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学理论中,离不开等号和运算符号.因此,在数学的形式化中,引进等词和运算符号也是相当自然的.然而,不用等词和运算符号,当然也能表达数学陈述.但是,在一般的情况下,都是比较麻烦的.本节将在第二至六章的基础上,建立带等词和运算符号的狭谓词逻辑.
要建立带等词和运算符号的狭谓词逻辑,只需要把第二至六章中有关的语法和语义概念做适当的改变.下面,我们将用“=”(等号)表示等词,用字母f,g,h等表示个体域上的运算符号.在叙述中,我们还将省略“带等词和运算符号的”修饰语.
定义6.1 一阶语言的字母表由下列符号组成:
(1)个体变项:v0,v1,v2,…和T,F;
(2)逻辑联结词:⇁,∨;
(3)量词:∀,∃;
(4)等词:=;
(5)技术性符号:,,(,);
(6)对每个自然数n≥1,有一组(可以没有)n元关系符号;
(7)对每个自然数n≥1,有一组(可以没有)n元运算符号;
(8)有一组(可以没有)个体常项:c0,c1,c2,…
约定:用A表示上面(1)~(5)中所列举的全部符号.用S表示(6)~(8)中所列举的全部符号.A中的符号仍然被称为逻辑符号,S中的符号仍然被称为非逻辑符号.也就是说,等词“=”虽然是一个二元关系符号,但它是作为一个逻辑符号出现的.另外,A∩S=∅,并且AS=A∪S.
定义6.2 S项的归纳定义如下:
(1)个体变项和S中的个体常项统称S项;
(2)如果符号序列t0,t1,…,tn-1都是S项而且f是S中的一个n元关系符号,那么f(t0,t1,…,tn-1)也是一个S项.
定义6.3 S—公式的归纳定义如下:
(1)如果t0和t1都是S项,那么t0=t1是S—公式;
(2)如果t0,t1,…,tn-1都是S项而且R是S中的一个n元关系符号,那么R(t0,t1,…,tn-1)是一个S—公式;
(3)如果α是S—公式,那么⇁α也是S—公式;
(4)如果α和β是S—公式,那么(α∨β)也是S—公式;
(5)如果α是S—公式而且x是个体变项,那么∀xα和∃xα都是S—公式.
(6)一符号序列为S—公式当且仅当它由上面(1)~(5)的有穷多次应用而得.
由(1)和(2)导出的S—公式叫做原子公式.(3)至(5)决定的S—公式跟以前的意义相同.我们仍然可以用LS或WS表示全体S—公式,并称它为相应于符号集S的一阶语言,称S为它的符号集.
现在,要证明所有S项具有某个性质φ,只需证明:
(T1)每个个体变项都具有性质φ;
(T2)S中的每个个体常项都具有性质φ;
(T3)如果S项t0,t1,…,tn-1都有性质φ,并且f是S中的一个n元运算符号,那么f(t0,t1,…,tn-1)也具有性质φ.
同理,要证明所有S—公式都具有性质φ,现在只需证明:
(F1)每个形如t0=t1的S—公式有性质φ;
(F2)每个形如R(t0,t1,…,tn-1)的S—公式具有性质φ;
(F3)如果S—公式α具有性质φ,那么⇁α也有性质φ;
(F4)如果S—公式α和β具有性质φ,那么(α∨β)也有性质φ;
(F5)如果S—公式α有性质φ,并且x是一个个体变项,则∀xα和∃xα也都有性质φ.
定义6.4 var和sub的归纳定义如下:
var(x)={x},var(c)=∅;
var(f(t0,t1,…,tn-1))=var(t0)∪var(t1)∪…∪var(tn-1);
sub(t0=t1)={t0=t1};
sub(R(t0,t1,…,tn-1))={R(t0,t1,…,tn-1)};
sub(⇁α)={⇁α}∪sub(α);
sub((α∨β))={(α∨β)}∪sub(α)∪sub(β);
sub(∀xα)={∀xα}∪sub(α);
sub(∃xα)={∃xα}∪sub(α).
