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初等教育和师范教育:简明外国教育史

初等教育和师范教育:简明外国教育史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保证初等教育的经费渠道畅通,规定地方当局有权征收特别税款作为教育经费,学校仍旧收费,若经费不足则由国库拨款。《基佐法案》的实施,大大推动了法国初等教育的发展,在法国初等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费里法案》规定了初等教育实施遵循强迫性、免费性、世俗化的基本原则,为以后近百年间法国国民教育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初等教育和师范教育:简明外国教育史

17世纪,法国初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识字、教义问答和祈祷。18世纪末、19世纪初,法国的初等教育还处于十分落后的局面。1831年,法国教育家库森受法国教育部长之命,考察普鲁士教育之后,撰写了一份《普鲁士教育报告》。报告中描述了普鲁士的教育行政,家长和社区的教育责任,教师的培养、任命和薪俸,课程内容等。1833年,法国教育部长基佐在德国教育经验的启示下,颁布了《国民教育法令》(即《基佐法案》),提出要大力发展初等教育和师范教育,并规定全国每一分区设初等小学一所,每一主要城市设高等小学一所,还增加了自然科学的学习科目。为了保证初等教育的经费渠道畅通,规定地方当局有权征收特别税款作为教育经费学校仍旧收费,若经费不足则由国库拨款。各省必须设立师范学校一所,培养中小学师资,国家要严格掌握教师资格标准,所有小学教师必须接受师范教育的训练,通过考试获得教师证书之后才能任教,以保证教师质量。《基佐法案》的实施,大大推动了法国初等教育的发展,在法国初等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1881—1882年,法国教育部长费里颁布了两个关于初等教育的法案,被称为《费里法案》。第一个法案中规定了国民教育发展的义务、免费和世俗化原则,第二个法案使前述三个原则具体化。《费里法案》规定:6~13岁为义务教育年龄;免除幼儿园、小学及师范学校的学费;废除《法卢法案》中关于教会对学校的特权,取消公立学校的宗教课,改设道德与公民教育课等。《费里法案》规定了初等教育实施遵循强迫性、免费性、世俗化的基本原则,为以后近百年间法国国民教育的发展打下了基础。(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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