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中 王怀民*[1]
摘要:自20世纪末“通专结合”、21世纪初“通识千课”至2017年开启“4-2-660”,武汉大学通识教育走过三个历程,依次形成三个版本。武大通识3.0以“何以成人,何以知天”为核心理念,以两大《导引》为课程主体,同时在通识课程、通识课堂、通识管理和通识文化四大层面创新通识教育,从而为在校本科生逾3万的综合性大学如何实现通识教育的品质提升和卓越教学致道启钥。
关键词:成人;知天;武汉大学通识3.0
《庄子·大宗师》:“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庄子的本义是说,人要是能够洞察两件事理也就算达到极致了:一件是知道“天之所为”,一件是知道“人之所为”。根据庄子自己的解释,所谓“天之所为”皆出于自然,也就是郭象注所说的“天者,自然之谓也”;所谓“人之所为”是认知主体用自己“智之所及”去保养“智所不及”,也就是郭象注所说的“虽区区之身,乃举天地以奉之”,“任而不强”,“用而不荡”,“不以无涯自困”,说的还是自然之道。所以郭象概而言之:“知天人之所为者,皆自然也。”[2](www.daowen.com)
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道”,因而对“天人之所为”的理解见仁见智;大学通识教育须“总诗书礼乐而会于一手”,“贯二帝三王而通为一家”,然后“通天下之不通”[3],故对所“知”之“天”“人”和“天人之所为”,既要会通儒道,亦要融通古今;既要接通文理,亦要打通中西。武汉大学两门基础通识必修课教材(《人文社科经典导引》和《自然科学经典导引》,以下简称“两大《导引》”),扉页上的“何以知天”译为How to know the Cosmos,之所以不用Nature或Universe去翻译“天”,是为了强调“天”(自然之道)的“规律”和“秩序”两项内涵。中国文化是“天人合一”的文化,儒道皆然;因此,庄子的“知天之所为”与“知人之所为”有着某种互文性,知天是为了(也能够)知人,反之亦然。而从根本上说,知天与知人都是为了成为“人”。马克思指出:“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4]如果说“知人之所为”是人本主义的最高境界,那么“知天之所为”则为自然主义的最高境界:二者在最高的意义上是一致的,也就是中国文化的天人合一。“成人”与“知天”,“至矣”!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武汉大学已有学者开始通识教育的理论研究。2003年,学校将通识教育理论付诸人才培养实践,第一次将“通专结合”写进人才培养方案,将“通识教育课”列入课程体系,是为“武大通识1.0”。到2013年,经过十年建设,武汉大学形成通识教育七大领域、千门课程,是为“武大通识2.0”。2016年确立以成“人”教育统领成“才”教育的通识理念,启动“4-2-660”(4大课程模块,2门基础必修课,60门核心通识课和600门一般通识课),在国内率先开设两大《导引》并在通识课程、通识课堂、通识管理和通识文化四大层面创新通识教育,是为“武大通识3.0”。那么,武大通识3.0“成人”“知天”的核心理念如何形成?如何施之于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实践?其意义和价值又何在?这些都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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