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声乐艺术:语言与音乐的融合

声乐艺术:语言与音乐的融合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我们也可以把声乐艺本称之为:用人声唱出的带有语言的音乐。在声乐艺术中,音乐与语言所展示的概念、思想与形象,能使人们更深入具体地了解一切客观事物和细致复杂的内容,并使音乐形象所显现的声音内容以及与内容相应的全部联想领域更明确起来。所以,那种认为语言依附于音乐,或者音乐依附于语言的看法都是片面的。

声乐艺术:语言与音乐的融合

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有着独自的表现手段与创造方法。音乐,作为一种声音的艺术,它包括器乐和声乐两种形式。由乐器演奏的,叫作器乐;由人声歌唱的,叫作声乐。

就声乐来说,它又是以歌声和语言相结合来传达思想感情,表现艺术形象的一种综合性艺术形式。所以,我们也可以把声乐艺本称之为:用人声唱出的带有语言的音乐。在声乐艺术中,音乐与语言所展示的概念、思想与形象,能使人们更深入具体地了解一切客观事物和细致复杂的内容,并使音乐形象所显现的声音内容以及与内容相应的全部联想领域更明确起来。这是因为“语言是手段、工具,人们利用它来彼此交际,交流思想,达到互相了解”。

它不仅体现了一定的艺术的形象思维,并同时通过语言去影响听众。除无词的声乐作品之外,其他各种体裁的声乐作品本身都是诗的语言与音乐的有机综合。诗的语言形象为音乐创作提供了艺术构思的基础。诗的内容、形式、结构、韵律、节奏对音乐的表现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歌词的文学主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音乐主题的发挥与表现。歌词结构的分句、分行、分节也直接关系着音乐作品的乐段、乐句、乐节、动机,以及整个作品的结构形式。同时,歌词的音节和词及其句式结构,语言中轻重强弱变化也直接关系着声乐作品的节奏形态与节拍形式。其次,歌词的自然语调和韵律,及其在不同情感体现中的变化与表现,又是声乐作品旋律体现的基础。此外,歌词的艺术风格也同样影响和关系着声乐作品的艺术风格表现。显而易见,创作声乐作品必须首先对歌词从内容到形式,从结构到布局,从节奏到韵律……进行全面认识、分析与掌握,否则也就很难完美地完成声乐作品的创作。而脱离歌词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单纯追求音乐形式上的“旋律美”,必然导致对歌曲内容的歪曲,也无从创作出好的歌曲来。有的音乐家说:“不要醉心于妨碍歌调的理解和歪曲歌词词义的音乐……乐曲的基础首先是歌词,然后是节奏,最后才是音,而不是过去那种相反的顺序,他们希望音乐能深入听众的意识,起绝妙的作用。”这是十分正确的。可见,只有音乐充分表现出歌词的思想意义,才能使歌曲展现出应有的魅力。

同时,声乐艺术又是需要表演的艺术,它必须通过人声的歌唱把作品的艺术思想传达给听众。这样,作为声乐作品的歌唱者不仅首先通过对歌词语言的分析、理解,掌握作品的主题;然后还要分析歌词形象所展示的抒情或叙事手段;它的结构在表现作品内容上的情节发展与层次关系;它的语言风格与音乐旋律所表现的特有的音乐色彩;以及如何以声情并茂的原则将声乐作品进行艺术的再创造;它的咬字、吐字的分寸与特点;它的语言韵律与呼吸典鸣的有机结合,它的语言形系与音色的力度变化;它的语言处理与感情体现……(www.daowen.com)

总之,正如许多歌唱家所感受的那样:“任何歌曲的表现都必须通过语言、文字来描述内心的感情活动,许多细致的、生动的表演,都有依赖于对文字的了解和对语言的掌握,那深刻巧妙的一刹那,常常是产生于字里行间的会心的感受”。因此,作为一个歌唱者来说,没有语言的知识,没有具备分析语言和表现语言的能力,尽管有美好的嗓音,显然是不可能完美地体现比作品的思想内容与艺术形象的。我们可以说,语言既是声乐作品创作的基础,同时也是声乐歌唱者教学的基础。在这里,我们虽然强调了语言在声乐艺术中的重要作用,但并不意味着忽视音乐的部分。事实上,声乐艺术既是语言浸化着音乐;音乐也溶解着语言,语言与音乐之间结合得越完美和谐,声乐的艺术表现力也就越强。

因此,作为一个歌唱者,就得同时紧密地去掌握声乐作品的语言与音乐的两个因素,既以语言为基础,而又以语言与音乐的统一,来作为声乐艺术的创造方法。所以,那种认为语言依附于音乐,或者音乐依附于语言的看法都是片面的。

我国传统的声乐艺术一条重要规律就是字与声的完美结合,要求“声中无字,字中有声”。宋代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曾说:“古之善学生有语,谓‘当使声中无字,字中有声’。凡曲,止是一声清浊高下如萦缕耳,字则有喉唇齿舌等音不同,当使字字举本皆轻圆悉融入声中,令转换处无磊块,此谓‘声中无字’,古人谓之‘如贯珠’,今谓之‘善过渡’,是也。如宫声字而曲合用商声,则能转宫为商歌之,此‘字中有声’也,善欲者谓之‘内里声’。不善学生,声无抑扬,谓之‘念曲’,声无含粗,谓之‘叫曲’”。把语言与音乐的关系进行了辩证地分析与论述。语言的音乐化就是“字中有声”,而“声中无字”也就是要把字融化在歌声之中,这样才可能既有内容与情感意义的表述,又有音乐美的艺术境界。作为声乐艺术创造,这种审美观同样是不同国家与民族声乐艺术所共同追求的方向。意大利著名歌唱家卡鲁索反对将“歌词作为歌声的奴隶”,并曾说:“单单是声调的美丽,是不能补偿其他的缺点。常常是歌声不十分宏大的声乐家,或者歌声不十分美好的声乐家,能有一种极佳印象的歌声,比那些咬字恶劣的声乐家,所能使大家喜爱的成分要高得多”。俄国男低音歌唱家夏里亚宾同样认为:“音乐与词的统一,应该作为表现内容和艺术形象的重要方法。而‘词’的表现,应该根据语言的感情,它的节奏、呼吸和字句中的重音等来处理,而不是生硬地按照音乐中的强拍规律”。并认为:“歌唱与语言不可分割地统一起来表现艺术形象,是俄罗斯歌唱学派的特征之一”。显然,这是声乐艺术的综合性或本质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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