定义6.5 公式α中的全体自由变项free(α)归纳定义如下:
free(t0=t1)=var(t0)∪var(t1);
free(R(t0,t1,…,tn-1))=var(t0)∪var(t1)∪…∪var(tn-1);
free(⇁α)=free(α);
free((α∨β))=free(α)∪free(β);
free(∀xα)=free(α)-{x};
free(∃xα)=free(α)-{x}.
上面的定义6.1至6.5都是有关语法的概念,下面的定义6.6至6.8跟语义有关.
定义6.6 一个S结构A就是具有下述性质的一个二元组(A,F):
(1)A是一个非空集合,称为A的个体域或论域,A中的元素称为个体;
(2)F是符号集S上的一个映射;它满足下面的三个条件:
(i)对S中的每个n元关系符号R,F(R)是A上的一个n元关系;
(ii)对S中的每个n元运算符号f,F(f)是A上的一个n元运算;
(iii)对S中的每个常项c,F(c)是A的一个元素.
F(R),F(f)和F(c)也可记成R A,f A和c A,或者RA,f A和c A.当S有限时,如:S={R,f,c},我们也可以用列举F的值的方法把S结构A=(A,F)写成A=(A,R A,f A,c A).
关于个体指派和S解释的定义分别与第五章第五节中定义5.2和定义5.3完全一样,这里不再赘述.下面给出可满足关系的定义:
定义6.7 给定一个S解释Σ=(A,θ).对于任一个S项t,Σ(t)的归纳定义如下:
(1)Σ(x)=θ(x);
(2)Σ(c)=c A;
(3)Σ(f(t0,t1,…,tn-1))=f A(Σ(t0),Σ(t1),…,Σ(tn-1)).
定义6.7表明:任一个项t在S解释Σ下是A中的一个个体.
定义6.8 满足关系的归纳定义如下:
对于原子公式、否定式、析取式和量词公式的情况,定义同第五章的定义5.4.(www.daowen.com)
有了定义6.7和6.8,我们可以定义其他一些语义概念.如:后承关系、有效性、可满足性和逻辑等值等等.相应的叠合引理可表述为:
引理(叠合引理) 令Σ1=(A1,θ1)是S1解释,Σ2=(A2,θ2)是S2解释,并且二者的个体域相同,即:A1=A2.令S=S1∩S2,那么:
(1)令t是一个S项,如果Σ1和Σ2对于出现在t中的S符号及个体变项的解释相同,则
Σ1(t)=Σ2(t);
(2)令α是一个S—公式,如果Σ1和Σ2对于出现在α中的S符号以及α的自由变项的解释相同,则
归约结构和扩充结构的定义如前,有关的结果现在也成立.
联立代入的定义跟第五章第六节定义6.1稍有不同,即:只需增加下述两条:
另外,代入引理的表述与第五章第六节引理6.1完全一样,此处不再重复.
在FQC系统中增加如下有关等词的两条规则=+和=-,得到的系统记作FQC=.
在FQC=中,可证公式的定义完全类似于第五章第三节中的定义.
这里=+规则叫做等词引入规则,它反映演绎推理中这样的规则:它肯定个体域中的任何一个个体自己和自己完全相同.=-规则叫做等词消去规则,它反映了演绎推理中这样的规则:如果个体域中的个体a有某个性质,并且个体a和a′是等同的,那么a′也有这个性质.
要得到带等词的公理系统,我们只需在QC系统中附加下面的两个公式作为公理(模式):
(1)t=t;
(2)t=t′→(α(t/x)→α(t′/x)).
这样得到的系统记作QC=.QC=系统与FQC=系统仍然是等价的.即:在FQC=中可证的公式一定在QC=中可证,在QC=中可证的公式,在FQC=中也可证.
可演绎性和相容性的定义分别与第六章第一节和第二节的定义一样.FQC=系统可靠性定理的证明跟FQC系统可靠性定理3.2的证明类似,只是在归纳步骤中多考虑了=+和=-两种情况.
