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书《道德经》中有一些专用词语的字、词,这些字词的寓意通篇都是一致的,散落在各章的这些字词都有专门的寓意。前面在“诠释《道德经》的秘诀”里已做过介绍,掌握了专用词语的寓意,正确理解《道德经》就没有什么障碍了。
北周武帝宇文邕敕的道书《皇人经》云:“夫人是有生最灵者也,但人不能自知而不守神,以却众恶耳。知之者,则不求佑于天神,止于其身则足矣。故云:一人之身,一国之象。胸腹之位犹宫室也,四肢之列犹郊境也,骨节之分犹百官也,神犹君也,血犹臣也,炁犹民也。故知治身者,则知治国矣。夫爱其民,所以安其国;吝其炁者,所以全其身。民散则国亡,炁竭则身死。”这些话是修道者将人体比作一个国家,人体中君、臣、民、宫室、郊境、百官均有所喻指,被认为是读经的秘诀。培真先生读《道德经》时,对上述秘诀又做了具体的理解:“自然界是一个大宇宙、大天地。而人体就是一个小天地、小宇宙。自然之大宇宙中有天,有地,有国,有君,有民,有万物的化生,有百姓的组合……在人体之小宇宙中也存在着这一切:心为天,体为地,心神领域为国邦,元神为君,欲念为民,腹脏百骸为百姓的组合,元气的生化为万物之生化……”现将老子专用词语分述于后:
“万物运化”寓指“元气运化”
帛书本第一章:“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
王弼注本第一章:“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这里后者先是将“万物”改为“天地”,而后将万物释为“长之育之,亭之毒之”的万物;并解释为“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紧接着的第二章,王弼本又将“‘万物’作而弗始也”改为“万物作焉而不辞”,帛书“万物”的寓意没有变,可王弼本在解释不通的情况下,给更改为“作焉而不辞”。在第十六章中将“‘万物’旁作”改为“万物并作”,并释为“动作生长”。上述三例可知:帛书本的“万物”皆以“元气”解;王弼本的“万物”皆以生活中的“众多物品”解。可见,王弼所注释的“万物”属事理的范畴。
“天下”寓指“身体”
帛书本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为美恶已。”
王弼本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
后者言“天下”是自然界之天下,王弼将“美、恶”比作“喜怒”并说“喜怒同根”,将“善不善”比作“是非”并说“是非同门”;他说: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此六者皆陈自然,不可偏举之,明数也”。他这里所陈述的“天下”没有寓指人体的含义,是指自然之天数。
又如第十三章,王弼本将帛书的“故贵为身于为‘天下’,若可以托天下矣”改为“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并注释:“无以易其身,故曰贵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改“爱以身为‘天下’,‘女’何以寄‘天下’”为“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并注释:“无物可以损其身,故曰爱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不以宠辱荣患损其身,然后乃可以天下付之也。”很显然,王弼所说的“天下”和“身体”不是一回事。
又如第二十六章,王弼本将“若何‘万乘之王’而以身轻于‘天下’”改为“奈何万乘之王,而以身轻天下”?并注释:“轻不镇重也,失本为丧身也,失君为失君位也。”帛书本这里的“天下”寓指“身体”的用意没有变。而王弼本的释义却是君王所管理的天下。此三例可知,王弼本对“天下”的理解只是字面意的“普天之下”,没有养生意义的理解。
“民”寓指“意识”
帛书本第三章:“不上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
王弼本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
虽然二者内容仅一字之差——前者“不上贤”,后者“不尚贤”。其注释却完全不同。培真注译的“民”即通篇不变的“意识”解。而王弼注译:“贤,犹能也;尚者,嘉之名也;贵者,隆之称也。唯能是任,尚也曷为;唯用是施,贵之何为。尚贤显名,荣过其任。为而常校能相射。贵货过用,贪者竟趣,穿窬探箧,没命而盗。故可欲不见,则心无所乱也。”这里虽只字未提“民”字,但所讲的贤能尚贵“尚贤显名,荣过其任”“贵货过用,贪者竟趣,穿窬探箧,没命而盗”都是讲的民众的心理及社会现象。并没有涉及老子所说的“不上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是调训人的意识欲望的方法,老子以“民”之众来比喻人的意识之多是很恰当的。对修养生功而言,收敛意识的纷动是一道难题。所以帛书《道德经》第六十五章曰“‘民‘之难治也,以其知也”。正因为老子说过“民之难治”,历史上出现过许多的误解,经受了许多的指责、批评甚至谩骂,真是冤死了。
