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层教学法的内涵
分层教学是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将学生分为若干层次,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确定不同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使各层次的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身接受能力的教育,都能在最近发展区达成教学目标,使所有的学生都得到应有的发展。
在充分了解和认识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声乐教学应该依据循序渐进的阶段教学目标,制定明确的教学内容,让学生在系统掌握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前提下能够发挥自身的能动性,还要考虑到个别的差异,促进个体最充分的发展。根据以上原则,可进行分层教学。
(二)声乐分层教学的内容
1.第一层次学生的教学内容
对于第一层次的学生,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他们的水平与音乐院校声乐专业的学生相比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是从普通高校的整体来讲,这些学生的演唱水平和对声乐艺术的喜爱是比较突出的。对于这一层次的学生我们仍然要采用“小课”的授课形式。这种方式对于培养个人演唱能力、发展个人歌唱技巧、提高个人演唱水平、解决声乐个性问题是十分必要的。在教学内容上应贴近专业院校声乐教学,使学生在演唱的技术技巧上不断得到提高,逐步向专业音乐院校的声乐专业靠拢。从学生就业情况来看,这一层次也有优秀的学生走进艺术院团,从事专业的声乐演唱工作,并且受到各方好评。
2.第二层次学生的教学内容
第二层次的学生在声乐教学中其实更为普遍。这一层次的学生在入学前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声乐学习,掌握了一些技术知识,但大多数是为了应付考试,所以基础不扎实而且方法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对于这一层次的学生我们应该采用“大、小课”相结合的授课形式。
首先在学生刚入学的阶段采取集体授课的授课形式,针对一些声乐演唱中的基础知识以及学生在演唱中普遍出现的问题进行正确地讲解,如气息的保持与运用、歌唱中的咬字与吐字等。作为教师必须掌握声乐教学中的基本理论与原则,做到概念要清晰,示范要准确到位。在实际教学中可以把程度相当的学生集中在一起上课,也可以把存在相同问题的学生集中在一起上课,同时也可以上一些艺术观摩课。这种观摩可以是对音乐会的观摩,教师结合一场音乐会的曲目以及演唱者的技术水平和演唱风格,对学生进行点评,这样的教学就非常形象,有助于提高学生的鉴赏能力;也可以是学生间的相互观摩,所谓“旁观者清”,通过观摩别的同学演唱,学生很容易发现自己的不足。
这种大课教学形式进行一个学期后就可以进行“小课”教学,教师再针对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对症下药,严格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通过这种“大、小课”结合的授课形式,树立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规范学习方法。由于这些学生将来很可能成为中小学的音乐教师,有了这种规范的系统的教学,我们整个声乐教学的基础环节也会逐步规范化、系统化。
3.第三层次学生的教学内容
第三层次的学生,即具有演唱能力但没有掌握演唱基本技术技巧的学生。对于这一层次的学生我们可以采用“大课与小组课”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在这种教学形式的教学中,教师应该设置特定的教学计划与进度,选择教材与曲目应恰当。对于这一层次学生的教学,应该树立正确的歌唱理念,培养积极的歌唱情绪,由浅入深,由易到难。一方面通过集体授课使得同等程度的学生对于声乐演唱有了一定的理解和实践,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小组课”形式促进和激发学生对于声乐学习的积极性,从而使其尽快入门并且能够得到有效的提高。三个教学层次呈“金字塔”式的形态,他们之间是可以由下向上逐步渗透的。
(三)声乐分层教学教材与曲目的选择(www.daowen.com)
1.教材的选择
音乐教学方案和声乐教学大纲规定:让学生掌握声乐基础理论知识,歌唱基础技能技巧,能分析处理一般声乐作品,有一定范唱能力,具备中等学校音乐课的歌唱教学和其他课外声乐活动辅导能力。从大纲可以看出,教材应该要浏览更多的古今中外优秀的声乐作品,要求学生掌握声乐基础理论、声乐基本技巧方法知识。
教材作为引导学生学习知识的重要导向标,其内容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方向,在教学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声乐教材建设长期以来难以取得突破性的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声乐教学模式的限制。声乐教学始终走单纯的技巧技能训练的道路,即使当前的声乐教学改革进行了多年,情况依然如旧,在本质上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这种定性思维导致声乐教材的创新性难以突破发展。调查发现:当前声乐教材中曲谱类占到声乐教材的95%以上。这类书走音乐学院专业化道路,指导思想是以培养“高”“精”“尖”人才以及培养专业歌剧演员、声乐演出人才为教学目标,这种教材与普通高校的声乐教学大纲有一定差距。作为分层教学的声乐教材,应该面向基础教育,联系中小学教学的实际,有较高应用价值的教材;应该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重视技能技巧的训练,又重视声乐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还要包含优秀的中外声乐文化,有地方特色的声乐作品[2]。
2.曲目的选择
在声乐分层教学中,选曲的正确与否无论对于声乐教学还是歌唱者的演唱都有着特别的意义,且不同阶段的学生有着不同的曲目选择要求。正确的选曲不但可以实现声乐教学的目的,还能表现演唱者的演唱特点,而不正确的选曲则会给学生带来危害。因此,我们要重视声乐教学中的曲目选择。
(1)第一层次学生的曲目选择
处于这一层次的学生,在具备了扎实的基本功和较全面的演唱技巧,完成了声区的统一,并对作品有了较深刻的分析理解和表现能力,可以字正腔圆、声情并茂地塑造歌曲的艺术形象等能力之后,教师可为他们选择一些篇幅较长、难度较大、节奏变化丰富、旋律起伏跌宕、力度较强、音量与音色变化较多、音域宽广、结构复杂、风格多样、感情对比强烈的演唱曲目。
(2)第二层次学生的曲目选择
处于第二层次阶段的学习者基本上具备了稳定的中声区,气、声、字的配合协调统一,声音的流畅自如,并掌握了从中声区向高声区过渡的技术,能控制音量、变化音色地进行歌唱,对声乐作品有一定的表现力。这时,教师可为他们选择一些篇幅较大、有一定难度、节奏变化较多、旋律抑扬起伏、音域跨度较大、结构较为复杂、感情有变化对比的教学曲目。
(3)第三层次学生的曲目选择
处于第三层次阶段的学习者在演唱上还处于一种原始的“自然”状态或“模仿”的阶段,对于声乐演唱的概念和原理都还很模糊。所以在教学和练习过程中,应该以扎实基本功为目的,从自然声区开始,纠正错误,清理障碍,克服毛病,逐步建立正确的发声方法和发声概念,养成良好的练习习惯。为他们选择的练习曲,应以练习呼吸、发声、共鸣为目的,选择一些篇幅短小、节奏简单、结构简单、旋律平稳、音域在中低声区的范围内的曲目。
当学生学习了一定阶段之后,特别是在中声区可以感觉到气息的支持和腔体的打开,找到共鸣位置,开始形成气、声、字的配合,真假声的混合唱法有了初步的掌握之后,教师可为学生选择一些节奏平稳、结构规整、篇幅适中、音域适中、技术难度适中的歌曲,以便扩展音域,加深作品理解能力的练习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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