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卦为《周易》六十四卦中的第十八卦,其卦象为巽下艮上。“蛊”字之义在汉语里有四:一为人腹中的寄生虫,二为陈谷所生的粮食虫,三为诱惑人,四为蛊虫。《周礼·秋官·庶士》:“掌除毒蛊。”郑玄注曰:“毒蛊,虫物而病害人者。”即指人腹中的寄生虫。《论衡·商虫》:“粟米热生蛊。”即粮食虫。《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此蛊即诱惑义。所谓蛊虫者,《本草纲目·虫部四》李时珍集解引陈藏器曰:“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左传·昭公元年》:“何为蛊?”孔颖达疏:“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据说在中国南方,尤其在缅甸、泰国、柬埔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有专蓄此毒者。中了蛊毒者,就永远要听主人使唤,若不听,就会死。在《周易》中,诸家对“蛊”的解释很不一致。李镜池释“蛊”为故,且说:“故,事也。”唐明邦释“蛊”为“乱也,病也”。在蛊卦初六爻辞中有“干父之蛊”,唐氏释为弊端。程颐曰:“蛊,事也。蛊非训事,蛊乃有事也。为卦,山下有风,风在山下,遇山而回则物乱,是为蛊象。蛊之义,坏乱也。”可见李镜池和唐明邦之释,源自程颐。又,《周易·秋官·翦氏》:“掌除蠹物,以攻攻之,以莽草熏之,凡庶蛊之事。”注:“蛊,蠹之类。”音咏,禳也。又,《史记·秦德公二年》:“初伏,以狗御蛊。”注:“蛊,恶气。”故而“蛊”又有蠹、恶气二义。邵雍曰:“蛊者风之族,故风字从虫。”邓秉元释“蛊”为毒。刘大钧曰:“蛊”,帛书《易经》作箇。《说文》:“箇,竹枚也。”《方言》:“箇,枚也。”所以周立升以为“箇”乃占筮工具,箇义何能与蛊义相容。以上诸说虽异,然“蛊”为坏事,大体不错。
“蛊”释竟。(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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