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必要时动用国家机器,社会情绪网络治理

必要时动用国家机器,社会情绪网络治理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动用国家机器参与治理,必须牢牢把握如下原则:一是于法有据原则。不能心血来潮,随心所欲,轻易动用,凡于法无据的动用国家机器的行为一律不得发生。国家机器参与治理,不能是持久战,必须是速决战。一旦情况稳定,国家机器就必须立即退出,将有关日常治理事项退还给有关部门,进入常态化运作。

必要时动用国家机器,社会情绪网络治理

如果上述各项手段已经穷尽,仍无效果,则可以动用国家机器参与治理,采取网络提示、短信警示、邮件告知、暂时断网、个别封号、面谈警戒等措施,只有对那些经过严格刑事侦查、证据确凿的不法人员,才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如刑事警告、刑事拘留、收缴设备,甚至更重的刑事处罚。不过,这一定是最终的、万不得已的选择,绝不可以在应对社会情绪和网络舆论之初就事先设定框架,也不可作为必选预案提前做准备。动用国家机器参与治理,必须牢牢把握如下原则:一是于法有据原则。不能心血来潮,随心所欲,轻易动用,凡于法无据的动用国家机器的行为一律不得发生。二是万不得已原则。这是指情况已经到了基本失控或几近失控,即所谓“明显而现实”的紧急状态下,才可以启动。三是最小力度原则。既不能“千军万马”,也不能“大张旗鼓”,过去曾经认为,要形成高压态势,“敢于亮剑”,结果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危害极为深远,这方面的教训非常深刻,需要认真汲取。四是快速抽身原则。国家机器参与治理,不能是持久战,必须是速决战。一旦情况稳定,国家机器就必须立即退出,将有关日常治理事项退还给有关部门,进入常态化运作。否则,有关方面负责人就会把治理社会情绪和网络舆论的希望都寄托在动用司法力量之上,这是极其危险的。

中国有句老话,“痛则不通,通则不痛,垂落鼓响,话明气散。”网络社区为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和情绪宣泄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渠道,客观上能起到心理疏导、安抚情绪、缓和矛盾的作用。当然,网络社区不能只满足于做新媒体用户的“出气筒”,还要紧紧围绕新媒体用户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针对人们的各种思想疑虑,做好解释说服工作,把我们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实事求是地告诉人民,把党和政府为解决困难和问题所作的努力明明白白地公之于众,在交流中求得理解,引导社会舆论沿着理智、建设性的轨道发展。

应对网络时代的舆论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时代课题,未来还有极为艰巨的工作要做,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注释】

[1]薛素芬:《当前网络社会情绪分析》,2011-10-16,http://www.woxie.com/article/list.asp?id=30024。

[2]杨东城:《韩寒接受麦田道歉 方舟子又放言2000万悬赏找证据》,载《华商晨报》2012年1月20日。

[3]周俊、毛湛文:《网络社区中用户的身份认同建构——以豆瓣网为例》,载《当代传播》2012年第1期。

[4]土豆先生:《关于网络社区》,2006年9月13日,baike.baidu.com/view/102897.htm。

[5]凤凰网:《独家专访木子美:我和北京男孩的N次“一夜情”》,http://blog.ifeng.com/article/487091.html。

[6]云梦潮声:《“我爸是李刚”事件开启了一个“恨爸不成‘刚’”的时代》,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3725300100utkz.html。

[7]凤凰网:《烟草局局长的“香艳日记”》,2010年2月28日,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ecial/juzhangriji/。

[8]祝华新:《网上包容度下降,提示现实社会的对抗性加剧》,载《南方都市报》2011年12月5日。

[9]展江:《左与右,洒怨恨不如寻共识》,载《环球时报》2012年1月31日。

[10]《最高法:推进网络虚拟社会管理 减少社会对抗》,载《京华时报》2010年12月21日。

[11]《专家热议女童遭碾压事件:彭宇案影响社会风气》,载《京华时报》2011年10月24日。

[12]《南京“彭宇案”被误读是谁的错?》,载《北京日报》2012年1月20日。

[13]李琨:《媒介素质教育在中国》,载《国际新闻界》2003年第5期。

[14][美]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13页。

[15]王天笑:《论“网络公民问责”的异化及其消解》,载《理论导刊》2011年第1期。

[16]肖冠乔、游艳玲:《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和应对策略》,载《管理观察》总第405期。

