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别教学
个别教学是指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布置检查和批改作业都是个别进行的,即教师对学生是一对一或是一对几的方式轮流进行教学;在教师对某一个同学施教时,其他同学按教师要求进行预习、复习、练习或完成作业。
中国和欧洲古代学校主要采用个别教学的形式,它是漫长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主要的甚至唯一的教学组织形式。那时学生的年龄和知识程度都不相同,无固定的修业期限和上课时间,教师分别对个别学生进行不同内容的讲授。这种教学组织形式办学规模小、速度慢、效率低,但却能较好地适应个别差异。十七世纪以后随着班级授课在世界范围的普遍采用,个别教学就成为教学的非主要组织形式。但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个别教学在欧美各国重新受到重视。
(二)班级授课制
1.班级授课制的概念
班级授课制又称课堂教学,是指将学生按年龄和程度编成有固定人数班,教师以班为单位,按照固定的教学时间表对全班学生进行分科教学的组织形式。
班级授课制是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科学技术繁荣对提高劳动者生产能力提出新要求的产物。采取班级授课制最早萌芽于16世纪西欧一些国家。后来,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根据兄弟会学校的经验总结从理论上论证了班级授课制,使得班级授课制作为基本教学形式得以确定。在此基础上,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以其教学过程阶段理论使得班级授课制的教学设计与安排变得清晰,从而增强了班级授课制的影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提出课的类型与结构的概念,使得班级授课制基本得到了完善,到19世纪中叶成为现代教学基本形式。在我国,1862年开办的京师同文馆在教学上率先采用了班级授课制。
2.班级授课制的基本特征
班级授课制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班、课、时。
(1)班:按学生按照年龄和知识水平分别编成固定的班级。即同一个教学班学生的年龄和程度大致相同,并且人数固定。教师同时对整个班集体进行同样内容的教学。
(2)课:把教学内容以及实现这种内容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展开的教学活动,按学科和学年分成许多小的部分,分量不大,大致平衡,彼此连续而又相对完整。一课接着一课地进行教学。
(3)时:把每一“课”规定在统一的单位时间内进行,这单位时间称为“课时”,单位时间可以是50分钟、45分钟或30分钟。课与课之间有一定的间歇和休息。全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并制订统一的作息时间表,有节奏地开展教学活动。
3.班级授课制的优缺点
班级授课制具有这样一些优点:(1)它可以大规模地向全体学生进行教学,一位教师能同时教许多学生,扩大了单位教师的教学能量,有助于提高教学效率,进行教育的普及。(2)它以“课”为教学活动单元,能保证学习活动循序渐进,并使学生获得系统的科学知识,扎实而又完整。(3)由教师设计、组织并上“课”,以教师的系统讲授为主兼用其他方法,能保证教师发挥主导作用。(4)在班集体中学习,学生彼此之间由于共同目的和共同活动集结在一起,可以互相观摩、启发、切磋、砥砺;学生可与教师及同学进行多向交流,互相影响,从而增加信息来源或教育影响源,并有利于发挥集体教育的作用。正因为班级授课制具有这些优点,才成为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
班级授课制也有明显的缺点:(1)教学活动多由教师做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独立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学生主要接受现成的知识成果,其探索性、创造性不易发挥。(2)学生动手机会较少,教学的实践性不强,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3)它强调的是统一,齐步走,难以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不利于因材施教。(4)它缺乏真正的集体性。教师虽然向许多学生同样施教,而每个学生各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掌握,每个学生分别地对教师负责,独自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学生与学生之间没有分工合作,无必然的依存关系。
4.个别辅导和现场教学
为了弥补班级授课制的不足,出现了班级授课制的辅助形式——个别辅导和现场教学。
(1)个别辅导。由于班级授课制不利于因材施教,所以要求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教师要针对不同情况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个别辅导的方式有个别答疑,对学生课外作业和课外阅读进行指导。其既可以在课内进行,也可在课外实施。
个别辅导的类型:一是对教材的复习和预习中发现的问题的辅导,以帮助他们打下好的基础;二是对学科内容相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的辅导,以帮助他们拓宽视野和发展思维。
(2)现场教学。由于班级授课制实践性不强,所以要求教师根据一定教学任务,组织学生到工厂、农村和其他场所通过观察、调查或实际操作进行教学。它能提供学生丰富的直接经验,有助于理解和掌握理论性的知识;通过实际操作,培养学生运用知识于实践的能力。
根据现场教学的目的和任务,可以将现场教学分为两大类型。
一种是根据学习某种学科知识的需要,组织学生到有关现场进行教学。有些学科知识,只在理论上对学生进行解释,学生很难清晰透彻地理解,但到现场看一看,增强感性认识,则能更真实地理解知识,并且能增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另一种是由于学生为了从事某种实践活动,需要到现场学习有关的知识和技能。这常见于一些与生产劳动密切联系的教学,如劳动技术教育、汽车修理等。
