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认为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因材施教,他说:“言乎其异谓之材,因材而善之,谓之教。”(《原善》卷上)[23]这里揭示出“材”与“教”之间的关系,“教”必须依据材的“差异”,否则就不是真正的“教”。而“教”本身也是发现学生“个性差异”的主要途径,也就是说,“材”与“教”是一种辩证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古人较为合理地确定了从“材”与“教”的关系角度来进行学情分析,这样既充分考虑到了“材”,同时也兼顾了“教”。
(一)“教”需因“材”
孔子在教学过程中,常常是围绕同一个问题或主题,在充分了解学生“材”之差异的基础上,作出判断与评价,并加以针对性的教育。《论语》里记录了很多这类例子。例如其中记载有很多学生提问什么是“仁”,孔子根据樊迟不知仁的基本思想、颜回不知仁与礼的关系、仲弓与子贡不知实行仁的方法、司马牛为人多言而躁、子张为人较为偏激等情况,分别作了有针对性的回答。这表明,“教”需要根据“材”的不同特点来进行,这样才能收到真正的成效。如果不根据具体的“材”来施教,只用一个答案来对付所有的提问,那么“教”就很难真正抵达学生的困难或困惑之处,学生就不会有收获。
魏晋时葛洪认为,教学好比治病,治“寒”病以“温”方,治“热”病以“冷”方;教学又好比行路,道路各不相同,去齐国是一条路,去楚国又是另一条路,难道去齐国和楚国是同一条路吗?因此,他认为,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方”,做到“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先要“知人”,即先要对学生的个性特点及思想认识水平进行了解,而这种了解工作是十分细致、复杂的,因为“物有似而实非,若然而不然”的情况(《抱朴子·行品》外篇),人更是比“物”复杂,难于认识,他感叹地说:“知人果未易。”只有做好了“知人”、了解学生的工作,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才能施行不同的教育。[24](www.daowen.com)
这也正如唐朝孔颖达所认为的“师当随材与之”(《礼记正义·学记第十八》),就是说,教学不能按主观意志行事,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25]可见,“教”需要依据“材”的具体特点来实施。在这里,“材”就成了“以学定教”的客观依据。
(二)“教”须“尽其材”
教须“尽其材”,就是要求教师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才智。因材施教的根据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学生的才资有差异;第二,教学内容有深浅难易之别。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做到“两知”,“教人者必知至学之难易,知人之美恶,当知谁可先传此,谁将后传此。若洒扫应对,乃幼而逊弟之事,长后教之,人必倦弊”,“知至学之难易,知德也;知其美恶,知人也。知其人且知德,故能教人使入德,仲尼所以问同而答异以此。”(《正蒙·中正篇》)[26]教师既要熟悉教学内容,又要实际调查、了解教育对象,教学才能有的放矢,使每个学生都能充分发挥出自己的聪明才智。
宋代张载在解释《学记》所述“进而不顾其安,使人不由其诚,教人不尽其材”时认为,“不尽材,不顾安,不由诚,皆是施之妄也。教人至难,必尽人之材乃不误人,观可及处然后告之。圣人之明,直若庖丁之解牛,皆知其隙,刃投余地,无全牛矣。”[27]可见,张载“尽其材”主要是指教师应该依据学生各自的特性开展教学,使学生在已有基础上得到充分发展。尤其是强调了教师应该像庖丁解牛那样去观察学情,这已经具有方法论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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