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晋升武术段级技术考试内容中的“其他武术项目”及其与统一考试内容“相当”和“相应”的标准
2011年3月印发的《关于加快武术段位制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武术字[2011] 88号)规定:“《中国武术段位制》的考试内容,以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组编、中国武术协会审定出版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以下简称《系列教程》)为准;其他武术项目报考,须通过段位考试委员会的审核。”在《中国武术段位制》第五条“晋级和晋段标准”中关于初、中段位标准规定:“掌握《系列教程》中任一拳种的×段内容,或相当于《系列教程》×段动作编组成的相应套路(注: ×代表一至六段的某一段位数)。”上述两段引文说明,“相当于《系列教程》×段动作编组成的相应套路”,可以作为《系列教程》以外的“其他武术项目”报考武术段位,审核报考内容是否达到“相当于”和“相应”标准的单位是“段位考试委员会”。在具体实施中,段位考试委员会可以从下述三方面把握非《系列教程》的报考内容,是否达到“相当于”和“相应”的标准。
(1) 从技术要素方面进行审核,看报考内容是否提炼出了该拳种的5个技术要素,并按打、踢、拿、靠、摔、综合的技术要素递增方式编成了技术层次清晰的一至六段技术套路。
(2) 从套路的难易程度方面进行审核,看报考内容是否按照动作数量和难度递增的方式编成了循序渐进的一至六段技术套路。
(3) 从“练打结合”的结构方面进行审核,看报考套路是否既可单练又能对打,即该单练套路的前半部分与后半部分正好组合为对打套路。而且,具有攻防清晰的拆招教、练方法。各地段位考试委员会发现符合上述3个标准的非《系列教程》报考内容时,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评审,将达到统一考试标准的项目丰富到《系列教程》中。
二、正确理解段位制技术考试内容——“规定与自选结合”
鉴于目前刚刚实施段位制考试的规定技术,为了让有一定武术训练水平者尽早进入段位制行列,中国武术协会决定在2013年6月前,采用规定项目与自选项目相结合的考试内容,力争2年完成过渡,达到完全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内容进行考试的要求。这里所说的“规定项目与自选项目相结合的考试内容”即在近2年内参加三段(含三段)以上段位制晋段考试者,仍按原规定考2个项目,但将这2项的内容调整为:1个规定项目,1个自选项目。规定项目只能从《系列教程》中选取,并将此项名称填写于考试成绩证和段位证。另一项目由申报者自行选取自己擅长的另一武术项目,拳术或器械均可。(www.daowen.com)
三、考取段前级和一段、二段称号必须参与规定动作考试
中国武术段位制段前级和一段、二段的技术内容简洁,动作标准,简单易学,适于初学者习练。因此,中国武术协会要求武术段位指导员和教学工作者,应从《系列教程》中选取相应内容培训学员,并指导他们考取武术段位制段前级和一段、二段。这样,既能帮助初学者快速掌握武术基本知识和锻炼方法,又能将武术标准化建设和统一段位制考试内容落实到从初学者抓起这一根本上。
四、参加段位晋升考试的内容是否必须是考取现有段位的同一拳种技术内容
习武者可以沿着一个拳种的段位技术,不断习练高一段位的技术,晋升高一级段位;也可通过与考取现段位不同的拳种技术,晋升高一级段位。
从总体上说,武术的本质、技法、功能在任一拳种的表现都是一致的,只是表现的方式不尽相同才形成了不同的拳种特色。段位制中各拳种技术体系都按打、踢、拿、靠、摔5种元素逐段增加的方式递增进行编排,结构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任一拳种的一段技术都只有“打”和防“打”的技法;二段在保留“打”法的基础上增加“踢”和防“踢”的技法。以长拳和少林拳为例,如今年通过长拳考试获得一段,说明已通过长拳习练和掌握了“打”和防“打”的技法。此时改学少林拳二段技术——在保留“打”法的基础上增加“踢”和防“踢”的技法,这一学习内容正好以长拳一段技术为基础,同时增学了二段技术必备的“踢”法元素以及少林拳的运动特征。因此,在下一年度的晋段考试中可以通过少林拳考试晋升段位。其他拳种和段级均可依此类推,因此晋级或晋段的关键是习武者对新学的武术技术元素和新习拳种的运动特色是否已掌握并达到通段晋升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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