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若要“对学生负责”,应该做些什么呢?他们如何对学生负责?对学生负有的责任清单有哪些主要内容?这张清单可能由于不同人开列,而会有不同的结果。由于“大学的主要产品是人,然后才是技术”,因而“对学生负责”的学术责任主要应该从培养人的活动中去寻找,也就是从大学教师的教学以及对学生的指导的活动中去寻找。从中,肯尼迪教授得出了大学教师应该“对学生负责”的第1条学术责任:关注学生的精神生活。肯尼迪认为,从学生进大学的期望来看,学生期望教师关注他们的精神生活,希望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希望教师能成为他们的道德导师,能给他们正确的人生忠告;他们在意的不是职业准备,而是自己个性的发展,因而希望在自己个性发展中能得到教师的帮助。因而,大学教师要关注学生的精神生活,具有“培养学生,发展学生的智力与独立性”的义务,因为“这终究是他们的首要的工作”。[11]
大学教师的第2条学术责任是“致力于教学”。肯尼迪认为,在大学“教学与科研的分工正影响着许多教授的生活”,“对于研究型大学的教师来说,这一直是一个核心问题,但是,现在它也正逐渐地成为二、三流文理学的一个问题”,[12]大学中的教学与研究之间的持续紧张关系一直影响着教师“对学生负责”学术责任的履行。教师晋升过程表明,“研究成果似乎是最重要的事情”,结果自然导致教师片面追求科研,而忽略教学。这种现象说明大学丢掉了自己的真正本质,忘却自己培养人的根本任务。于是,他期望通过教师真正地履行“致力于教学”学术责任,恢复大学以培养人为根本任务的本质;期望教师能够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能够把自己主要的时间与精力放在教学的工作上,而不是放在科研的活动中。即便进行科研,也应该首先从事教学方面的研究,即从事教学内容、形式与方法方面的研究;对教师的考察,不能仅仅看讲了多少课时,而且应该考察他们的“与教学有关的学术成果”,即“没有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学术成果”,如教学软件、教材、个案材料的研究、有助于学生理解难题的录像等,应该把这些与教学相关的学术成果视为教师晋升时学术研究水平的考察材料。肯尼迪把大学教学定义为,不仅指教师的授课,也不仅指课堂之外的对学生的建议、忠告、职业指导、写推荐信等活动,而且,甚至是更为重要的“是指将教学和研究活动联系起来”。[13]
于是,大学教师的第3条学术责任是,“让学生从事创造性工作”。[14]在肯尼迪看来,大学自由进一步延伸,“就是具有非同寻常创造性的人享有非同寻常创造性的生活”。[15]大学教师虽然应把教学放在科研之上,但在致力于教学活动中,却必须把重点转移到“探索性”教学上来,必须让学生能够从事创造性的工作。因为“大学水平的教育其本质在于帮助学生学会分析,以及能把所学知识应用到不熟悉的陌生领域中去”。[16]大学的教学不是简单地传授知识,而是教师带领学生一起从事高深学问的探索。学生在与教师一起探索知识的过程中,学会创造性生活,从而获得人之所以作为人的本质认同。(www.daowen.com)
此外,肯尼迪教授还依据在教学与个别指导中具体的学术环节下的具体责任进行了具体细致的分析,如分析了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评价和教学方法以及个别指导等方面的学术责任,提出了许多很有意义和教益的意见和看法,本文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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