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从知识史角度看早期中国新闻学

从知识史角度看早期中国新闻学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科学的新闻学”,“其功用也就等于史学”[18]。他所说的“也就等于”,是指“科学的部分”之于“新闻学”,与“史学”之于“历史学”,这两对关系应当在逻辑构造上相同。正如“史学”之如“历史”,“科学的新闻学”应当以“营业的部分”所产生的报道文本为依据,在比较中推测和总结衡量报道成败的标准、规则和方法。

从知识史角度看早期中国新闻学

事不孤起,必有其邻。在“新闻学”被国人接纳并衍生出“中国新闻学”的同时,诸多的社会学科也在中国扎下根基。既然这些学科大多致力于探索现代的国家和社会是如何可能的,又应该如何运转,在20世纪初形成类似今日的路径与方法,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关系类型,“新闻”“新闻业”当然会被它们或多或少地有所涉及。这样的研究兴趣,在中国学者那里自然也会发生。况且正如此前的分析,“中国新闻学”在当时并无公认的研究范式和表述语言,从别的学科背景看过来也未必就是越界。而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此类表述也确实层出不穷。即便暂且搁下其中的只言片语和应景之谈,单就那些的确想为“新闻学”别开生面的论著而言,这样以“本行”为立场的观照,究竟产生了怎样的结果?接下来,笔者将就自己有限的阅读范围,对此略作剖析。

(一)洪业的“新闻学观”:“历史学观”的投射

1935年前后,时任燕京大学史学系教授的洪业在题为“一个学历史的人对于新闻学的观念”的演讲中,提出“新闻学似乎可分为两部分。一是科学的部分,一是营业的部分”[17]。“科学的新闻学”,“其功用也就等于史学”[18]。乍看上去,这很像是场面话,但只要稍了解洪业对“史学”的界定,便不难把握其中深意。在洪业看来,“史学”与“历史”区隔鲜明,所谓“历史”可分为三类:“一套事情的经过,是生的历史。有观察这套事情的人,以文字把牠记载起来,这是熟的历史。再有人把熟的历史,明抄或是暗偷,重新删改排比,或重新考究解释,其结果就是烂的历史。”[19]这里的“烂”,自当理解为“烂熟”。与之相应,所谓“史学”,所要处理的并非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是已经成文的记录,要通过对比,寻求让“熟的历史都熟得成分多,烂的历史都烂得状况好”的有效路径。[20]用洪业的原话说,就是“把各种熟的历史,烂的历史,汇合起来,从中研究其彼此之关系,推测当初生的历史之状态从而观察记载和解释之所有种种失实及失当的可能,从而设立标准、规则、方法,以为新的记载或传抄或编辑或解释的指导”。[21]由此可见,在洪业那里,“历史”与“史学”之间不仅存在分工对象的差异,更有严格的逻辑顺序。没有“历史”作为质料,“史学”自然无从谈起,但反过来看,如果不在方法上提炼出“史学”,也就无法改进“历史”的品质。

因此,洪业的这番观照,其实是以作为知识形态的“新闻学”,而非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所展开的“新闻”现象,为对象。他所说的“也就等于”,是指“科学的部分”之于“新闻学”,与“史学”之于“历史学”,这两对关系应当在逻辑构造上相同。正如“史学”之如“历史”,“科学的新闻学”应当以“营业的部分”所产生的报道文本为依据,在比较中推测和总结衡量报道成败的标准、规则和方法。这样才能将“各种熟的新闻,再经过检查,删改,标题示意,综合立论,广布传印就成烂的新闻,有烂得好的,有烂得坏的。这也等于有烂得好的或烂得坏的历史。应当有如何的标准、规则、方法,去报告、编辑,可使所广布传印的,为最得其实,最得其当”。[22]就此而言,洪业对“新闻学”的期待,其实仅限于在“新闻学”中,应该有这个“科学的”部分,至于“科学的新闻学”与“营业的新闻学”分别该是什么,其实并不在他关注的范围内。从这个意义上讲,洪业对“新闻学”应该沿着怎样的逻辑展开,又当包含哪些具体的知识都抱有相当的谨慎与谦虚,绝不至于要破门而入,把自家的东西劈头盖脸地倾倒进来。

