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戰國諸子評述輯證:漢代學者的先秦子學框架及限制

戰國諸子評述輯證:漢代學者的先秦子學框架及限制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可見,司馬遷在《史記》的編纂過程中已使用類似“六家”的概念作為學派歸類的依據。至於雜及小說是不能歸入上述八家者,屬於圖書目錄中不好分類的書。漢代學者的“六家”、“九流十家”提供了可供歸類的框架,基本上為後代研治先秦子學者所從,但近人胡適、任繼愈認為“六家”、“九流”為漢人所創,不能反映先秦實況,反對以“六家”之概念來描述諸子。後代的四部分類法將數術、方技、兵法併入子部,有其合理性。

戰國諸子評述輯證:漢代學者的先秦子學框架及限制

西漢司馬談《六家要指》提出“六家”作為理解先秦學術的架構,他說:“《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途。’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有不省耳。”[10]司馬談將六家皆視為“務為治者”,表明他心目中的“道術”即是“治術”[11],也即“君人南面之術”[12]。六家依李零先生說,可以別為兩類:一類是儒、墨、道,李先生統稱為“學”,其邏輯及年代順序是“儒一、墨二、道三”。儒、墨依託六藝,但彼此對立,爲戰國前期顯學。道家非儒非墨,“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不主一術,超脫於儒、墨之爭,其大行其勢始於戰國中晚期。另一類是名、法、陰陽,他統稱為“術”(即數術、技術之術)。名家、法家依托刑名法術,陰陽家則依托數術、方技[13]

如同部分學者所指出的,司馬談所論六家主要着眼於“學術宗旨”,似不涉及具體的子家及其師承[14],但這篇文章被收入《史記》卷末的《太史公自序》,司馬遷述此文乃其父因“愍學者之不達其意而師悖”而作,又提到司馬談曾“習道論於黃子”,然則《六家要指》並非虛指不同的思想趨向,其分類仍有考鏡學術源流的意義。這點我們從《史記》中有關先秦諸子的篇章亦可看出端倪,如《仲尼弟子列傳》講孔門七十子,是第一代儒家的學案;《老子韓非列傳》講道家老聃、關尹、莊子及與之相關的法家學者申不害、韓非(司馬遷謂申、韓“本於黃老”);《孟子荀卿列傳》主述七十子之後的儒家大師孟、荀,由於二子的學術經歷與稷下學宮有關,故附說淳于髡、田駢、慎到、鄒衍等稷下先生。由此可見,司馬遷在《史記》的編纂過程中已使用類似“六家”的概念作為學派歸類的依據。

成、哀之際,劉向、歆父子領校中秘圖書,於諸子部分亦援用上述分類,並增縱橫、雜、農、小說四家,班固《漢書·藝文志·諸子略》承之。《漢志》“九流十家”的分類針對圖書,與上述司馬談“六家”着眼於治術,關注的焦點不同。縱橫是外交權術,農家所言為農業技術,二者皆“術”,但非統治者所親務,故司馬談略而不論。至於雜及小說是不能歸入上述八家者,屬於圖書目錄中不好分類的書。“雜家”之“雜”有二義:一是雜糅,如《漢志》雜家目中《尉繚》、《尸子》、《東方朔》之屬,蓋多方采獲,不主一家者;二是集纂之意(雜、集二字古通),如《呂覽》、《淮南》書等皆是。此外,亦有別裁而入於雜家者,如《五子胥》、《吳子》、《公孫尼》等,分別在兵技巧、兵權謀、儒家已著錄,但《漢志》將其中與兵、儒家言不類者另歸雜家。至於“小說”外於“九流”,其稱本有貶義(與“六藝經說”相對而言),所收為淺薄不中義理及依託過甚之書,班志斥為“街談巷語、道聽塗說者之所造也”[15]

