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行为理论是由Icek Ajzen提出的,是对他自己和Fishbein共同提出的理性行为理论(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TRA)的继承和发展。因为Ajzen研究发现,人的行为并不是百分百地出于自愿,而是处在某种不可抗拒力量的控制之下,因此,他将理性行为理论(TRA)予以扩充,增加了一项对自我“行为控制认知”(Perceived Behavior Control)的新概念,从而发展成为新的行为理论研究模式——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这一理论能够帮助我们解释人是如何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的。TPB认为人的行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计划的结果。[116]
Ajzen的计划行为理论通过对态度(attitude)、主观规范(subjective norm)、知觉行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行为意向(behavior intention)和行为(behavior)五个要素的探讨,提出了以下几个主要观点:
(1)非个人意志完全控制的行为不仅受行为意向的影响,还受执行行为的个人能力、机会以及资源等实际控制条件的制约,在实际控制条件充分的情况下,行为意向直接决定行为;
(2)准确的知觉行为控制反映了实际控制条件的状况,因此它可作为实际控制条件的替代测量指标,直接预测行为发生的可能性,预测的准确性依赖于知觉行为控制的真实程度;
(3)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是决定行为意向的3个主要变量,态度越积极、重要他人的支持越大、知觉行为控制越强,行为意向就越大,反之就越小;(www.daowen.com)
(4)个体拥有大量有关行为的信念,但在特定的时间和环境下只有相当少量的行为信念能被获取,这些可获取的信念也叫突显信念,它们是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的认知与情绪基础;
(5)个人以及社会文化等因素(如人格、智力、经验、年龄、性别、文化背景等)通过影响行为信念间接影响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并最终影响行为意向、行为;
(6)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从概念上可完全区分开来,但有时它们可能拥有共同的信念基础,因此它们既彼此独立,又两两相关。
计划行为理论有三个主要研究维度:第一是个人的行为态度,指个人对于采取某一行为的出发点,对采取该行为对自己是否有利、自身是否愿意采取该行为的利弊权衡;第二是个人的主观规范,指个人所感知到的采取该行为将带来的社会压力;第三是个人的知觉行为控制,指个人所感知到的采取该行为的难易程度。Ajzen认为行为意向受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态度越积极,重要他人支持越强、知觉行为控制越强,行为意向就越大。[117]该理论为我们研究社会情绪网络表达的动因提供了合适的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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