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环境伦理思考:绿色责任与可持续发展

企业环境伦理思考:绿色责任与可持续发展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生态保护红线”,是人类在面临当下这些严重的环境问题与生态危机时,为提高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而建立的一种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与生态问题,《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出台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将在完整性的原则下进行主体功能区定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并提高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同时意味着环境承载能力检测与预警机制的建立、健全。

企业环境伦理思考:绿色责任与可持续发展

地球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生态循环系统,其承载能力同样是有限的。《增长的极限——罗马俱乐部关于人类困境的报告》指出:地球能够维持人类和经济发展的资源是有限的,在这样一个有限的封闭系统中,如果任由人口和经济自由发展的话,那么总会有一天地球的资源会耗尽,人口和经济因此而陷入衰退状态。[3]地球资源与承载能力的有限性,同样表现在自然环境与生态中,自然界能够给予人类社会的资源是有限的,过分开采、利用甚至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破坏,自然将失去其自我恢复的能力,从而导致严重的自然灾害生态危机。目前,环境问题主要由资源枯竭与环境污染构成。一方面,由于人类生产过程中,对自然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进行无节制地开采,导致诸多自然资源迅速枯竭。

相关资料显示,自产业革命以来,近代人类对地球矿物资源的月开采量,已大大超过了产业革命前人类所使用的矿物资源的总量,而按照当今的开采速度及矿物的储藏量来看,如银、铜、铅等主要矿物资源的剩余开采年数仅为30~40年。这意味着,如果资源开采的速度无法得到遏制,无法找到可替代性能源对现有的生产需求进行补充,人类将很快陷入资源枯竭的境地。另一方面,环境污染同样成为人类生产活动中的重要危机。不仅资源的存储量有限,地球对于环境污染的净化能力同样有限。随着人类活动与工业生产愈来愈频繁,地球对环境污染的自我净化能力正成反比地降低,如因大量二氧化碳排放而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减少已然成为在环境受到污染后,地球自然环境与生物圈不得不面临的一个沉重危机。当人们耗尽最后一滴石油,当自然环境不再有任何恢复能力,人类活动所付出的代价便是将人类社会本身置于衰退的状态。因此,制定“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人类社会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与生态所做出的安全保护措施,不仅是生产过程中的一项制度建设,在更长远的意义上更是保护人类所赖以生存的共同的生存空间。

所谓“生态保护红线”,是人类在面临当下这些严重的环境问题与生态危机时,为提高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而建立的一种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虽然保护环境与维护生态平衡的政策与措施一直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部分而不断被提出,然后,长期破坏所造成的环境问题的积压,以及环境与生态保护过程中所产生的布局不合理、保护区空间上交叉重叠等问题,还是给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带来了诸多问题。在我国,“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继“18亿亩耕地红线”后所提出的另一条“生命线”,2014年环境保护部所出台的《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便将包括内蒙古、江西、广西等多省作为生态红线划定的试点。“生态保护红线”的制定,基于全国范围内的技术研讨、专家的科学论证、相关地区的试点试验及对应的实地调研:环境保护部门于2012年3月组织召开了全国生态红线划定的技术研讨会,对生态红线的概念、内涵、划定技术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全国范围内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为保证生态红线划定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又充分听取并采纳了科研院所相关专家及不同行业专家的意见;在《指南》颁布后,相关试点区域亦随着确定下来,技术组通过对试点区域的实地考察,为完善《指南》提供了具备可行性的修改意见。

可以说,“生态保护红线”的制定与实施是在较为完善与成熟的基础上进行的,其对于自然环境与生态保护的意义,不仅在于在相应地区内对资源的开采、生产的方式进行限制,同时更体现在能够通过《指南》的制定与颁布,在全国范围内为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一个有效的“范本”,这一“范本”在对以往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与弊端进行分析、总结的同时,更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意见,这一转变与完善形成了环境与生态保护过程中一个相对稳定的模式,并易于对环境总体状况做到有效把握,从而将生态保护从以往的片面化与临时性转化为全面而持久的战略。可见,《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工业化继续作为社会生产的主力占据着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我国环境与资源所面临的问题日益严重。虽然国家与政府对于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然而,总体而言,环境污染仍在不断加重,生态系统退化日趋严重,随着污染源的多样与污染强度的增大,环境与生态问题已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势态。生态保护区域的重叠;生态保护效率低下;生态环境缺乏整体性保护等诸多问题,仍旧在保护环境与生态过程中尚未得到解决。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与生态问题,《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出台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将在完整性的原则下进行主体功能区定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并提高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划定内容将具体包括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与生态环境敏感区红线、脆弱区生态红线,这些被纳入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的区域,将禁止进行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开发,以保护区域内相关珍稀、濒危物种及生态系统。

