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卦原无卦名,因为其卦辞的前二字为“同人”,故为省文而略卦名。同人卦卦象离下乾上。“同”意为聚众,《诗·豳风·七月》:“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二之日”即周历二月之日,“同”为会合、聚集。所以,“同人”有聚众之义。邓秉元从卦象释同人,其卦象离在下为火,乾在上为天,即所谓“天上火下,如一阳丽天,百物因之现形,物情既显,故曰同人”。以不同二物为同。所以苏轼也说:“同人与比相近而不同,不可不察也。比以无所不比为比,而同人以有所不同为同,故君子以类族辨物。”意思是比卦以同类相比并,而同人卦乃比异类。程颐曰:“以二象言之,天在上者也,火之性炎上,与天同也,故为同人。”同时又曰:“以二体言之,五居正位,为乾之主,二为离之主,二爻以中正相应,上下相同,同人之义也。”即是说,九五爻以阳居阳位,为乾之主;六二爻以阴居阴位,又为离之主,此二爻既中正又上下相应,虽为异物,又极具相同,就是同人。《彖》传日:“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说的就是六二与九五既得位又中正又相应一事。可见其德同的异类就是同人。《九家易》曰:“乾舍于离,同而为日,天日同明,故曰同人。”《周易正义》云,聚居一处,故曰同人。什么是“聚”,很有讲究,不能乱聚。尚秉和认为:“然所以能聚者,以其类也。设失类而为纯阳或纯阴,则不能聚矣。类族方能合异为同。乾阳物,坤阴物,同一物也,而分阴阳。”尚氏认为纯阳或纯阴不是一类,也不能聚;而一阴一阳为同一物,才可以聚。在同人卦中,六二爻与九五爻一阴一阳,为一物,可以聚。五阳与一阴,阴虽少,仍与五个阳爻为一类,亦可聚。至要者,为“同之中有异”。《易》之道为“同性相违,异物相感”。唐明邦认为:“同人,与自己和睦同处之人。”同业之人如同事、同仁等皆为“同人”。台湾张铭仁曰:“同人,表示有志一同,相和而成。”那么,共产党人所称的“同志”是否就是同人呢?《周易》中的同人乃以道义为基础,于异中求同者。
“同人”释竟。(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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