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不仅指态势,更进一步说,还包括事物发展态势背后所隐藏的规律。就顺势教育而言,主要包含尊重受教育者主体地位、尊重孩童身心成长特点、尊重受教育者个体差异等规律。尽管多年来我们一直提倡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改革与创新,但是,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与尊重,很多家长、学校甚至社会抹杀了孩子的个性特征,把孩子当作无所不知、无所不会的完人来培养,而没有考虑到孩子的鲜活的个体禀赋、想法和感受。
(一)尊重受教育者主体地位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教育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成为关系人类生存命运的重要前提;学习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成为一个人最基本的生存能力。在当今教育与学习同人的生存有着密切关系的背景下更应受到关注。教与学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二者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推衍的关系,二者相互依存于教学过程中。教学论强调教师如何引导学生学的行为,它建立在学习论的基础上;学习论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发现一般教学原理的最切实可行的起点,而学生是架起这座桥梁的纽带。反思传统教育思想阻碍学生学习的因素,借鉴萨特(J.P.Sartre)的自由意志理论,我们认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主体性。人的自我实现的需求是主体性的体现,自我实现并非盲目的、随意的,教师在学生的自我实现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和教师应当坚持教育平等,顺势而教的观念,应当能够贴近学生、发现学生,促进学生的个性优长潜能和全面智能素质的和谐发展,让学生在自由、自主、和谐的学习生活氛围中获得对学习的体验和成功的快乐。
在学校教育的实际情景中,我们可以随处发现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即在课堂上学生已懂得老师讲课的内容,却没有权利做其他别的事情。从调查的结果看,许多教师表示,尽管在观念上他们赞同给予已听懂课的学生以不听课的自由,但是在现实中却并不这样做,学生一定得按照统一的要求,完成统一的规定内容与任务。在教学中,“满堂灌”是中国传统课堂教学的特点,其根源在于无视教学活动中学生的自主权,不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没有把学生作为学习知识的创造性主体,而只是把他们作为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上课时,学生发言要先举手,即学生能否有发言的机会取决于老师是否恩准,不举手发言属于违反课堂纪律行为。教师对这种现象总要采取严厉的批评,以便杜绝这种现象。课堂上不允许学生自由发言,主要是为了保证教师讲课的连续性,但这样牺牲的却是学生思维的连续性。教师惯用的教学管理方法是用分数分类,将学生分成上等生、中等生、差等生,用分数来遮蔽活生生的学生的个体禀赋、潜能、兴趣、志向、能力等,严重伤害与影响了学生的智力发展、个性与尊严。
由上述种种教育弊端可以看到,传统教育思想是把学生看作是被动接受知识和教育的对象,忽视学生的主体性,漠视学生的自由意志和选择权利,不注重个体差异。缺乏教育平等、教育模式单一化和机械化问题日益突出等,此类现象的存在,影响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这样很难有学习成功可言,这与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时代要求是不符合的。改变这些不合理的现象,需要吸收现代教育理论的相关研究成果,结合我国教育的实际情况,变革传统的教育观念,确立科学的学生观,这是教育活动取得成效和调动学生成功学习的关键。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拓展与深化,越来越多的基础教育工作者意识到,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确立并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从而提高教学效果是至关重要的。然而,要做到这些不仅需要观念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能否将新的教育观念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如果教育者在实践中仍然是采取“满堂灌”和“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忽视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那也就谈不上实施素质教育。
人要成为真正的人,就必须保持自己的主体性和独立性。人的选择自由就是个人对自己的发展和生活的一种自由谋划,是人倾听着来自自身内在的心声与诉求,依据自身先天个体禀赋优势和灵感,自己发现自己,自己选择自己、自己设计自己、自己规划与发展自己。人的自由最重要的是表现在选择中,人就是在许多可能性中进行选择,创造自己的本质,从而决定自己未来的命运的。教育的本质和目的在于个人“自我发现”基础上的“自我生成”或“自我创造”。因此,哲学家萨特(J.P.Sartre)说,“教育是发展关于自由选择以及对选择的意义和责任的认识的过程”。只有正确认识到了孩童的主体性,肯定了孩童的价值和尊严,才能真正将教育落到本质之处——让孩童自己培养自己,自由主动、充分全面地挖掘自身的潜能以发展自己。
(二)尊重孩童身心成长规律
顺势教育的对象是孩童,他们是学习的主体。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他们不仅是人,而且是发展变化中的人。儿童的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并且具有一定的顺序性和阶段性。如身体发展按着“从头向下肢”“从中心向周边”的顺序发展。儿童思维由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发展,记忆从机械记忆向意义记忆发展。马克思说过,“对儿童和少年应当按不同的年龄循序渐进地授以智育、体育和技术教育课程”,不能“揠苗助长”“凌节而施”。儿童身心发展还具有顺序性和阶段性,平衡性和多变性,互补性和差异性等,并有其自身的规律。
要坚持按照学生身心发展的顺序性,探讨学校教育的策略。我们以小学阶段为例,具体情况详见下表:(www.daowen.com)
