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府部门节水: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关键举措

政府部门节水: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关键举措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性举措。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这不同于传统的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来推动节水的做法。有关人士建议,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应强化节水管理基础工作。

政府部门节水: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关键举措

在我国,水资源短缺与严重浪费现象长期并存,反映出我国传统的以工程建设为主的治水模式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从编制的思路上充分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性举措。

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这不同于传统的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来推动节水的做法。

无论水资源短缺的地区还是水资源丰富的地区,都需要建设节水型社会。因为节水是减少污水排放的重要措施,浪费水资源不仅造成局部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和水污染加剧,也增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本,包括取水耗水成本和水污染处理的成本等。

未来15年是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建设节水型社会,应从三个方面着手:①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②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③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技术。

我国加紧构建节水型水价机制 对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实行惩罚性水价(www.daowen.com)

2007年7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司官员在莱钢节水经验交流会上表示,我国“十一五”期间将合理确定和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加大水资源费征管力度;加快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定额用水加价等科学合理的水价制度;加大实行差别水价力度,对国家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淘汰类的高耗水行业实行惩罚性水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有关人士建议,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应强化节水管理基础工作。以钢铁行业为例,各用水企业要加强水计量管理,建立和完善水计量管理体系,严格水计量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同时,要认真遵守国家水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水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为统计部门和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网,见:http://www.gov.cn/jrzg/2007-07/05/content_6741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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