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期,美国基本完成了初等义务教育的普及任务。这一时期,中等教育改革成为美国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1891年,美国全国教育协会任命了一个“十人委员会”,研究中学课程问题和与大学的衔接问题。1895年,全国教育协会任命了一个“十三人委员会”,研究学院的入学条件问题。1913年,全国教育协会成立了“中等教育改组委员会”,重新研究中等教育的职能和目的问题,提高中等教育的社会效益。中等教育改组委员会于1918年提出了《中等教育的基本原则》的报告,指出美国教育的指导原则应是民主观念的原则,应使每一个成员通过为他人和为社会服务的活动来发展个性。1930年,美国进步教育协会成立了“大学与中学关系委员会”,委员会制定了一项为期八年(1933—1941年)的大规模的高中教育改革实验研究计划,即“八年研究”。参加实验研究的学校是从全国推荐的200所中学中选出的30所中学,所以实验也称“三十校实验”。实验研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参与实验的学校面广,有代表性;既有公立学校,也有私立学校;学校规模有大有小。第二,实验研究以进步主义教育思想为指导,一些没有进步主义倾向的学校,也很少倾向传统教育的做法。第三,给实验学校以极大的自主性,每一所学校都可以任意规定自己希望实行的教育计划。[7]实验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四个问题:关于教育目的;关于教育管理;关于课程、方法的选择和安排;关于评估工作。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兴起的初级学院运动,是这一时期美国高等教育发展中一次最具重要意义的革新运动。1892年,芝加哥大学的校长哈珀率先提出把大学的四个学年分为两个阶段的设想,第一阶段的两年为“初级学院”,第二阶段的两年为“高级学院”。他把大学的课程也分为两部分,前一阶段的课程类似于中等教育,后一阶段的课程类似于专业教育或研究生教育。1920年,美国联邦教育总署召开了全美第一次初级学院会议,成立了“美国初级学院协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美国教育的发展更倾向面向地方政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公立初级学院改称为社区学院。初级学院是一种从中等教育向高等教育过渡的教育形式,它的主要特点是: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两年,授以比高中稍广一些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方面的知识;由地方社区以及私人团体和教会开办,不收费或收费较低;学生就近入学,可以走读,无年龄限制,也无入学考试;课程设置多样,办学形式灵活,学生毕业后可以直接就业,也可以转入四年制大学的三年级继续学习。(www.daowen.com)
美国职业技术教育是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1914年,美国国会任命了一个专门研究对职业教育提供联邦补助问题的“职业教育国家补助委员会”。191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由史密斯和休斯联合提出的职业教育提案,史称《史密斯—休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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