孩童身心发展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例如,学习与游戏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做游戏是孩童非常喜爱的活动,它不仅能提高孩童的学习兴趣,而且在很多方面还是孩童自主学习的最好方法。让孩童自主参与到学习和游戏等活动中,以鼓励者的眼光去看待孩童的表达与表现,评价孩童的发展,支持和鼓励孩童运用已学的知识和技能在游戏中表现出来,是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再如,学习与生活也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学习本身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学以致用作为学校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受教育者在未来生活和工作中能够运用所习得的知识、技能和思维方式。顺势教育提倡将学习与生活结合起来,在学校学习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并通过日常生活,使学校教育在生活中得到进一步延伸。
总之,教育要把握孩童的自然生长规律,还原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的本来面目。教育重在育人,重在培养与激发孩童对生活的热爱、对他人和大自然的关怀。对学习的热情,重在培养孩童的生活与生存的智慧与能力。教学要量孩童之力而行,任何技能随着孩童年龄、心智的增长与成熟都会轻松习得。教师、家长、社会要全力引导孩童向往与追求快乐与成功的人生。这样的素质教育下培养的孩子身心是和谐的,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也会很强,应试能力自然也不在话下,更重要的是这些孩子自我发展的主体性是可持续的。而对孩童学习力进行违背规律的、野蛮的开发以及过度的、反复的考试、竞赛,都会给孩童身心成长带来巨大伤害。因此要为孩童营造一个自由轻松的学习环境,让孩子们体会到学习的乐趣,让他们在宽松的氛围中健康成长。
(三)尊重受教育者的个体差异
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G.W.Leibniz)曾说:“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同样,世界上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孩子。儿童个性人格发展深受天赋、遗传、社会、文化、教育背景等因素的影响。每个孩子所具有的个体禀赋不同、所处的家庭环境(双亲、单亲还是跟祖辈生活,父母的性格、职业、文化素养等,有无兄弟姐妹等)、社会环境(大都市、中小城市还是农村等)、文化背景(受教育状况)都不一样,而且不可复制,这就决定了每个孩子都具有独特的个性特征,即“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当然,不同的儿童在相同的年龄发展阶段也具有群体相似性。著名心理学家埃里克森(E.H.Erikson)在研究了几种文化背景下儿童发展的情况后推断说,尽管不同文化中存在着某些差异,但情感个性的发展变化及其与社会环境的相互关系却遵循着相似的方式。因此,这就要求在遵循和尊重儿童身心发展总体规律的基础上,充分体现重视儿童个体之间的差异性。
前苏联的苏霍姆林斯基(B.A.Cyxomjnhcknn)说:“教育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深信,每个学生的个性都是不同的,而要培养一代新人的任务,首先要开发每个学生的这种差异性、独立性和创造性。”在学校中,每个孩子都是不同的花朵,有的学生学得又好又快,而有的学生学得既慢又未能真正掌握;有的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有的学生则表现迟缓而被动,这充分体现出孩子的个体差异。学校环境中学生的个体差异,主要表现为学生的个体禀赋及潜能的差异、家庭文化的差异、知识基础的差异、志向水平的差异、智力的差异、学业能力倾向的差异、学习风格的差异和男女生性别的差异等。有的差异具有很强的多元性,而且教师难以改变。因此,教师在常规班(45人以上班级)授课的时候难以统一要求,必然出现一些学生“吃不饱”而另一些学生“吃不了”的现象,这就需要授课教师在教学的同时灵活处理,了解学生的个体差异,根据教学对象不同的学习需求提供不同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这是教师实施有效教学的重要条件。
现代教学观认为受教育者是有自由意志和人格尊严的具体的现实个体,尊重学生的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不仅是真正教育的条件,而且是教育根本目的的内在规定性。我们必须认识到作为教育对象的学生是一个个有着丰富情感并不断发展完善的社会人。如果实用主义地看待教育,这对于一名教育工作者来说无异于买椟还珠,因为它消解了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所具有的意蕴。
每个教师总希望能够培养出尽善尽美,各方面都非常优异的人才。但事实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特点,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兴趣爱好以及不同的发展潜能。因此,对于学生的自我实现,我们必须在具有极大热情的同时,对学生个体不应该也不能强求一致,求全责备。要允许学生思维方式的多样化和思维水平的不同层次,要鼓励与提倡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化,尊重学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不同方式。教学中应关注学生的这些个性差异,要为学生提供一种适合于学生个性特征的教学模式。这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应当思考的重要问题,是培养国家未来人才资源“百花园”的人才“百花竞放”的重要着眼点,也是未来个人、家庭、社会、自然和谐共处发展的基本保证。
综上所述,这三大基本教育规律,是以尊重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为特征,是以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能力,塑造学生的主体精神和个性人格,促进学生以全面而个性化发展为己任,并自觉将其上升为客观规律高度来认识的一种教育思想。其基本理念和实践,特别是师生在教育过程中的“角色定位”,从根本上揭示了教育教学的本质和规律,体现了顺势教育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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