深究下去,洪业对“新闻学”的期待与态度,又投射着他对“历史学”这个本行的认识与反思。在中国,“历史”的写作传统诚然悠久,历代名家对如何“著史”也早就积累了丰厚的操作经验,但将“史料”与“史观”做自觉的分离,认定“史学”必须在逻辑上自洽,却是国人经受过纯粹的形式(form)训练后的事情。从时间上来看,固然相当晚近,而就思考的样式而言,就更是近代化的产物。虽说在后世学人,甚至他的受业弟子那里,洪业往往被认为以传统的考据见长。[23]但在他与傅斯年这个世代的历史学者那里,对“史学”的自觉,以及不再将著史完全看成对微言大义的阐发,却正是他们与朴学中人的根本差异。

洪业还曾试图在重“描写”(describe)的“科学”和重“诠释”(interpret)的“哲学”为两极的近代学术谱系中,为历史学寻求位置。在他看来,“历史的方法,正有两部分,其一部分,检索(historyical research),完全是科学;另一部分,通解(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又名历史哲学(philosophy of history),完全是哲学”[24]。当然,这样的做法既是以近代学术为框架,又要将历史学的既成面目嵌入其中,细究起来的确有些牵强。但对自家的“本行”都抱有高度的反思,在谈及别的学科门类时自然会更加谨慎。其实何止历史学,面对着现代社会的复杂演化,近现代的哪门学科又不是在持续地遭遇学科的“危机”?

其实真要追到各自的终极预设,哪门学科的路径与方法,又当真具有不可置疑的正当?固然它们的家底大多比“新闻学”要更为厚实,但这往往也是反思和重构中的负累。但从另一面来看,尽可能判分方法和对象,在内部形成层次和领域的分工,却又是近代学术的共同特征。这样一来,倘若如洪业那样,暂且搁下具体的知识和路径,专注于“新闻学”在形态上的构造,这样的姿态当然看似旁观,但所把握住的恰恰是彼此作为“学科”的相通之处。

(二)陶孟和的报刊功能观:以“利益”为中心

当然,学科虽有分野,“社会”却是一体。如果要在自家的侧重下,把“新闻”“报刊”纳为所要考虑的变量,或是作为观照的对象,其实也无不可。只要当真把自身的标尺一以贯之,所得的“新闻”图像,虽说未必周全,却未必不能别有洞见。

陶孟和的研判便是一例,他在1934年发表的《关于中国的新闻纸》中就建议中国的报纸首先要改进社论,其次增加专家撰述,再次还要改进新闻采访。这样的排序,当然和新闻学者的通常观点不甚一致,却反映了,在陶孟和那里,这三类文章之于社会的分量轻重。陶孟和所以把社论看得最重,是因为在他看来,它们是“利益”的直接体现。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社论)代表一党的,一派的,一阶级的或报馆所有权者的利益,或立于某种更高的见解,如全民族,国际和平等等,代表大的社会的利益”[25]

虽说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利益”,特别是个别群体的利益,从来都无充分的正当性,但在陶孟和看来,这恰恰就是社会得以存在的关键。还在1925年,他就在《利益与联合》一文中揭出:“社会是一种共同生活,共同生活之所以成立,就是因为人类有共同的利益。人的相互的关系,可以说是由共同的利益联系者。利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为己的,利益在性质上本来就是共同的,如家族、都会、国家的幸福,实在是共同的利益,不过他的范围有宽窄的不同罢了。”[26](www.daowen.com)

既然在陶孟和对社会的整体构想中,“利益”是勾联个体,使得“社会”成为可能的基本纽带,那对它就必须有足够的正视。而且,既然所谓“更高”只是意味着涉及的人群更广,那么在不同的“利益”之间,也就并不存在先天的尊卑高下,而应该被纳入同一个计算和衡量的序列。在这样的尺度下,“完全以营业为目的”“代表一个政党或是一种产业”“政府的言论机关”的三类“新闻纸”,虽说维护的对象有差,但都大可公开承认自己的偏向。也正是因为认定“利益”既客观存在,更毋庸讳言,陶孟和才在1935年发表的《中国新闻纸之前途》中坦率地揭出,没有实际的利益的力量做后盾,报纸是否能“发生极大的影响”,本身就存在疑问,“一管笔之力胜过一把刀,必须那管笔能够代表某种实际利益的时候”[27]诚如前述,中国的新闻学从一开始,就在价值和取向上对“营业主义”抱有反感。陶孟和的这番话,在前提与逻辑上,自然都与其中主流看似格格不入,但可能更近于现实的情境。

