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作为现代工业文明兴起后迅速发展并崛起的区域,已完成了资本主义初期积累、发展到当下后工业文明的转变。当今,在企业发展中,欧洲国家企业的发展显然更具主动性与多元性。对粗犷、掠夺式的生产方式的摒弃与现代社会分工细化、可持续企业发展模式的形成,使得欧洲国家的企业在当下的发展中更为重视环境保护、资源优化使用等,并逐渐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企业绿色责任”机制。
在2010年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CSP Eourpe)发起的“企业2020倡议”中,倡议提出了“转变的市场、包容的社会、健康与福利、诚信透明度”的四大主题[32]。通常,企业责任自然地包含两个不同的向度:国家法律条文的规定与企业的自愿行为。在欧洲,随着经济发展与企业文化发展的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企业发展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对象不仅限于企业本身,同时还包含着整个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在环境保护的层面上,现代企业所承担的“绿色责任”即是企业对自然、人类社会负责的表现。同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方面责任的承担同样是企业获得长足发展不可忽视的要素。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环境破坏与生态危机,气候变化所带来的负效应日益成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关注的重要问题。在气候问题成为全球性问题的今天,欧洲地区对于该问题的关注尤为突出。“欧洲企业承受的减排压力主要来自三大方面:规范性压力、经营性压力和公众压力。”[33]问题的产生往往催化解决问题的相应路径的形成,这些路径与措施作为对现实问题的回应,在更为长远的意义上成为经验,并为后来问题的解决提供借鉴。(www.daowen.com)
对于整个欧洲区域内部而言,在欧盟的倡议与推动下,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协议明确了发达国家减少碳排放的约束性责任,此后,欧盟国家对约1.2万家高排放企业设定了排放限额。企业作为碳排放责任的主要承担方之一,面对排放限额的确立,亦通过内外两条路径对此作出了相关回应:一方面,企业通过自身技术革新与资源、能源优化利用缓解了生产过程中碳排放的问题;另一方面,企业以市场交易等方式从其他企业购买减排额度。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是随着问题的缓解应运而生的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此外,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以“总量交易”(cap-trade)为主要交易模式。即在一定区域内,保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不超过一定的限额,并在成逐年递减的前提下,以货币交换的方式实现参与企业间排放量的调剂,从而实现减少总排放量、保护环境与环境的目的。对于已逾排放量最高限额的企业,在该系统的正式运行阶段,对相关企业的排放额超出部分进行每吨100欧元的罚款,并将超额的排放量从次年的排放总量中扣除。整体规划、区域合作与累计绩效是欧盟成员国在限制企业生产过程中碳排放的有效、长久之计。在《京都议定书》正式颁布的推动下,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有效地迫使企业最大可能以降低成本的方式进行减排。同时,如“企业能够使其实际排放量小于分配到的排放配额,那么它就可以将剩余的排放额度放到碳排放交易市场上转让出售,获取利润;反之,它就必须到市场上购买排放量,否则,将会受到重罚。”完备的系统从鼓励与限制两个方面,对企业生产中碳排放的有效控制作出了双向推动。可以看到,在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的作用下,从2005年至今,欧洲大型能源企业都从碳排放交易中获取了大量收入:“横跨整个欧洲的BP石油公司和壳牌集团在2005年分别出售了140万吨和16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权,从中获利1790万英镑和2070万英镑。在德国,巴-符州能源公司(EnBW)等5家主要能源供给商预计在2006—2012年至少能获取750亿美元的排放权收入。”[34]欧洲企业社会责任随着经济发展程度的提高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推动CSR发展的基础上,欧盟又提出了一项关于欧洲企业社会责任的目标:“梦想与现实:分析欧洲的社会责任(RARE)”这一课题。同许多其他地区一样,欧洲区域内同样面临着包括环境、气候变化等问题在内的一些具体问题。然而,问题的不断延伸与深化使得仅凭政府之力打开的环保局面还是显出捉襟见肘之势。RARE课题的提出与推进旨在推进政府、企业等多方的共同贡献。在RARE背景下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检验,将进一步明确与细化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测控与监督机制,从而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并为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作出相应评估。
当然,CSR与RARE在欧盟内部的产生与发展亦存在着某种必要的关联:“尽管CSR并不能代替社会和环境治理,但RARE课题也表明了CSR有助于若干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包括在机能发展方面的投资、有效地使用自然资源、关注人权和减少贫困等。”[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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