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学家,布迪厄无疑有其思想历史继承,而对布迪厄影响最大的,一位是卡尔·马克思,另一位是涂尔干。马克思的观点是:是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人并不是在自己选择的条件下创造历史,而是在他们遭遇的历史条件下创造。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强调历史的创造核心动力是人;二是人创造历史实际上是在限定的历史条件下完成的。布迪厄要做的工作则是用他的研究案例来支撑马克思的这段话——既要讨论人的创造,又要说明创造是为结构所决定的,而所谓的“结构”就是人所遭遇的历史条件并非是凭空虚构。涂尔干则代表法国社会学传统,如果用一句话概括涂尔干的理论的话,就叫“社会学主义”。他将一切都归结为社会的力量,强调社会的过程以及社会的决定作用。比如欧洲在近代以来发生的一个重要的变化过程,用罗素的话来说就是“科学的权威日趋上升,教会的权威日渐衰落”。但当涂尔干面对这样的问题时,他注意到宗教曾经在欧洲人的生活中发挥着的不仅仅是意识形态作用,同时它也是欧洲社会的引领者,实际上宗教组织并引导了社会。当教会的力量下降以后,我们不禁要问宗教的本质是什么?当教会的力量下降以后,社会中有没有一种力量能够代替教会的地位起相似的作用?涂尔干的研究提出一个问题:我们在宗教中能够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力量,我们会把自己献身给它,那么宗教的这一力量是什么?比如我们崇拜一棵树,崇拜一种鸟,我们并非崇拜树和鸟本身,树、鸟不过是符号,如同中国人崇拜的龙,也不过是个符号,而符号是一种象征,代表着一种思维。我们崇拜的不是植物、动物或者这些符号本身,而是这些符号所代表的那个力量,而这就是社会本身。所以,根据涂尔干的观点,宗教本质上是对社会的崇拜。原先,人们崇拜上帝或跟上帝有关的一些符号,现在人们取而代之崇拜的是国家、民族,是自由、平等。而这些东西它无非还是社会的概念,实际上崇拜的还是社会。这些观点对布迪厄的影响很大。
布迪厄继承了马克思和涂尔干的思想理论,也提出了自己的创见。他的原创性在于,他提出社会学里存在两大传统:一是涂尔干的传统,也称之为结构的传统;二是马克思的传统,也就是行动者的传统。前者强调社会和社会结构是决定性的力量,后者强调社会和社会制度全都是由行动者创造出来的。布迪厄认为,这两种理论都有其合理性,但都比较片面,因为社会既不是一个个体行动者的集合,也不只是一个总体。他说社会实际上体现在超越行动者和结构的一个实践的逻辑里。布迪厄的实践理论认为,存在着两种逻辑:一是事物的逻辑,即社会结构;二是身体的逻辑,即马克思所说的行动者。(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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