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直接参与。通过为孩子选择学校,家长可以行使其最大的权力。过去,有些家长通过把孩子送入私立学校、教会学校或公立学校并帮助他们选择学校中有“前途”的课程或专业。今天,“选择学校”则成为更多家长的权力和自由,家长可以自由地决定孩子上某所学校或不上某所学校。二是提供家长培训课程。如果说学生家长过去只是作为“帮手”而“外围性”地参与诸如陪伴子女旅行和参与筹措资金等非学术领域的工作的话,那么在今天家长的重大作用则表现在帮助孩子巩固或改进他们在学校所学得的知识或技能。因此,60年代为帮助家长当好孩子的“第一位老师”而创设的一系列“父母教育”培训课程,如今又被许多学区和学校所采用。这些课程中有不少确实有助于训练家长与孩子交际的技巧,并能提供有助于发展孩子自律或成就定向的活动,尤其有助于形成孩子的学习习惯和培养孩子接受家庭教育的耐心。三是提供家庭服务项目。在“学校重建运动”中,全美范围内的许多学校增加了一系列传统意义上只具间接教育作用的活动和课程,它们为家长提供直接的服务,其中包括家访与商讨有关求职及训练事宜、健康门诊、财产纠纷的处理、建立为家长提供服务的资助与工作安置中心以及为父母属“上班族”的孩子提供学前和毕业后课程等等,目的在于防止学生出现身体或心理方面的问题,使孩子们的生活更为安全、愉快,减轻家长的压力。
在我国,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形式主要也有三种:一是传统的“家长会”。一般农村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而且主要针对毕业班的学生家长,其内容包括向学生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的“升学机率”等方面;城市学校平均每学期2~3次,对“升学率”抓得比较紧的学校差不多每月一次,毕业班每两个月3次左右,主要内容有通报学生的在校表现、完成作业情况、学习成绩以及老师(主要是班主任)对家长的“希望”。二是近年来兴起的“家长学校”。其主要目的在于帮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对孩子学习的重要性,为家长提供一些教育孩子的知识和技巧。三是近年从国外引进的“社区教育委员会”,由地方政府牵头,以当地的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为主体,吸收少量的学生家长代表参加,主要负责做一些涉及教育经费方面的协调工作。(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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