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原则”,不仅是哲学认识发展史中的一环,而且同时是他的整个思想体系的基础和基本概念。费尔巴哈正是基于人的思想原则,对哲学和宗教神学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这种批判在费尔巴哈那里不是可有可无,而是直接构成其哲学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在人的原则基础上阐述了他自己的政治观、自然观和伦理学。
第一,对宗教神学进行了批判。费尔巴哈从人本原则出发详尽地分析与批判了宗教神学的基础、目的、手段、本质与作用。他认为:其一,宗教神学的基础是依赖感:“人的依赖感是宗教的基础”;“依赖感不是别的,正是对于某种对象之需要,不过,这种需要已经达到了意识或感情。”[15]其二,宗教神学的目的是摆脱依赖感:“对自然的依赖感诚然是宗教的根源,但是这种依赖性的消灭,从自然手中获得解放,则是宗教的目的。”[16]其三,宗教的器官是想象力:一个人没有希冀,也就没有神灵;什么力量使得人尊奉蜗牛壳、蟹螯为神呢?是幻想、想象力!其四,宗教的本质是人的本质,宗教通过人的自我异化而完成。由于人对自然的依赖感,产生了对自然的敬畏心理,而人为了克服对自然的依赖性,就借助想象力,设想自己的力量能达到和自然相等,甚至超过自然,这样一来,人就神化了。因此神就是人,神性就是人性;人通过把自己的本质对象化、分离出去的途径来完成造神的过程。“对无限本质的意识,不外就是人对自己本质的无限性的意识”;[17]“上帝是一个属人的存在者,上帝就是人”;[18]“属神的本质不是别的,正就是属于人的本质。”[19]其五,宗教是谎言,人类社会中第一个说谎者就是神学家。宗教神学是人间一切伪善和不道德行为的根源,一个精神的东西或神,被人拿来当作人生的法则,其结果必然造成残身和禁欲等现象;“那些摧残肉体及其不良机构,那些精神上和肉体上的阉割,那些自己迫害、自己宰割、那些忏悔和舍身——这类事情差不多在一切宗教中都占有一个位置。”[20]
第二,对黑格尔思辨哲学进行批判。在费尔巴哈看来,黑格尔哲学是近代哲学的完成,新哲学主要是通过对黑格尔的批判来表明自己存在理由的。因此,费尔巴哈在《黑格尔哲学批判》中批判了黑格尔的“理性的神秘性”,揭示了思辨哲学的秘密:“黑格尔事实上是把仅仅表示主观需要的表象了解为客观真理……把细看起来极度可疑的东西当作真的,把第二性的东西当作第一性的东西,而对真正第一性的东西或者不予理会,或者当作从属的东西抛在一边。”[21]他在《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中更清楚地表达了这个思想:黑格尔思辨哲学从抽象到具体、从理想到实在的过程,是种颠倒的过程;将那种被思想的作为无主体的异于主体的主观本质,当成神圣的、绝对的本质。这种“思想者和被思想者的统一,就是思辨哲学的秘密”。[22]
接着,费尔巴哈指出黑格尔思辨哲学从思想推出实在、由绝对观念异化为自然界,是与基督教神创世界完全一样的,“它们之间的区别,只在于一种想象的区别,只在于虚构的思维与实际的思维之间的区别”。[23]神学的秘密是人本学,而“思辨哲学的秘密则是神学──思辨神学”。[24]“黑格尔的逻辑学,是理性化和现代化了的神学,是化为逻辑学的神学。”[25]“神学的本质是超越的、被排除在人之外的人的本质。黑格尔逻辑学的本质是超越的思维,是被看成在人以外的人的思维。”[26]“绝对精神是在黑格尔哲学中还作为幽灵出现的神学的‘死亡了’的精神。”[27]因此“谁不扬弃黑格尔哲学、谁就不能扬弃神学”。[28]
第三,以人本学为思想武器反对封建制度、统治观念,特别是君权神授。费尔巴哈就是从人出发批判了压抑人、束缚人发展的封建专制,特别是君权神授观念,认为“国王的权力由上帝授予”[29]这种谬论与“世界由上帝创造”[30]完全是一路货色,都是统治阶级编造出来欺骗人们的。所谓君权神授,是人的本质的虚幻反映。事实上,君主是“与别人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实体”。[31](www.daowen.com)
