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再思考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绿色责任与企业可持续发展

再思考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绿色责任与企业可持续发展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物质变换理论对当下人类所面临的环境与生态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对于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本身来说,其最深刻的意义在于对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相关交换的客观规律的揭示,以及在当下环境与生态成为严重问题的时刻其所具有的生态学意蕴。进一步审视“物质变换”理论的具体内涵。

再思考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绿色责任与企业可持续发展

物质变换理论是马克思关于自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探讨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马克思说:“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1]马克思的物质变换(物质代谢)理论,是将人与社会经济以及自然界的关系,作为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来对待,进而研究物质代谢。它是关于人类社会物质生产的本质性的概括:由于劳动过程首先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在本质上反映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受到处于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制约。在人类文明发展正面临严重环境问题与生态困境的今天,重新审视马克思关于物质变换理论,能够为人类必需加以解决的生态经济问题提供一个有力的理论模本与探究的方向,引导人们以正确、合理的观念重新审视人类社会的种种活动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进而建立完整的自然观与生态文明体系。这也正是马克思的物质变换理论在新时期仍旧符合人类文明前进潮流,能够为人类社会发展作出引导的具体表现之一。

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的起源,通常情况下包含两种主要的猜想:即来自以雅柯夫·莫莱肖特等人为代表的自然科学唯物主义者的自然哲学思想;另一种猜想则是来自作为农学家与化学家李比希的有关思想。在第一种猜想下,清华大学哲学系韩立新认为,施密特是最早开始研究马克思物质代谢概念的人,在施密特看来,马克思关于物质变换的思想最早受到荷兰哲学家生理学家莫莱肖特关于“以人的生理学为模型把自然描绘成一个巨大的转换和物质代谢过程”等思想,又受到毕希纳与谢林的自然哲学的影响。施密特曾在《马克思学说中的自然概念》中引用了莫莱肖特《生命的循环》中的这样的话:“人的排泄物培养植物,植物使空气变成坚实的构成要素并养育动物。肉食动物靠食草动物生活,自己成为废料又使植物界新的生命的胚芽得到发展。这个交换名之为物质交换。这个抒发尊敬之感的词是正确的,因为,正如商业交通的灵魂、物质的永恒的循环是世界的灵魂”;“基本物质的运动、结合和分离、吸收和排泄,这是地球上所有活动的精髓”……[2]总而言之,物质变换在自然界被看作是自然生命得以生存与延续的基础,是地球作为一个完整的生命圈所不可缺少的运动方式。马克思在汲取莫莱肖特关于物质变换理论合理内核的同时,亦将其中机械、粗糙的形态给予了变革,马克思关于物质变换学说的发展之处在于,其将人类的劳动概念引入了对于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的分析,从而在肯定从人的效用性出发而去考察自然的方式,发展为以人的“劳动”纳入构成这一关系的体系中。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马克思关于物质变换的思想来自李比希,日本农学家椎名重明首先提出了马克思的物质代谢的理论源自李比希,并论证了其关于物质代谢的理论是“建立在李比希农业化学基础上的”。椎名重明认为,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赞扬的:“‘李比希的不朽功绩之一,是从自然科学观点出发阐明了现代农业的消极方面’……‘大土地所有制创造了各种条件,这些条件给由社会的以及生命的自然规律所决定的物质代谢过程带来了无法弥补的裂痕。因此也就造就了地力的浪费,并且这种浪费通过商业而远及国外(李比希)。’”[3]在椎名重明看来,马克思在研究李比希的过程中以及在关于“农艺化学”与“生理学”的研究中,都表现出了与李比希的继承关系。李比希强调在农业上恢复地力的重要性,并以伦敦为例论证了在大城市中,下水管道造成人类粪便等肥料流失状况与土地肥力下降的关系,也就是说,城市相关设施在建设过程中与农村的分离,实际上带来了人与土地之间原有的物质代谢的关系链的中断。此外,在能量守恒以及能量转化定律的影响下,李比希所提出的关于物质代谢的理论,在与椎名重明同样强调的关于生命循环与补充规律的含义外,更指出了生命体内无机物质的结合、分离与再次结合,并包含了关于生命体内部与外部自然环境之间所进行的物质变换。

物质变换理论对当下人类所面临的环境与生态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理论对现实的照应还体现在其跟随着人类社会与文明的发展,而被不断充实的具体内涵与现实意义,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与社会形态下,重新探讨马克思关于物质变换的理论是十分必要的。对于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本身来说,其最深刻的意义在于对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相关交换的客观规律的揭示,以及在当下环境与生态成为严重问题的时刻其所具有的生态学意蕴。