当然,不管在方法和尺度上多么近于功利主义(utilitarian),每位学人都难以解构自身的偏向。完全以利益为考量的尺度,只要能够达到群体利益的最大化,采用怎样的国家治理和言论管理方式,其实也无不可。但陶孟和却又深受“费边社”的影响,在1949年之前始终坚信只有“民治”、自由和渐进的改良才是实现平等正义的最佳路径,这自然影响他对报刊的评判。也是在1925年,他还在《言论自由》一文中提出:“止谤莫如自修,不特是普通个人伦理上的格言,实在也是政治伦理上必需遵守的定则。”[28]也就难怪,在他看来,哪怕是要为政府做言论机关,新闻纸也必须促成“政府采纳自由主义、民治主义的精神”,才算是“新闻纸要想忠实的尽他的固有的职能”。[29]其实,但凡在分析中用到“固有”这样的词汇,其实表明叙述者正在“可信”和“可爱”中摇摆。不过,如果当真没有此类逻辑上的“软肋”,“社会科学”又何必要冠以“社会”二字呢?

(三)孙怀仁的“社会机能”说:对古典社会学的简单搬用

当然,无论是要对“本行”的基点确有反思,还是把它的路径和宗旨运用纯熟,都得对“本门”的家数深有洞察。但越是未得其中三昧,反而越可能对“本行”奉若神明,进而对此外的学科、方向、路数抱有由衷的悲悯,甚至可能还会尽自己所能,去拯救那些不明“真理”的同行中人。与洪业对史学的精纯和陶孟和对“民治”的虔诚恰成对比,孙怀仁所著的《新闻学概论》正好可以作为案例,来让我们体会下在对自认的“本行”都修为欠厚的情况下,还要来重写“新闻学”,结果会如何的生硬和滞碍。

1934年,申报馆创立新闻函授学校,所印讲义的第一种即为孙怀仁所著《新闻学概论》。孙怀仁时任《申报年鉴》经济部主编,他在早稻田求学期间,研习的是政治经济学。在当时的日本学界,占主流的是试图对整个社会过程进行总体研判,因此在政治经济学、社会学和哲学之间并无明显区隔的德国古典学风。带着这样的学术师承回望过去,不管自己修为如何,原有的“新闻学”自然显得涵盖狭窄、逻辑散漫,也就难怪《新闻学概论》一开头就断言新闻学还是“未成之科学”,要搬用已有的知识储备来重构其框架和脉络。[30]

基于自身的学科倾向,孙怀仁为“新闻学”给出的定义是“新闻学是以社会中的新闻现象为研究对象之科学,所谓新闻现象,就是指新闻记者记述编辑社会的新闻”[31]。单从字面上看,似乎与此前的几部“经典”论著并无多少差别,但在指向上却大有分别。徐宝璜等人将“社会”视作“新闻”得以展开的既有存在,孙怀仁却侧重于呈现“新闻”之于“社会”的功用。因此,在孙怀仁看来,要研究新闻本质的社会机能,就必须“关心新闻生产过程、消费过程及新闻广告因果关系的法则”[32]。基于这一考察目的,“新闻本质之研究”“新闻之史的发展之研究”“言论出版自由之研究”“新闻生产过程之研究”“新闻消费过程之研究”“新闻广告之研究”也就缺一不可。[33]实际上,在这样的视野下,“新闻”只是因为能作为耦合“社会”(尤其是经济意义上的“社会”)的纽带,才具有考察的价值。因此,这部《新闻学概论》的理论部分谈及“新闻现象”时,几乎处处要对它们进行社会学意义的诠释。譬如提及新闻有助于补充“大众知识的缺陷”时,孙怀仁这样阐释其必要性,“假若人与人间没有理解,不能相互补助知识的缺陷时,就不容易起精神的相互作用,结果社会的结合统一就困难了,为补救这个起见,新闻就有其特殊的重要性了……新闻读者们读了这些报告,就可以增加相互的理解,补救知识的缺陷,而结果得以助成社会的结合与同意,同时推动社会向前途迈进”[34]。沿着这样的思路,这种“新闻藉读者之智能与精神所及于社会的机能”,自然就是“新闻学最重要的研究对象”。[35]