5.复式教学
复式教学是班级授课制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年级的学生编成一班,由一位教师用不同的教材,在同一节课里对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教学的组织形式。
它的主要特点是直接教学和自动作业交替进行,这一点也是它和班级教学的区别所在。也有人把这种形式概括为“三多、两少”,即在同一课堂里年级多、教学内容多、自动作业时间多;直接教学时间少、同一年级学生人数少。目前,在我国部分经济文化不发达地区,特别是山区,复式教学仍然存在。
(三)分组教学(www.daowen.com)
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些教育家认为班级教学不能适应学生的个别差异,提出分组进行教学的形式。
分组教学是指按学生智力水平或学习成绩分成不同的组进行教学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
在分组教学开展的初期,主要的有能力分组和作业分组。能力分组是依据相同的课程、不同的学习年限,以适应儿童的能力。作业分组是按照规定的学习年限,使儿童依不同的能力,学习不同的课程。
目前欧美一些国家,分组教学分为外部分组和内部分组两类。
外部分组就是打破传统的年龄编班,而按学生的能力或学习成绩编组。外部分组有两种主要形式:跨学科能力分组和学科能力分组。所谓跨学科能力分组,就是把某一年级的儿童,按他们的智力的高、中、低,或者据“测验成绩”的好、中、差,分为若干组,教师以不同的课业进行教学。所谓学科能力分组,就是按某一年级学生某门学科的学习能力或学习成绩,分为水平不同的若干组。这种分组一般是在数学、自然科学和外国语这些学科中采用,其他学科如音乐、图画、体育等,则在原班级进行教学。
内部分组是在传统的按年龄编班的班级内,按学生的能力或学习成绩等编组。内部分组也有两种主要形式:以不同学习内容、不同学习目标分组;以相同学习内容、相同学习目标采用不同方法和媒介的分组。什么是不同学习内容、不同学习目标的分组?例如学生经过一个单元的班级教学后,进行“诊断测验”,根据测验结果分为若干组:有的自学补充教材;有的由教师教授增加的教材;有的只复习基础教材。经过一段教学时间,对各组学生测验后,又进行一个新的教学单元的班级教学,再进行分组教学。所谓采用不同方法和媒介的分组,是对某一个年级的儿童经过一段时间的班级教学以后,根据不同的学习情况分为若干组:一部分学生借助教学机器或电化教具等手段进行自学或作业;一部分优等生和差等生组成小组,由前者辅导后者;另一部分学习特别差的学生,由教师直接指导。
对于分组教学的评价各说不一,一般认为优点在于它能照顾学生学习水平和能力的差异,适应他们不同的情况和要求,有利于人才的培养。但也有人认为,分组教学会给各类学生的心理上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往往使优等生在学习上骄傲自满,差等生自暴自弃。另外,对学生能力和水平的鉴别、分组必须经常进行,管理工作比较复杂。
(四)道尔顿制
又称“契约式教育”,全称道尔顿实验室计划,由美国教育家帕克赫斯特于1920年在马萨诸塞州道尔顿中学所创建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因此得名。
实行道尔顿制的主要措施:要布置各科作业室用以代替传统的教室。室内按学科性质设置参考图书,实验仪器、标本等教学和实习用具,并设教师1~2人指导学生学习。将学习内容分月安排,各科教师与学生按月订立“学习工约”,教师根据学生的程度,指定学生做某一个月的作业,并把它公布在作业室内。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自由地掌握学习的速度和时间,并可与教师和同学研究讨论,学生完成本月的工约,须经教师考试,及格后才能学习下一个月的工约。把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进度登记在学习手册上。
其目的是废除年级和班级教学,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各自主动地在实验室(作业室)内,根据拟定的学习计划,以不同的教材,不同的速度和时间进行学习,用以适应其能力、兴趣和需要,从而发展其个性。
(五)特朗普制
特朗普制又称“灵活的课程表”,这是20世纪后半叶在美国一些学校进行实验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由教育学教授劳伊德·特朗普提出。
其做法是把大班上课、小班讨论、个人自学结合在一起,以灵活的时间单位代替固定统一的上课时间。大班集体教学由优秀教师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给几个平行班统一上课。随后的小班课研究讨论大班课上的教材,由15~20人组成一个小班。然后由学生个人独立自学、研习、作业。教学时间分配为:大班上课40%,小班研究占20%,个人自学占40%。
特朗普制既有班级授课制的优点,也有个别教学的长处,就是管理起来比较麻烦。
思考与练习
1.什么是教学?为什么说学校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主?
2.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包括哪几个基本阶段?
3.教学过程有哪些基本规律?为什么?
4.什么是教学原则?试掌握我国中小学主要教学原则。
5.什么是教学方法?试掌握我国中小学主要教学方法。
6.什么是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什么?教学的辅助组织形式有哪些?
【注释】
[1]列宁:《列宁全集》第15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38页。
[2]此文出于《论语·先进》。
[3]冯惠玲:《失败的小女孩与成功的贝多芬》,载《独生子女》,2010年第10期。
[4]转引自彭香萍主编:《小学教育心理学》,江西高校出版社2009年版,第45~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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