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蓄水之前坝址区液—固两相(该时期主要为水与岩石之间)间的水文地球化学作用状态处于一种相对的平衡态,那么蓄水之后那种两相间的平衡态则被打破了,并试图调整到新的平衡态。显然,在这样的调整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的水文地球化学作用,并伴随以相应的水化学作用效应。
表2.2.1 环境水侵蚀作用分类
表2.2.2 环境水侵蚀作用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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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根据表2.2.2进行环境水对大坝混凝土侵蚀作用评价时,应注意:①大坝混凝土一侧承受静水压力,另一侧暴露于大气中,最大作用水头与混凝土壁厚之比大于5;②混凝土建筑物所采用的混凝土抗渗标号不应小于S4,水灰比不应大于0.6;③混凝土建筑物不应直接接触污染源,有关污染源对混凝土的直接侵蚀作用应专门研究。
根据水文地球化学的基本理论,坝址水化学场内液—固相(包括岩石以及各种工程材料等)系列间的化学作用包括如下方面:溶解—沉淀作用;吸附—解吸作用。比较而言,第一种作用最为普遍。而就水质本身发生演变的化学作用而言,通常包括脱碳酸作用、脱硫酸作用以及混合作用等。前两种化学作用源于渗流系统中水环境指标(如T、P 以及Redox 等)的改变而形成;而后一种化学作用则源于渗流场内不同水体之间混合之后而引起,其机理在于等温、等熵等过程(韩德刚等,1996)。
坝址水化学场内发生上述类型的水化学作用,一方面使水质不断地演变,由此可导致水的酸、碱度的变化,以及水化学类型的变化等。正是由于大坝工程以及基础工程对于水化学场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影响,以致出现了一些纯天然条件下不大可能出现的水化学类型;另一方面,上述液—固相间的相互作用产生了机理复杂的水化学作用效应,即引起固相材料(包括岩石以及工程材料等)或结构的劣化过程,此可称为水化学损伤(汤连生,2001)。
对于由水化学作用引起的水化学损伤的效应,有着不同的解释。其中,有以水化学成分分析理论的观点,认为水是一种溶解能力很强的溶剂,与之相接触的固相介质必然会发生溶解—沉淀反应,其造成的水化学损伤不仅破坏了矿物颗粒之间的连接力,而且也破坏了矿物颗粒本身(汤连生等,2002)。也有以能量的观点来解释水化学作用导致岩石力学性质改变的机理(Dunning等,1984),认为液—固相系列间的化学作用实际上也是岩石矿物的能量平衡过程,据此可解释上述不同相间相互作用的力学效应,如在对石英的裂隙渗透试验与砂岩的抗压试验中发现,由于水化学作用而造成被测矿物的表面自由能的减少。又如可利用静电势差模型,解释液体对固体的变形强度性质的影响。岩石在外部能量(化学、机械以及生物过程等)的不断作用下,总是通过各种反应使岩石的内聚能不断减少,从而向着周围环境相适应的平衡态调整。矿物表面对于活跃的化学成分的吸收将导致固体表面能的减少,达到临界值时,矿物的晶格能就要被破坏并释放出来。显然,上述理论或观点不仅可应用于解释由于水化学作用引起的对于岩体的水化学损伤的机理,而且也适用于解释由此引起的对于坝体材料或结构的水化学损伤的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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