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社会情绪的网络扩散及其治理:彭宇事件中的混淆和扭曲

社会情绪的网络扩散及其治理:彭宇事件中的混淆和扭曲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判决彭宇承担40%的责任,给付受害人损失共45876.6元。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好在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经过法院调停,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始料不及的是,彭宇做好事反担责、蒙冤枉受委屈的形象在网上大肆传播,对社会的是非曲直造成严重混淆和扭曲。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表示,社会道德的滑坡,司法应该承担最主要的责任。

社会情绪的网络扩散及其治理:彭宇事件中的混淆和扭曲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市一位老太在公交车站候车时被撞倒摔成8级伤残,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将其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彭宇表示无辜。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判决彭宇承担40%的责任,给付受害人损失共45876.6元。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好在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经过法院调停,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

始料不及的是,彭宇做好事反担责、蒙冤枉受委屈的形象在网上大肆传播,对社会的是非曲直造成严重混淆和扭曲。有人说,彭宇案的影响使中国人道德水平倒退若干年;还有人说,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被破坏了,就不是那么好再建立起来。也有人表示不是人们不想做好事,而是做不起好事。在京华时报就彭宇事件向有关专家采访时,专家们无不表示忧虑。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表示,社会道德的滑坡,司法应该承担最主要的责任。晓庄学院邵建教授认为,南京彭宇案的判决,影响特别恶劣,弄得大家都不敢做好事,生怕给自己惹麻烦。[11]

然而,时隔六个年头后的2012年元月,事情又突然发生逆转,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在新年伊始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时表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刘志伟的发言再次挑动社会神经,对政府的质疑之声又一次充满网络空间:政府为什么至今不公布真相,让社会情绪和网络舆论任意发酵?(www.daowen.com)

有人公开指责,一起普通民事案件最终演化为“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错不在舆论,而在地方司法实践失当,还有法院丢失询问笔录这一关键材料,给公众误读提供了无限可能的空间。司法操作有错而不及时纠正,眼见舆论误读而不及时回应,一错再错,一误再误,最终发展到不可收拾,付出极大的社会成本。时隔五六年再介绍什么真相,虽然总比没有真相好,但确确实实太晚了,早已发酵至极端恶劣状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不可能靠如今的几句解释就能挽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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