进一步审视“物质变换”理论的具体内涵。一方面,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其所受到的时代与社会具体形态的影响,从莫莱希特、施密特到后来的李比希与椎名重明,物质变换首先是一个生理学的概念,在这一意义上进行进一步探讨,才是具有合理性的。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人们对于物质变换理论的理解主要包括:“(1)生命体为维持生命活动必须在体内或体外进行物质的代谢、交换、分离活动;(2)在自然与生态系中,包含人类在内的所有动植物、微生物都处在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共同构成了一个由自由要素组成的生命循环。”[4]也就是说,在有关物质变换的具体内涵上,其所包含的不仅是生命体内部的代谢与分解,同时包括生态体与外在自然环境所进行的物质代谢活动。这与恩格斯在关于有机体的同化与异化所论述的物质代谢问题紧密相关:“有机体的新陈代谢是生命的最一般和最显著的现象。一切生物所共有的生命现象”[5],“生命,即通过摄食和排泄来实现的新陈代谢,是一种自我完成的过程。”[6]

在最初的意义上,马克思关于物质变换的概念仍旧以自然科学中的生理学、生态学等为基础。如果说马克思关于物质变换的理论超出了以往研究的水平,其具体意义是指马克思首次将劳动作为人与自然的中介,并将劳动过程看作是人与外部世界实现物质循环的基本手段,这正是“物质变换理论”在马克思的意义上所获得的新的内涵。马克思将“劳动”作为人与人类社会的起点,认为只有以人的劳动与物质生产才能够真正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循环。马克思说:“自然界没有制造出任何机器,没有制造出机车、铁路、电板、走锭精纺机等等。他们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变成了人类意志驾驭自然的器官或人类在自然界活动的器官的自然物质。”[7]劳动作为生产人类物质与财富的手段,在马克思的意义上不仅是哲学意义上的劳动,更有着经济学的意义,劳动的过程同样是人与自然之间实现物质变换的过程。

具体而言,马克思的物质变换理论包括:作为生理学与生物学意义上的物质变换,物质变换首先是指自然领域中的物质代谢;在经济学的意义上,物质变换可以指社会经济系统中的物质变换,商品交换就是经济领域内物质变换的具体表现之一:“商品交换是这样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的物质变换即私人特别产品的交换,同时也就是个人在这个物质变换中所发生的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生,”[8]即同时作为社会生产关系的具体表现而存在;同时,人类劳动之所以有别于其他一切物种的活动方式,是因为劳动过程本身已然将自身与外部自然考虑了进去,在人类劳动的过程中,人类社会本身的物质变换与自然生态中的物质变换同时存在,且两者存在着某种相互制约、彼此依存的关系。因此,人类现实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是一个有机的运动过程,它将人类自身与外界自然生态有机地联系起来,并以自然物质的变换为基础进而实现人类社会的物质变换。

因此,当我们强调物质变换理论时,其必定是包含着能够调节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这一具体内涵的。马克思说:“自然必然性的王国会随着人的发展而扩大,因为需要会扩大;但是,满足这种需要的生产力同时也会扩大。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和最合适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不管怎样,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9]马克思重视社会制度对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所产生的影响,在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替代过程中,前者无疑使得人类能够更为合理地调节自身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www.daowen.com)

马克思所讨论的“社会化的人”与“联合起来的生产者”是指获得自由的工人,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下的生产者,这些生产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马克思认为,当消灭了异化劳动与私有制,这些生产者获得了自觉地认识和运用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的能力,在这种状态下,“不再有任何阶级差别,不再有任何对个人生活资料的忧虑,在这种制度下第一次能够谈到真正的人的自由。”[10]因此,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者是能够主动而合理地调节人类自身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并最终实现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发展的。从社会主义本身所坚持的目的出发:“发展社会主义生产,不仅要生产出日益丰富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保证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的需要,使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且还要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证满足人民的生态需要,不仅要使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而且要造福于子孙后代”[11],可以说,物质变换的实际意义不仅在于丰富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与经济财富,更要实现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以及这种和谐状态的代际相传。具体到社会生产以及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即要求两者的进行应当既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方向与目标,又要防止人的片面的、单向的发展;同时要以生态的和谐与平衡为目标,维持生态的平衡,避免由于人类活动而导致的人类自身的异化与自然生态的异化。具体而言,从人类生产过程中对自然资源的开采与利用来看,应当避免工业文明中以剥削、掠夺式的开发为模本的开发方式,不能进行过度的开采与利用;不论是对于人类的生产活动还是生活本身来说,都应当避免高消耗、高浪费的模式,对于企业生产而言,生产过程中对能源的利用与消耗应当遵循“节约化”的要求;对于生活而言,人类所进行的消费活动亦应当避免过多的浪费及不理性的奢侈消费与挥霍型消费。