第四,唯物主义人本学的自然观。费尔巴哈认为新哲学对象是完整的人本身。人是意识和存在的统一体。但人是以自然为基础的,因此自然也是哲学考察的对象。“我的学说或观点可以用两个词来概括,这就是自然界和人。从我的观点来看,那个做人的前提,为人的原因或根据,为人的产生和生存所依赖的东西,不是而且也不叫作神,而且以及并且叫作自然界。至于那个自然在其中化成有人格、有意识、有理性的实体的东西,在我的学说中则是以及并且叫作人。从我的观点来看,自然界……是第一性的实体,不过是时间上的第一性,而不是地位上的第一性,是物理上的第一性,而不是道德上的第一性;有意识的、属人的实体,则在其发生的时间上是第二性的,但在地位上说来则是第一性的。”[32]
费尔巴哈“自然观”主要内容:首先,认为在自然界之外,没有任何事物存在,在自然界中存在的都是物质的东西,通过人的感官都可感知它们。“我们理解的自然界是一切感性的力量、事物和存在物的总和,人把这些东西当作非人的东西而和自己区别开来……自然界对人来说就是作为人的生活的基础和对象而直接地感性地表现出来的。”[33]其次,认为空间是事物广延性、时间是事物的可变性;时空是物质存在的形式;同时时空也是思维规律。再次,认为因果性是自然界本身的规律,而因果性范畴只是自然规律性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最后,他还对有机物是从无机物产生的现象进行了说明。人称之为自然界的合目的性和称之为自然界中的合目的性的那些东西,事实上只不过是世界的统一性,原因和结果的一致,万物在自然界中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而已。
第五,从人本原则出发的认识论。费尔巴哈在认识路线上坚持从物到感觉、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他认为自然界先于人,人源于自然界;人必须从自然界开始他的生活和思维。其一,存在是主体,思维是宾词。费尔巴哈认为:思维是从存在而来,然而存在并不来自思维;存在并不是一种可以与事物分离开来的普遍概念,存在与存在的事物是一回事;存在只能部分地反映在思维中,只能间接地被思想,因为思维的本质是普遍性,而存在的本质是个别性;哲学是关于存在物的知识,不应从自身开始,而应当从它的反面、从非哲学开始。其二,恢复了感性经验的权威。费尔巴哈认为感觉、直观经验是认识的起点,“当你思想到性质之前,你先感觉到性质。感受是先于思维的”。[34]同时,指出感觉、感性认识的确定性和可靠性:“只有感觉的对象、直观的对象、知觉的对象,才是无可怀疑的,直接地确实存在着的。”[35]“只有感性的事物才是绝对明确的;只有在感性开始的地方,一切怀疑和争论才停止。直接认识的秘密就是感性。”[36]其三,肯定了世界的可知性。他认为人之所以能够认识外部世界,根本原因在于人本身就是这个世界的产物,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人的感官不多不少,恰恰在世界的全体中认识世界之用。”[37]
第六,以人为起点又以人为归宿的伦理学。费尔巴哈伦理学的基本观点是,每一个人作为感性存在都必然要追求幸福。他在《幸福论》中对此作了系统地论述:其一,“对于幸福的追求是一切有生命和爱的生物,一切生存着的和希望生存的生物的基本的原始的追求。”[38]其二,“道德不是别的,而只是人的真实的完全健康的本性,因为错误、恶德、罪过不是别的,而只是人性的歪曲、不完整、与常规相矛盾,并且常常是人性的低能儿。真正有道德的人不是根据义务、根据意志而有道德,而是他根据本性就是道德的。”[39]其三,“事实上,被思考为自身独立存在的个人的道德是毫无内容的虚构。在我之外没有任何你,亦没有其他人的地方,是谈不上什么道德的;只有社会的人才是人。因为有你存在和你共处,我才是我。只是由于你作为一个明显的可触知的我,作为一个他人而与我的意识相对立,我才意识到我自己。”[40]“只有把人对人的关系即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关系,我对你的关系加以考察时,才能说得上道德;只有把自己的义务认为是他人的直接义务,只有承认我对自己有义务只因为我对他人……有义务时,对自己的义务才具有道德的意义和价值。”[41]费尔巴哈认为道德是合乎人性的行为动机和行为方式,恶德则是对人性的歪曲或扭曲。可见,他是从他的人本主义原则来解释道德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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