生态保护红线同时意味着环境承载能力检测与预警机制的建立、健全。长期以来,环境保护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仍旧基于破坏后的修复,污染后的治理,而未曾有相应的机制,对环境本身的净化与恢复能力作出预警。更重要的是,如果只有在环境遭受破坏到需要进行人为干预才能对其进行治理的程度,自然本身已经遭受了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价值正在于在人类生产活动过程中、在自然环境与生态平衡遭受破坏前,对自然与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进行评估,从而对人类活动进行衡量,确保在自然与生态的可承受范围内进行生产、生活建设。目前,“生态贫困”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所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对于我国而言,人口与工业生产的同步增长,资源不断被消耗,人均对自然资源的占有比率仍然较世界人均水平相对匮乏。调查显示,“关系到人类生存的淡水、耕地、森林和草地等资源,我国目前的人均占有量分别只及世界平均水平的28%、32%、14%和32%……我国城市缺水达300亿立方米,每年因灌溉水不足减产2500万吨。”[4]此外,我国在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中,高投入、高消耗与低产出这一由传统生产模式所带来的生产问题并未得到改善,经济产出给企业、社会带来的效益,使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忽视了对资源消耗、环境破坏等问题的关注。(www.daowen.com)

正是这一忽视导致了资源利用的不合理与资源滥用,从而超出了环境本身的承载能力,催生了日益严重的环境与生态问题。资源滥用与生态破坏实际上都体现出了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对环境承载能力估计不足的问题,因为无法定量地对环境承载力作出评估,同时,受到生产效益的动力驱使,资源利用的无限制与造成的污染便无法得到缓解。然而,“生态贫困”向我们敲响了资源滥用与环境污染的警钟,生态保护红线的建立作为对这一警示的回应,其意义在于为人类在生活、生产过程中对资源的利用,设定一个环境承载能力检测与预警机制。即人们的生活、生产活动在对环境、生态造成破坏前,就将因为触及生态保护红线而停止下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后期治理都成为治理环境与挽救生态的主要方式,皆未触及问题产生的源头与根本,因此收效甚微。生态保护红线机制的建立,能够在环境遭受人为活动的破坏前,通过预警机制对其行为加以限制甚至制止,在保护环境的过程中从源头节制破坏环境的活动,从而在更为根本的意义上防治环境污染。

此外,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应对环境问题的具体措施,同时也是对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进行保护进入常态化的具体表现。一方面,“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环境保护中对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持续稳定的机制保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生态保护红线”将促使企业在产品生产的过程中精确衡量生产投入、消耗与产出,以确保在“红线”范围内能够实现企业产品的生产。企业在“红线”所作出的限制下,需重新审视资源利用所面临的问题,实际上这将推动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与生产方式,从而在根本上改善对资源的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明确资源利用限度。在企业转变生产模式后,对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及形成的限度,便将成为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新指标而得到重视与实施。企业在转变过程中对资源的利用所持的态度,实际上已经为对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呈现出了积极的方向与可能。

另一方面,“生态保护红线”是一项制度,同时也是一种观念与意识,公民应当树立其生态保护的意识,并对生态红线的具体内涵、尺度有所了解与把握。“生态红线”概念的形成是公民生态忧患意识的表现,“只有对现状问题的深刻认识,才有对问题危机感的敏锐反映,也才能够树立解决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5]进入21世纪,人类所面临的生态危机日益严重,它已成为如人们的生活起居般需要人人关心的问题之一,在我国,资源型缺水与水质型缺水同步蔓延,如松花江水质污染,太湖蓝藻等事件都向我们敲响了生态问题的警钟。我们不能仅依靠生态问题产生后的应急预案与后期治理以解决生态问题,而要将对生态的保护形成稳定的意识,落实到工业生产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防患于未然才能从更为根本的层面上解决目前面临的诸多环境问题。

同时,“生态保护红线”的确立同样是生态道德意识的表现。道德意识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中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等形式的交往中,所形成的关于树立普遍的行为规范及自我完善的一种精神力量,在环境与生态保护方式同样值得提倡。“生态保护红线”是对现有的环境、生态问题进行反思的挽救措施之一,同时也构成了人类在处理环境问题过程中的道德精神。不论是从忧患意识还是从道德意识而言,“生态保护红线”在人们观念中的确立都增强了其常态化的可能性,只有除去了仅仅停留于外在的被动服从与治理,才能够在环境与生态保护中发挥自身能动性,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一项长期而稳定的措施予以落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