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损失可分为区内损失和区外损失。其中,区内损失主要包括土壤养分、泥沙和水分流失引起的土地质量下降,造成农田基础设施被破坏,引发地质灾害损失。与此同时,流失的水和土会发生再分配,又引起水土流失区外的水库和江河淤积,从而造成水利设施使用寿命的缩短、防洪费用的增加,产生区外损失。就本区而言,区内损失是一种实物的物质与价值的损失;而区外损失不会产生直接损失,但是会对区外居民及社会造成损失,产生外部不经济。
本部分主要就土地废弃损失和泥沙淤积损失进行非市场定价的确定。
3.8.1.1 土地废弃损失的非市场定价的确定
土地废弃损失是指由于全部耕作层丧失而废弃,以及由于耕作层变薄而造成土地贫瘠所产生的损失。土地废弃损失采用机会成本法来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Bj——j 地区的土地机会成本,元/hm2;
I——各地区耕地复种指数,%;
i——各地区耕作的作物类型;
ai——第i种作物的播种面积,hm2;
pi——各种作物的单位面积纯利润,元/hm2;
R——耕地的收益还原率(一般取5%),%。
3.8.1.2 泥沙淤积损失的非市场定价的确定(www.daowen.com)
我国泥沙淤积最严重的河流是长江和黄河。其中,黄河流域泥沙淤积损失包括三门峡与小浪底至利津段泥沙冲刷所用水资源耗减,以及小浪底泥沙淤积清淤所耗费用;长江流域泥沙淤积损失包括长江三峡与洞庭湖清淤所耗费用。
泥沙冲刷采用机会成本法进行确定,也就是将冲刷泥沙所用水资源用于农业生产所产生的效益,利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工农业用水价格进行确定。泥沙淤积损失则采用维护成本法,即假设将这些泥沙全部清除将产生的费用。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输入河流的泥沙的计算方法为:
式中 E——土壤废弃的经济损失价值,元;
Z——水土流失引起的坡耕地土壤流失量,t;
Bj——土地损失的机会成本,元/hm2;
ρ——土壤容重,1.1 t/m3;
0.3——土壤平均厚度,m;
10 000——1 公顷换算为平方米的量,m2。
通过黄河和长江主流上不同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的测点差值,测算其注入黄河和长江主流的泥沙量,再加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黄河和长江支流的泥沙量,从而得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输入黄河和长江的泥沙总量。事实上,依据河流泥沙公报可知各段的泥沙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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