最后,FQC=系统的完全性定理也是成立的.此证明可仿照本章第四节FQC系统完全性定理的证明去做,只是Henkin定理中的ΣΦ的构造需要修改一下,其他叙述都可照抄.ΣΦ的构造需作如下修改:
令Φ是含见证的极大相容集.首先,在全体S项上引进一个二元关系~:
t0~t1当且仅当t0=t1∈Φ
~是一个等价关系,而且相对于S中的运算符号和关系符号是同余的.也就是说,如果t0~t′0,t1~t′1,…,tn-1~t′n-1,那么对于S中的任一n元关系符号R和运算符号f,有其次,令[t]是t的等价类,等价类的全体记作TΦ.显然,TΦ是非空集.由Φ决定的项解释ΣΦ=(AΦ,θΦ)定义如下:
f(t0,t1,…,tn-1)~f(t′0,t′1,…,t′n-1),
R(t0,t1,…,tn-1)∈Φ当且仅当R(t′0,t′1,…,t′n-1)∈Φ.
(1)ΣΦ的个体域是TΦ;
(2)对S中的n元关系符号R有:
R AΦ([t0],[t1],…,[tn-1])当且仅当R(t0,t1,…,tn-1)∈Φ;
(3)对S中的个体常项c有,
c AΦ=[c],即:c的等价类;
(4)对S中的n元运算符号f有:
(5)对各个个体变项x,有
θΦ(x)=[x],
在项解释ΣΦ下,对于一切项t,我们有
ΣΦ(t)=[t],
这样一来,每个项都被解释成它所属的等价类.至此,Henkin定理的证明可以完全照搬.
完全性定理仍然可以表述为:
(1)Φα当且仅当Φα;
(2)Φ是可满足的当且仅当Φ是相容的.
用带等词和运算符号的一阶语言,可以很方便地把许多常见的数学理论形式化.下面我们给出两个简单的例子.
例6.1 第一章第三节偏序的定义3.15,现在可以形式化为:令S={R,=}:
(1)自返性:∀x R(x,x);
(2)反对称性:∀x∀y(R(x,y)∧R(y,x)→x=y);
(3)传递性:∀x∀y∀z(R(x,y)∧R(y,z)→R(x,z)).
例6.2 在数学理论——群论中,群的公理可以表示如下:
(g1)对一切x,y,z (x◦y)◦z=x◦(y◦z);
(g2)对一切x x◦e=x;
(g3)对任一个x都有y使得: x◦y=e.
这里“◦”是群的乘法而“e”表示单位元(常元).令S={◦,e},则群的公理就可以形式地表示为:
(g1)′∀v0∀v1∀v2(v0◦(v1◦v2))=(v0◦(v1◦v2));
(g2)′∀v0(v0◦e=v0);
(g3)′∀v0∃v1(v0◦v1=e).
令Φg={(g1)′,(g2)′,(g3)′}.在群论中,可以证明:
这就是左逆元存在定理.
最后,我们来扩充真值树方法,用以结束本节、本章以及本书的讨论.
在第二章里,我们介绍了真值树方法,其目的在于判断一个给定的公式是不是重言式.现在,将在真值树方法的基础上介绍一阶树方法.以便证明一个给定的一阶公式是逻辑有效的.
但是,由完全性定理知:每一个有效的公式都是可证公式.然而,从这个结论人们并不能找到一个能行的过程来决定:任一个公式是否是有效的.实际上已经证明:不存在决定一个公式是否有效或可证的能行过程,也就是说,狭谓词逻辑(与命题逻辑不一样)是不可判定的.
一阶树的构造与真值树的构造类似,二者不同之处在于,除了原来的三个命题规则(⇁⇁,∨,⇁∨)外,还需要补充四条量词规则,它们是:
在∀规则和⇁∃规则中,t可以是任意的项.在⇁∀规则和∃规则中,y是在正在扩张的分枝的任何公式中都不自由的任意变项,所以也称y为关键变项.
如果L是带等词“=”的语言,那么我们也承认以下三个等式规则.它们是:
SI规则:
这里的t是任意项.
这里f是L=的任一n元函项符号,t1,t2…,t2n是任意L项.
这里P是L=的任意n元谓词符号,t1,t2,…,t2n是任意L项.(特别地,当n=2时,P可以是=.)
SI规则叫做“自身恒等”规则,SF规则叫做“函项中的等量可替换性”规则,SP规则叫做“谓词中的等量可替换性”规则.
注意:这些等式规则总能用来扩张任一分枝,无论该分枝有什么公式.
一阶树和真值树的最后一个区别是:一阶树的一个分枝是封闭的,如果有一个原子公式α和⇁α都属于这个分枝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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