漢代學者的“六家”、“九流十家”提供了可供歸類的框架,基本上為後代研治先秦子學者所從,但近人胡適、任繼愈認為“六家”、“九流”為漢人所創,不能反映先秦實況,反對以“六家”之概念來描述諸子。任氏更明言“先秦哲學無‘六家’”[16]。李銳先生近來也撰文指出:《漢志》“九流”之說本為圖書分類所設,並不適合作為思想史的參照架構。他呼籲學者“跳出‘九流’這個虛幻的歷史構建”,主張以“百家”來取代“六家”[17]。李零先生對於破除六家的看法曾提出適切的批評,他說:

這個分類雖出自司馬談,但不是爲漢代學術分類,而是爲戰國學術分類。分類是針對先秦古書。我們要知道,漢初,去古未遠,講學術,還是古典爲主,今學爲輔。司馬遷的《史記》是大歷史,不是斷代史,框架是古代框架。……六家,儒、墨是先秦固有的說法,陰陽、道、法、名也是存在差異的四大類。[18]

李先生在另文中討論《漢志》總序,又指出:

班志不僅是目錄,也是學術史。研究學術,要從目錄入手,這是中國傳統。此序是個濃縮的學術史。講述順序,是先孔子,再七十子,再戰國諸子(這是先秦學術史),然後講秦的禁書,然後講漢代的開禁,然後講漢代的搜書和校書(這是秦漢學術史)。後面,六略大序,各類小序,分門別類,各講各的源流,也是學術史。[19]

許多學者認為,除“儒、墨”外,其餘諸家之稱皆非先秦所有,這個說法也值得商榷。李銳雖然反對“六家”或“九流”的架構,但他指出:《尹文子》卷上“〔以〕大道治者[20],則名、法、儒、墨自廢;以名、法、儒、墨治者,則不得離道”。已有道、名、法、儒、墨五家的稱號,其說疑為司馬談所本[21]。前人多斥今本《尹文子》為魏晉人偽作,但李學勤、胡家聰、王曉波等諸位先生都指出:今本雖經後人潤飾,但其思想內涵與文獻所述尹文學說相合,當為可信的先秦古書[22]。值得注意的是,《尹文子》將《老子》道論奉為正宗,標舉“道”作為己派之稱,而與名、法、儒、墨區別[23],意味着“道家”已成為一個具有獨特思想宗旨的學派[24]

以《尹文子》與《六家要指》所述家數相較,前者無陰陽家而後者有,《莊子·天下》評述諸子,亦不及鄒衍,這應當不是偶然的巧合。合理的推論是:《莊子·天下》及《尹文子》評騭諸子的篇章可能作於鄒衍學說大行其世之前,二者撰作時代不晚於戰國末。(www.daowen.com)

用《漢書·藝文志》的框架來研究先秦學術史,不可諱言地有許多侷限和問題,例如:

1.《漢志》將諸子、數術、方技、兵書分立,容易造成一種印象,即諸子之“學”與數術、方技、兵家之“術”無關,割裂了諸子思想產生的技術背景,這對探討各派源流及學說內涵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後代的四部分類法將數術、方技、兵法併入子部,有其合理性。近年來,李澤厚、何炳棣二位先生先後探究《老子》之學與《孫子》之關係[25],李零先生論“黃老”也注重數術、方技的影響[26],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學”、“術”隔閡的傳統觀點。

2.“儒”、“墨”二家是有組織及師承淵源的團體,可稱之為嚴格意義的“學派”,但“陰陽”、“名”、“法”、“道”等則僅由共同的學術宗旨或方法所維繫,同派學者之間未必有師承關係。分類標準的參差,是造成學者反對“六家”框架的主要原因[27],而這一點對於後四家的研究也產生了一些干擾,如《漢志》道家著錄《文子》九篇,下云“老子弟子”,後人遂對“文子”的身份產生種種推測,但我們要問:“文子”與老子究竟是嚴格意義的師徒關係,還是私淑或再傳?是否只是因為《文子》書中援引《老子》為說,後人因其尊老,遂謂文子為“老子弟子”?筆者認為後者可能更為近實[28]。誠如羅浩所指出的:道家或許沒有社會組織或明確的師承,但“這並不意味着道家人士缺乏與眾不同的原則和方法,或者沒有一批使其得以傳承的文本”[29]。對戰國中晚期的道家學者而言,這得以傳承的經書即是《老子》[30]。後世的道徒也意識到自家沒有清楚的師承,於是在道家轉化為道教的“造神”過程中,逐步形成了以老子為教主,莊、列、庚桑、文子為“四大弟子”的譜系[31]

