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教师进入教室前,一般都要向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在课堂上自己将要做些什么?然而,这样的提问却表达了教师的一种传统教学观念,表达了仅仅从教师的角度来思考什么是教学的问题,对教学的理解自然是以老师为中心的。这种教学理念忘掉了学生应该学什么的问题,从而丢掉了教学的真正本质,与贝恩的新教学观擦肩而过。这种教师只关心自己的基本教学观念,无疑除了可能对学生产生伤害外,哪还剩下什么呢?
教学的首要原则就是不伤害学生,不伤害学生的尊严。因而在教学中,教师应该把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来看待。教学的实质从根本来说,不是教师要做什么,而是学生应该学到什么事情。即使在教学仅仅是教授,仅仅是传递知识的意义上说,教学的过程也只是学生学习的过程。正如贝恩所说:“只有当学习发生的时候教学才发生。”如果学生没有进入学习的过程,真正意义的教学实际上并不存在。所以,在教学过程中仅仅考虑自己要做些什么,而不考虑是否激发了学生的学习,不考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动机,不考虑学生学习的效果和成就,这种教学对学生来说除为了尊严而想逃课之外还能有什么意义呢?(www.daowen.com)
贝恩的新教学观,不仅与那种仅仅以自我为中心而不断伤害学生主体尊严的教学观相区别,也不仅与那种仅仅是传递知识的教学相区别,而且与那种从学生学习角度出发却是指导学生学习的教学观有着区别。在贝恩的教学基本观念中,我感受到了他的谦虚。感受到了他对学生的充分尊重和对学生的学习潜能的完全信任。因为在他的教学观念里,师生之间存在着真正平等的关系。他是这么说的,卓越的教师与学生“是同窗共读的同学,不,是志趣相投的同胞”。他们“把自己看成是人生路上的学子,追寻对‘真理’惊鸿一瞥之旅途之中的同伴”。[3]瞧,多么谦虚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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