所以,在接下来的部分,孙怀仁尽可能地运用自己的知识储备,对“新闻之广泛而复杂的机能”展开详尽的论述,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认为“新闻”不只是为“报告机关”或“指导机关”,而是整个社会的“心的交通机关”[36]。且不论这样从“社会”来观照“新闻”的路径,是否比就“新闻”来谈“新闻”视野广阔,如果不先说清楚“社会”是怎样的,又怎能把“心的交通机关”阐发分明?既然新闻业的兴起远远晚于“社会”的出现(例如孙怀仁自己就承认,新闻业在18世纪以前是非常的幼稚),怎样才能证明这种“心的交通机关”之于“社会”的必要?就此而言,这个论断乍看上去相当高明,要诠释周全却相当困难。

孙怀仁从两个方面来加以论证。首先,他试图通过对“社会”的类型化来让这个问题更易操作。具体而言,就是引入“利益社会”和“共同社会”这对概念。在他看来,“从利益社会所发行的新闻,是以自己所属利益社会的观念等为基础,而企图保全维持利益社会成员间相互理解作用的”,而“由共同社会发行的新闻杂志小册子等,就可以说是共同社会维持成员相互理解作用之心的交通机关……今日的出版物中,除前述利益社会发行的新闻杂志小册子等外,就都是这种共同社会之心的交通机关”[37]。这样一来,似乎也能解释新闻业为何要首先重视公益和公德。其次,他还从技术进步的角度展现新闻业的发展历程,“其后经过印刷术的发明,与蒸汽机的发明,这个心的交通就起了一个巨大的革命。换言之,前者是藉印刷物开辟了多数成员之心的交通路径,后者是藉汽车汽船等运输机关,使多数移动式敏捷容易了。而相互间的接触机会也因此加多。此后电气的发明,再进入二十世纪无线电电话的发明时代,另一方面,飞机飞船等更开辟了空中的交通,到目前这个心的交通机关之方法,已有一个很大的发展了”[38]

这一“社会形态+技术演进”的论证方式似乎相当完备,但细究起来,这个框架却并不清晰。因为在社会学的视野下,所谓“社会”本身就是一个需要考察它是何以可能的对象。如果不假思索地就将前人的学说拿将过来,甚至只是简单地搬用,又怎能得其神髓?据孙怀仁自己的说法,他对“共同社会”和“利益社会”的区分来自滕尼斯。但只要读过滕尼斯的原著,就不难知道所谓“共同体”绝不只是他理解的那样,仅是“以血族居之地等的人间相互爱为基础,不问对方所受利益之如何而结合”[39]。更重要的是,滕尼斯所以要使“共同体”和“社会”对举,是为了严格地区分“天然的联合体”和“人为的联合体”。而他对“共同体”的探索,则是基于对当下的“社会”是否会“迅速和彻底地精疲力尽”的忧虑。[40]从思想渊源上看,这种对自发传统的重视,又深受梅因所著《古代法》的启发。[41]从这个意义上讲,虽说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是从对概念的区隔入手,全书似乎是在进行去历史化的理论推衍,但其研究宗旨和论述思路,都深植于德意志历史的演进特征。如果德意志不是先有如他所认为的“社会”,再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滕尼斯还会不会尽全力探究这个问题,这本身值得深思。其实就对国族和当下的关切而言,滕尼斯的学说与徐宝璜等人的“新闻学”虽说在面貌和路径上大相径庭,但在旨趣上却脉脉相通,只不过在对情怀的表露上,前者含蓄,后者直白而已。

就此而言,不管孙怀仁是否读过滕尼斯的原著,他都是完全把它当作“理论”来认识和借用,在作为分析框架时,更完全是被“方法”牵着走。也许正因为孙怀仁高估了自己对德国古典社会学,尤其是滕尼斯学说的了解,这本讲义所引证的学理看似繁复严整,其实板块与板块、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联相当松散,就整体结构而言,绝对无法圆融自洽。其实,这种既未得所依学理之神髓,更未切入“新闻”的内在理路的现象,在当下不也相当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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