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学校体育的主体,高等院校体育尤其如此。高等院校是我国培养身心健康的高级专门人才的摇篮。只有正确认识、理解并充分尊重学生的身体、心理、社会适应发展的特点等,才能更好地设计与实施受学生欢迎的体育教学内容,使学生真正从学校体育中感受体育、接受体育、爱好体育。
我国学校体育发展历史悠久。原始公社解体后,夏、商、周三个奴隶制国家先后建立。由于军事活动频繁,因而与军事活动有关的射、御受到重视,以培养奴隶制贵族为目的的学校就把射、御作为主要教育内容。这是我国学校教育的雏形。西周以前的学校是文武结合、政教合一的。春秋以后,私学兴起,在教育内容上保留了体育相关的内容。西汉以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了文武分途的教育,这种影响一直延续到清末。
鸦片战争中一系列战争的失败,敲响了轻视学校体育教育的警钟。一些具有维新思想的教育家、政治家,积极倡导“废科举、兴学校”“师夷长技以制夷”,在改革教育的同时,重视体育教育,把兵式体操作为体育课程的主要内容,对学生进行立正、稍息、持枪、持剑的单人或队列的基本练习。1902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规定学校开设“体操科”,小学每周三小时,中学每周两小时,高等学堂每周三小时(另有兵学一小时)。大约在五四运动以前,受军国主义的影响,兵式体操又逐渐演变为体操、活动游戏以及行军、野外演习、射击、登山、击剑、普通军事知识等内容。部分学堂还聘请德、日教官教授徒手体操和器械体操。1923年,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杜威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下,参照美国学校情况,北洋政府在中小学课程纲要中改“体操科”为“体育科”,推行自然主义体育,在体育科内容中增加了兵操。中国学校体育的发展变化也受到了18世纪末和19世纪上半叶欧洲自然主义体育的运动“铸型化”“要素化”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家经济的恢复、改革和发展,学校体育也经历了一个改旧建新的过程。党和政府把学校体育作为培养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分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对学校体育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为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和行政领导部门建立相应的领导管理机构,使学校体育发展得到了组织保证。(www.daowen.com)
在总结推广我国部分地区开展锻炼标准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国家体委于1954年5月4日制定并公布了“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这对宣传我国开展体育教育的目的,激发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促进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增进学生身体健康,提高学习效率,推动体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原国家教委公布的教育计划明确规定,小学、中学及大学一二年级体育课为必修课,每周两学时。自1956年至今,国家教育部门几次颁发和修改体育教学大纲,提出了学校体育教学的任务、基本原则、内容和要求,使体育教育更规范化、制度化,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原国家教委于1990年3月12日颁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同年10月11日,又颁布了《大学体育合格标准》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2002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后在全国推广。2007年4月正式发布施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规定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各学校数据上报的时间段。2014年又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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