[17]《网络时代公权力如何应对舆情热点》,载《检察日报》2009年6月30日。

[18]桂杰:《喻国明:舆情分析不能简单草率》,载《中国青年报》2014年4月10日。

[19]2014年2月9日夜,微博大V账号@作业本和《南方都市报》评论版官微不约而同地发出“东莞挺住!”的悲情口号。央视暗访东莞色情业,不仅引发当地政府的迅疾整治,也在中国的社交媒体上造成舆论漩涡。

[20]《网络时代公权力如何应对舆情热点》,载《检察日报》2009年6月30日。

[21]《石首事件中政府新闻发布语焉不详》,载《人民日报》2009年6月24日。

[22]人民网舆情监测室:《2014年上半年新浪政务微博报告》,2014年7月24日。(www.daowen.com)

[23]《米博华:主流媒体要积极回应网络舆论热点》,2011年11月8日,来源:中国经济网。

[24]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打通“两个舆论场”——善待新媒体用户和网络舆论①》,2011年7月11日;《为“网络问政”喝彩——善待新媒体用户和网络舆论②》,2011年7月12日;《对话“意见领袖”——善待新媒体用户和网络舆论③》,2011年7月13日;《网络舆论的“生态治理”——善待新媒体用户和网络舆论④》,2011年7月14日;《新媒体用户、人民和公民——善待新媒体用户和网络舆论⑤》,2011年7月15日。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25]张国祚:《掌握“网络文化”主阵地 占领制高点》,2011年10月20日,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6]黎明:《网络舆论不是谁的帮衬》,载《长江日报》2012年2月7日。

[27]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5日修订版)第2条、第35条、第41条。

[28]《执政者当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载《人民日报》2011年4月28日。

[29]《执政者要在喧嚣中倾听沉默的声音》,载《人民日报》2011年5月31日。

[30]刘易坪:《正确认识“互联网舆论”》,载《求是》2010年10月。

[31]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2月21日《关于江苏省徐州市“12·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49号],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330/2012/0104/161512/content_161512.htm。

[32]《丰县校车事故启动问责 分管副县长等被停职检查》,载《中国青年报》2011年12月17日。

[33]两蛋相击,必有一破,也只有一破。

[34]顾燕:《抛弃粗暴的对峙思维》,载《长江日报》2012年2月3日。

[35]王旭明:《新闻发言人应“快说事实、多说态度、慎说原因”》,人民微博,2013年10月28日。

[36]《超30省市曝管理漏洞:数千万社保用户信息或泄露》,载《经济参考报》2015年4月22日。

[37]《多省市排查社保漏洞4成已修复 未知信息是否泄露》,载《新京报》2015年4月23日。

[38]时政新闻新华视点:《人社部:未发现公民个人信息泄露》,2015-04-23。

[39]《江西宜黄“9·10”拆迁自焚事件一伤者死亡》,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ecial/yihuangzifen/content-2/detail_2010_09/18/2550938_0.shtml。

[40]《上访弱女与县委书记的厕所攻防战》,载《现代快报》2010年9月17日。

[41]《贵州省思南县:官民因引水工程欲爆发冲突 一则网帖化解矛盾》,载《中国青年报》2009年11月4日。

[42]《成都被暴打女司机发道歉信:开斗气车愿受罚》,载《南方都市报》2015年5月11日。

[43]《诚信微博未来会更好》,2011年12月18日,来源:人民网。

[44]《银川三名干部因政务微博不作为被问责》,载《中国青年报》2012年2月7日。

[45]《“北京精神”诞生记》,载《北京日报》2011年11月4日。

[46]刘雪松:《郭宏侠被拘,说好的500次呢》,载《钱江晚报》2014年9月5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