又如第十章,王弼本将“爱‘民’栝‘国’,能毋以知乎”改为“爱国治民,能无知乎”?并注释:“任术以求成,运数以求匿者,智也。玄览无疵,犹绝圣也。治国无以智,犹弃智也。能无以智乎?则民不辟而国治也。”此处之“民”是民众的意思,即是说以智慧治国,即是没有法律也能治国。
又如第五十七章,王弼本将“‘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改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并注释:“上之所欲,民众之速也,我之所欲,唯无欲而民亦无欲自朴也。此四者,崇本息末也。”此处对“民”的解释即“民众”也。
可见,帛书本之“民”寓指“意识”的解释没有变,而王弼本之“民”即是“民众”的意思。相比之下“道理”和“事理”之别,一目了然。
“君”寓指“心神”
帛书本第二十六章:“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是以‘君子’众日行,不离其甾重。”
王弼本第二十六章:“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是以圣人终日行不离辎重。”
此章帛书本的“君”“君子”都是指人的“心神”,应注释为:稳重的身体是心神归属之根,清静的心神又是制御身体不再躁动的“君主”,可是心神这位“君子”却不容易清静,为追求享受而无止境的纷动。于是造成“轻者失本,躁者失‘君’”的后果。可是,王弼本对后一句做了修改,他的注释为:“凡物轻不能载重,小不能镇大;不行者使行,不动者制动。是以重必为轻根,静必为躁君也。以重为本,故不离”。这种注释虽与他后半句的改动相一致,但讲的全是事理,距古代圣人的行为相差甚远。
“百姓”寓指“腹脏百骸”(www.daowen.com)
帛书本第四十九章:“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
王弼本第四十九章:“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
这里王弼本将“恒无心”改为“无常心”,其注解以及与下文意识的连接就大不相同了。“恒无心”是说古圣人修道时,保持没有欲求思虑的心神状态。而“无常心”则是心神的变化无常(王弼注:“动常因也”)。紧接着“以百姓之心为心”又该如何解释呢?
帛书本的“百姓”寓指“腹脏百骸”就好解释了,即:圣人所保持的没有欲求思虑的心神状态,它是根据自身腹脏百骸要求中和完善“之心为心”。接着就会出现“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也。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德信也”的处理方法。其目的是:“圣人之在‘天下’,翕翕焉,为‘天下’浑心。”即:心神中和浑朴无偏袒,身体健康长存。做到这一点的根本原因是“‘百姓’皆属耳目焉,圣人皆咳(孩)之”。即:腹脏百骸如同耳目那样传递信息,以便心神无所偏私,以婴儿般知而不辨慈柔方式施以中和的感应。正因为有了“百姓”寓指“腹脏百骸”的解释,原文顺理通达,释文贴切通顺,道理明白可行。
相比之下,王弼本就不那么通顺了。他注释“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只用了“动常因也”四字,显得有点含糊。后来又有“察百姓之情”,“各因其用则善不失也”,“无弃人也”,“天下之心,不必同其所应,不敢异则莫肯用其情矣”。并总结说:“如此,则言者言其所知,行者行其所能,百姓各皆注其耳目焉,吾皆孩之而已。”这些内容全是社会生活中的事理,而且存在许多漏洞。
“邦”寓指“心神领域”
帛书本第六十一章:“‘大邦’者下流也,‘天下’之牝。‘天下’之郊也,牝恒以静胜牡。为其静也,故宜为下。‘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于‘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故‘大邦’者不过欲兼蓄人。‘小邦’者不过欲入事人。夫皆得其欲。故‘大邦’者宜为下。”
王弼本第六十一章:“大国者下流,天下之交,天下之牝。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国不过欲兼蓄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
两者相比较,王弼本将“邦”改为“国”;将“天下之郊”改为“天下之交”,并且将原本属下句的“天下之郊”,移至上句“天下之牝”前;将“牝恒以静胜牡”改为“牝常以静胜牡”。这种改动方便了他的注释,可是却损坏了老子的本意。帛书本第六十一章前文已有注释,主要讲“取坎填离”的修道方法。叙述心神(大邦域)和元精(小邦域)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心神中的意识流应该依附于元精所在处最为适宜(“宜为下”)。
可是,王弼的注释完全不同。他说:“江海居大而处下,则百川流之;大国居大而处下,则天下流之。故曰大国下流也,天下所归会也。静而不求,物自归之也,以其静故为下也。牝,雌也。雄躁动贪欲,雌常以静,故能胜雄也。以其静复能为下,故物归之也。大国以下,犹云以大国下小国,小国则附之,大国纳之也。言唯修卑下,然后各得其所。小国修下,自全而已,不能令天下归之;大国修下则天下归之。故曰:各得其所欲,则大者宜为下也。”这些事理似乎与修道方法相去甚远,更谈不上它是修养生之道者的指南。
