出:“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

二是在主要任务中提出:“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各地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密切合作,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该文件提出了研学旅行基地,没有给研学旅行基地下定义。

5.教基厅函〔2018〕45号文件给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下的定义

2017年7月17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25号)提出了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但没有给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下定义。

2018年6月6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45号)中,给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下的定义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主要指各地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该单位须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已开发或正在开发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

6.《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中的定义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教育部学校发展建设规划发展中心于2018年10月27日在浙江绍兴发布了《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及《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评分细则》。该规范给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下的定义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具备开展研学实践所需的资源与接待条件,能够提供明确的教学主题与配套课程的资源单位。

(二)营地的概念

1.《研学旅行服务规范》给研学营地下的定义

2016年12月19日,原国家旅游局颁发了《研学旅行服务规范》,该文件提出了研学营地这个名词,并定义为:研学营地(study camp)是研学旅行过程中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场所。

2.教基厅函〔2018〕45号文件给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下的定义

2018年6月6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45号)中,给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下的定义为: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主要指具有承担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活动组织、课程和线路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务的单位。

3.《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中的定义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教育部学校发展建设规划发展中心于2018年10月27日在浙江绍兴发布了《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及《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范》给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下的定义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具备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所需的资源与食宿条件,能够提供明确的教学主题与配套课程的资源单位。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资源单位:

(1)各类可具备教育功能的基地,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重大工程基地等;

(2)各类遗址,如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文物保护单位等;

(3)各类场馆,如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

(4)各类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

(5)美丽乡村、特色小镇;

(6)各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7)其他资源单位,如知名企业、主题公园、大型公共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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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评分细则》[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教育部学校发展建设规划发展中心于2018年10月27日在浙江绍兴联合召开《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及《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规范》适用于国内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规范自身建设和管理,以及进行自我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规范》围绕基地和营地的选址、规划、资源配置等提出了要求;围绕研学课程开发与实施,以及基地、营地的运营等提出了要求;围绕安全应急、医疗救助等提出了要求;围绕内部检查、改进、客户满意情况等提出了要求。

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与营地将基于《规范》进行符合性评价;在符合性评价的相关要求得到满足后基于《细则》进行量化分级,即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五等级。

《规范》及《细则》规定,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与营地基础评分项满分为500分,加分项共计80分,一票否决项共有11项。

(1)总分值大于500分时,为五星级营地或者基地;

(2)总分值介于450到500分时,为四星级营地或者基地;

(3)总分值介于350到450分时,为三星级营地或者基地;

(4)总分值介于300到350分时,为二星级营地或者基地;

(5)总分值少于300分时,为一星级营地或者基地。

《细则》指出,基地或者营地存在自然灾害、污染源、交通安全隐患、难以实行紧急救援或难以应对突发事件,可一票否决其评选星级营地;从业人员有犯罪史、精神病史、吸毒史时,可一票否决其评选星级营地;所设置的教育主题违背主流价值观、具有安全风险时,可一票否决其评选星级营地;没有应急预案或者未进行过演练,可一票否决其评选星级营地;存在编造、隐瞒、销毁投诉记录的情况,可一票否决其评选星级营地;漏报、瞒报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可一票否决其评选星级营地;存在恶意诱导性商业消费活动,或近三年发生过恶劣影响事件,可一票否决其评选星级营地。

《细则》还指出,以下项目都是其加分项,每项可为其加2分,例如:营地或者基地需具有专职的消防、安全、救生、医护人员;一半以上的配套设施是半永久性配套设施;所依托特定资源具备很高的知名度、美誉度、不可替代性;房间配备独立的洗浴和卫生设备;运用绿色节能建筑;运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拥有知名专业化服务商服务其基地或营地建设管理……

《规范》以及《细则》的发布,为行业提供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遴选依据,提升基地、营地建设和管理水平,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研学实践教育服务。

4.《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对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定义

2019年3月1日,中国旅行社协会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联合发布《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该文件提出了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并定义为:研学旅行基地(营地)study travel base(camp)是自身或周边拥有良好的餐饮住宿条件、必备的配套设施,具有独特的研学旅行资源、专业的运营团队、科学的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能够为研学旅行过程中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实践、生活等活动的场所。该文件把基地和营地合在一起了。

(三)本教材对基地、营地的定义

从上面的梳理可以看出来,不同部门、不同机构对研学旅行基地与营地的定义是不同的。我们分析国家关于研学旅行的政策文件及要求,可以发现,我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与营地的概念应包含以下应有之义:

第一,必须是一种场所,供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第二,必须富含研学课程资源,围绕一定的教育目标开发有主题研学课程。营地还需要有与周边教育资源形成的主题研学线路。

第三,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设施,教育功能突出。

第四,必须配有接待服务设施,营地还需要具备能一次性集中接待一定规模学生的餐饮、住宿设施。

据此,我们可以对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定义如下:

研学旅行基地是指具有研学课程资源和完善的接待服务设施、教育教学设施,服务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场所。

研学旅行营地是指本身及周边具有研学课程资源和完善的接待服务设施、餐饮住宿设施、教育教学设施,服务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教育活动的场所。

(四)基地与营地的区别

作为实施研学旅行活动的场所,基地与营地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从全国各地关于基地、营地的标准规范或评审条件来看,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课程设置和功能设置的不同。

1.课程设置及呈现方式不同

基地的课程来自对自身资源的挖掘和设计,课程内容与自身资源高度吻合,强调特色,数量一般不多。如安徽省呈坎国家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根据八卦村景区古村落内的徽派建筑策划设计了“徽州九绝”系列课程(徽墨制作、撕纸艺术砖雕艺术、竹雕艺术、木雕艺术、新安医学、徽州传统武术、易经、徽州地理学等),徽州文化特色鲜明。营地的课程则可以根据自身资源设计而成,但更多呈现为与周边教育资源形成的研学线路,并且要求数量更多,以满足研学滞留更长时间的要求。

2.功能设置不完全一致

教育功能是研学旅行基地与营地的第一功能,不要求基地具备食宿功能,但营地必须具有能一次性集中接待一定规模学生餐饮、住宿的设施功能。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研学旅行要坚持教育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和公益性原则。”作为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载体,研学旅行基地与营地必然有着与研学旅行一致的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和公益性等本质属性,同时具有其自身的地域性和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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