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这是全国各地落实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行动的重要抓手。20世纪90年代之后,发展循环经济成为国际社会的总体趋势。发达国家以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我国是世界上较早推行循环经济的几个国家之一。我国一直在进行着发展循环经济的探索,在政策管理、示范省(市)和园区、企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我国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低,循环经济的发展也凸现出很多问题。
鉴于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发展是最急迫和重要的任务,因此,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在于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国制定了多项相关法律,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约束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1995年我国颁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此法对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2002年我国颁布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法》正在草拟之中。据统计,目前我国已经在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多个行业、400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建立了20个行业或地方的清洁生产中心。有5000多家企业通过了ISO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几百种产品获得了环境标志。
2005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通知,正式启动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作为国家循环经济第一批试点单位,首批启动了包括钢铁、有色、化工在内的七个重点行业的42家企业等。第一批试点单位还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四个重点领域的17家单位,国家和省级开发区、重化工业集中地区和农业示范区等13个产业园区,资源型和资源匮乏型的10个省份和城市。(www.daowen.com)
下面重点介绍唐山曹妃甸、大连、杨凌、武汉东西湖、柴达木和蒙西等示范园区在循环经济方面的成功实践经验,总结其典型发展模式,分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一些重大战略、政策与措施,以期为全国其他地区的实践提供借鉴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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