又如帛书本第五十八章:“其正察察,其‘邦’决决”。即指心神若处于明辨详察状态,那么元神的“邦域”会因为意识的激荡而溃决。王弼本第五十八章改为:“其政察察,其民缺缺。”并注释:“立刑名,明赏罚,以检奸伪,故曰察察也;殊类分析,民怀争竞,故曰其民缺缺也”。又如帛书本第六十五章:“故以知知‘邦’,‘邦’之贼也;以不知知‘邦’,‘邦’之德也。”是说:若以意识的察知去分辨元神邦域的虚静中和程度,那意识就是“‘邦’之贼”;用不知不辨方法去静守元神的邦域,那元神自然能够呈现虚静中和的功德。王弼本第六十五章改为:“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这种改动完全失去了“邦”的特定含义,不言而自明。
“吾”和“我”字的专用
帛书《道德经》中,老子使用“吾”字表示人的外在相貌及外向识神之“幻我”;用“我”字表示人的内在品质及隐伏的元神之“真我”。“吾”以应事,“我”以建本。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只知用“吾”以应事,将建本之“我”弃之未用。“吾”赖“我”存,“我”赖“吾”养的道理,尚鲜为人知。培真先生在理解《道德经》时,有专门章节阐述“吾”和“我”,而且说在帛书《道德经》里此二字没有错用的地方,若有错置就解释不通了。
帛书本第七十二章:“‘吾’言甚易知也,甚易行也;而人莫之能知也,而莫之能行也。言有君,事有宗。其唯无知也,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贵矣。是以圣人被褐而褱玉。”
王弼本第七十章:“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这里王弼本去掉了文言虚词“也”,将“人莫能知”改为“天下莫能知”,将“言有君,事有宗”改为“言有宗,事有君”。并注释云:“可不出户牖而知,故曰甚易知也,无为而成,故曰甚易行也。惑于躁欲,故曰莫之能知也。君,万物之主也。以其言有宗、事有君之故,故有知之人不得不知之也。唯深故知者希也,知我益希,我亦无匹,故曰知我者希,则我者贵也。被褐者,同其尘;怀玉者,宝其真也。圣人之所以难知,以其同尘而殊,怀玉而不渝,故难知而贵也。”王氏解释的具体而详细,他说的“不出户而知”叫“甚易知”;“无为而成”是“甚易行”;“惑于躁欲”是“莫之能知”,给人以模糊概念,使人难以捉摸、无所归依。而培真的注释“吾”“我”寓意分明,顺理成章(参阅前文第七十二章“被褐褱玉”)。
又如帛书本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第五十七章:“‘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欲不欲,而‘民’自朴。”第六十九章:“‘我’恒有三葆之。”第七十一章:“吾不敢为主而为客,吾不进寸而芮尺。”……这些使用“吾”“我”字的地方,正是它们特定的含义。有许多版本对此二字的滥用,恰恰正是区分其真伪的鉴别方法之一。
“天、地”寓指“心”和“身体”
帛书本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槖龠与?”
王弼本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槖龠与?”
两本此处一字不差,可释义相去甚远。帛书本培真释义:前面的“天地”为自然界之天地——对待万物的生化如同狗见到青草不管不顾那样,不存在仁与不仁的问题。后面的“天地”是说心神(天)和身体(地)的关系——犹如风箱对吹风管的那种关系,心静则体安,心动则体躁。这里的“天地”寓指心和体,通篇没有改变。而王弼的注释是:“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仁者必造立施化,有恩有为。造立施化则物失其真;有恩有为,列物不具存,则不足以备载矣。地不为,兽生刍;不为人生狗,而人食狗。无为于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则莫不赡矣。若慧由已树,未足任也”。对后一句又注释说:“橐,排橐也;龠,乐龠也。槖龠之中,空洞无情,无为故虚,而不得穷,屈动而不可竭尽也。天地之中荡然任自然,故不可得而穷,犹为槖龠也”。这种解释失去了老子本章以自然之天地类比人体之天地的意图,是以模糊不清的事理做出的解释。这天地比喻槖龠的说法显得有些牵强。
又如第三十二章:帛书本“‘天地’相合,以俞‘甘露’”。是讲心神之“天”和身体之“地”相感通融合时,那精气的施予如同甘露一样舒适。王弼本“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自均”。注译:“言天地相合,则甘露不求而自降;我守其真性无为,则民不令而自均也。”王氏这里有所改动,还是说天下能无为而治的事理。他假如不加上“则民不令而自均也”内容,就很难类比社会中“民不令而自均”的解释了。即便这种解释正确,仍然属“事理”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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