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是指在程序的运行过程中随时可以发生变化的量。一个变量包含了类型、作用域以及变量值等信息。变量的值是可以被改变的。
声明变量的语法格式如下。
类型 变量名;
或:
类型 变量名=值;
其中:“类型”为数据的类型名,“变量名”是为变量命名的合法标识符。一个语句可以同时声明多个相同类型的变量。
例如:
变量的命名必须按照标识符规则要求进行:变量名必须以字符开头;必须由一串连续的字母和其他Unicode字符组成,不能有空格,也不能有除了下画线“_”和美元号“$”以外的其他符号;变量名不能是Java关键字。
此外,在程序的同一个有效区域里(通常以{}为界),变量名必须是唯一的,也就是不能有两个相同名字的变量。不同区域(如不同的类、方法、程序块),变量名才可以同名。
变量名习惯上以小写字母开头。如果变量名由多个单词组成,则将单词连在一起写,单词间不能使用空格。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例如flagDone、totalNum。也可以用下划线,例如sudent_Name。
变量名可以使用中文字符、日文或希腊文等字符,也可以将汉字、英文字母等混合使用:(www.daowen.com)
变量被赋值后,无论原来是否有值存在,都被新的值所覆盖。
一个声明语句中,可以同时声明几个相同类型的变量,例如:
可以在声明变量的同时,对某几个变量赋初值,例如:
变量之间完成赋值后,被赋值的变量的值与赋值变量相同,而赋值变量保持原来的值。例如:
可以将变量之间的赋值,看做值的复制,x=age;是将age的值复制给x,age的值仍然保留。
基本数据类型的变量,声明后有默认值。如果声明变量后没有赋初值,程序在编译时就会有出错警告提示。基本数据类型的默认值如下。
●整型变量,默认值为0。
●浮点型变量,默认值为0.0。
●字符型变量,默认值为空值′\0′。
●逻辑型变量,默认值为false。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