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并非所有历史条件与社会形态下都遵从这样的物质变换特征,这也正是当下由于物质变换的实现形式不当,而导致自然环境与生态问题积重难返的重要原因。在原始社会形态初期,人类对自我与自然的认识尚处于蒙昧时代,人类以近乎其他生物一样的方式融入自然环境中,在此阶段,人类对自然的利用主要以采集与狩猎为主,还构不成对自然与生态的威胁。之后,人类进入了一个以工具的发明使用为特征的时代,主要表现为延续了十分漫长的历史时期的农业社会,在此时代的发展进程中,人类劳动的生产工具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并改变了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的方式,有目的地改变自然生态的条件;资本主义的到来使得社会生产方式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由于受到随着大机器工业生产到来的社会分工的改变而再次巨大改变。在此阶段中,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开始转变为征服与被征服、主宰与被主宰的关系,人类甚至在对自然实行长期的统治与主宰后,将征服与主宰的方式看作是人类社会与文明发展的应然行为,从根本上忽略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和谐统一、彼此制约的规律;对于社会主义本身而言,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公有制生产形式使劳动获得了自己的劳动形式。其“铲除了割裂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社会根源,为社会自觉地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正常发展关系开辟了广阔道路。”[12]所谓“物质变换”的正常发展,在当下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即是指社会主义制度代替资本主义制度,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维持一种合理而协调的发展,进入一个和谐的发展进程,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当下的环境与生态问题。此外,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条件下,生产本身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将是追求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并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自然界的全面复活,这一目标已然摆脱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以少数人的利益为目标的状态,从而在另一个方面促进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正常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将更加合理地符合人类生存与生活的本性,在进行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中,这将成为深刻的基础与动力。同时,从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来看,其所要实现的是全体人民的物质、精神等多重层面的需要。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过程中,生态的和谐与发展同样关乎物质与精神层面:生态和谐是人类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基本条件,相反,对于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而换取经济发展的行为,如在生产过程中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滥用等行为将有悖于人类生存与全面发展的最终目标。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发展现实状况与其理论预设尚存在着一定距离。虽然马克思为我们提出了一幅美好的愿景,然而,这个愿景对于当下社会发展状况而言还是一个“他者”,是仍旧在远处等待的意象。虽然一再强调人与自然之间所实现的真正的物质变换的意义,然而,社会主义国家在初级阶段的发展仍旧难以摆脱“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对于目前全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来说,“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合理调节方面,社会主义较之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尚未充分地显示出来。因此,强调马克思的上述思想更为必要”。[13]

之所以成为必要:社会主义制度与相应的生产方式,没有给予劳动者以违反人与自然之间物质交换规律的权力,而需要生产者在社会主义的生产活动中去逐步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使之更为和谐与合理;在现实问题的意义上,强调的必要性源自相关的生产与相应行为在落实上的缺失,如近现代社会的发展,在人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的过程中,人们过多地制造了两者之间的不平衡,从而导致了严重的环境与生态问题,而这些问题对于人类社会本身来说也是巨大的阻碍;此外,社会主义在最初建立的时候,并没有在马克思所提出的最终目标下进行社会发展,而是首先以赶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目标,片面地进行工业化建设与城乡大改造。这些行为的落实不仅没有能够使得社会主义国家真正达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标准,却因迅猛的工业化进程而忽视了践行人类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对环境与生态的关注,从而不可避免地走向了以自然环境与资源为代价快速发展工业的道路。

以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来看:“正如中国最近二十多年实践所表明的,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发展模式无法避免资本主义工业化老路,不可能不付出环境污染的更大代价,因为这是利润导向的经济无法摆脱的命运。中国政府当然希望边发展,边治理,并为此而进行了很大努力,但实际上政府对市场经济的控制能力相当有限。”[14]从市场经济的发展来看,如果以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那么,其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国家对于市场经济本身的发展与环境以及生态之间协调发展的控制能力,进而在人与自然两者的协调问题上也将是十分有限的。这些问题的产生反映出了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尚存在的不足与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需要我们去深刻、全面地审视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尚存在的经验与不足,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突破资本主义建设的固有局限,走一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从而实现马克思意义上的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真正协调、合理的物质变换。

对于企业自身的生产活动而言,其作为社会物质生产与在生产活动的重要载体,在实践生产活动时,必然同样遵循人类社会在进行生产活动中的这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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