3.《漢志》對於部分子書的歸類有可議之處,如儒家著錄《晏子》八篇,但晏嬰既非儒家學者,此書內容也未必與儒家有密切關係,故後人或視之為墨家(如柳宗元),或改入史部傳記類(如《四庫全書》)。又如《管子》一書,劉歆《七略》歸為法家[32],班志卻改入道家,其後《隋志》又列為法家之首。鵬按,《晏子》列為儒家,乃因班志自注:“孔子稱善與人交”,《史記·孔子世家》亦載“孔子之所嚴事”者六,晏嬰為其一,其人既爲儒家宗師孔子所稱道,故列為儒家之首[33]。若以同樣的標準來看,管仲亦曾為孔子所稱(見《論語·憲問》),且《史記》將管、晏合傳,稱引管仲“上服度而六親固”、“四維不張,國乃滅亡”之語,皆合於儒家之說。循《晏子》之例,《管子》未嘗不可入儒家,惟劉、班或歸法,或歸道,乃就《管子》書論,皆各得一端。竊以為《管》、《晏》二書皆齊國學者推尊前賢之作[34],本為雜纂,其思想不主一派,宜入雜家,若必欲歸入儒、道、墨、法,不免進退失據。

4.劉氏父子及班固的分類存有漢人尊經崇儒的價值取向,此觀班志先六藝而後諸子、措儒為諸家之首自明[35]。這種意識形態的影響是隱性的,卻最具滲透力。李零先生就直言:“《漢志》的排序,是反映漢代的意識形態。這種意識形態對中國學術影響至爲深遠。中國辨僞學,尊經貶子,尊儒子貶諸子,尊文學貶方術,根子在這裏。”[36]

《漢志》的分類,即使有種種缺失,卻也不必全然廢棄。李零先生認為:分類必定會有例外或特例,不能因此不要分類,“一人一家,一書一家,等於沒家。這是白馬非馬之辨,同樣不可取。”[37]圖書的分類不周密,可以調整或用互著之法彌補;類目運用在學術源流及思想學說的描述,除了可以細分支派[38],也可使用類似“道法家”的權宜稱呼,並輔以說明[39]。至於上述第一點和第四點,也有兩帖藥方對治:一是“去除尊儒的有色眼鏡”,將孔子及其弟子從漢人素王、聖門的祭壇請下來,與諸子等而齊觀,還原其歷史面貌。二是“跳出六家看六家”,留心諸子共同的知識背景和思想資源,即李零先生所說:“光讀子書,等於身在廬山之中,反而不識廬山面目”,需要“跳出諸子看諸子,即不但要參看六藝(讀儒、墨書最重要),挹經注子;而且要讀數術、方技和兵書(對讀道家最重要),拿它們當解讀線索。”[40]

除了思想內涵、源流的梳理外,研究學術史,還需以時代繫年及地理分區作為兩大輔助手段(這是另一種“跳出六家看六家”),即錢穆所言:“分家而尋,不如別世而觀;尋宗為說,不如分區為論。”[41]“別世而觀”的目的除了給諸子編年排序外,也在考察同一時代的政治文化氛圍對於諸子學說的影響;“分區為論”不僅注重人文地理及自然環境對諸子思想的型塑作用,並在探究身處某一區域的學者,對於該地的學術傳統,究竟是繼承、改造,抑或是決裂、創新?“別世而觀”已有錢氏《先秦諸子繫年》垂為典範;“分區為論”則傅斯年、嚴耕望及李零等皆有專文傳世[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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