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建立途径-绿色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伦理思考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建立途径-绿色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伦理思考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是基于自然资源的这些性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自然资源在市场环境中的配置,必须首先应当有相应的资产产权的保障。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的明确有助于企业与个人各享其权,各担其责,减少权利与责任的混淆与缺失。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建立途径-绿色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伦理思考

1.完善立法与制度,建立完备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法律体系与制度保障

生态文明的法制化建设是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自然资源的强有力的保障,1973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环境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对环境保护建立法律法规的起点,经过之后立法的不断完善,如今,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其中,在2002年,我国出台了第一部循环经济的法律《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环境保护法的出台,给企业在生产活动中所应当遵循的规范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在完善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同时,对企业而言形成了一种强有力的限制与制约,避免了企业在对保护环境这一社会责任的落实中推诿与逃避。立法的关键正在于能够将相关责任具体到企业生产活动的每一个细节,在对企业的追责中做到“有法可依”,完善保护生态环境追责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在制度建设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具体而言,就是要进一步对水流、森林、草原、山岭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明确、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这是新的历史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创新性内容,就生态文明建设本身而言也是一个全新的词汇。现有的经济学观点仍然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调配寄托于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基于“资源稀缺性”的假设:资源稀缺的现实使得在对自然资源的使用过程中产生明显的竞争性与排他性。也就是说,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某个人或某个企业对资源的使用,必然将导致其他个人或企业对该资源的使用数量的减少;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只有相应的自然资源的所有者才能够对其加以使用。正是基于自然资源的这些性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自然资源在市场环境中的配置,必须首先应当有相应的资产产权的保障。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的保护就是通过政府或企业社会组织的介入,为那些没有能力或条件保护自己财产的人签订社会协议,从而保证个人的资产产权不受他人侵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的明确有助于企业与个人各享其权,各担其责,减少权利与责任的混淆与缺失。

2.提高公民与企业意识,维护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合理性(www.daowen.com)

法律与制度的建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而公民与企业生态、环保意识的提高则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长期而稳定的保障与持久动力。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意识的建立,首先基于对自然资源的正确认识,而对自然资源的认识必须在人与自然之间所应当建立的关系这一价值观中展开。传统价值观认为,人与自然之间应当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生态文明则强调“人与自然是协调发展、互利共生的关系。因此,人类改造和利用自然有一个限度,超过这一限度就会导致生命维持系统的破坏,所以,需要把人类活动限制在某一历史时期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限度内。”[1]对自然自身限度的认识为人类在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中,重新审视自然资源的有限性提供了有力的基础。

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一方面体现在自然资源本身的存储量有限,经过长期的开发,诸多自然资源已然面临短缺甚至枯竭;此外,有限性同样表现在自然资源可利用范围的有限。即应当树立明确的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意识,并非任何企业都能够对任何自然资源无限制地加以利用,“无偿使用”自然资源的时代已经终结,伴随着“无偿使用”而来的“无限制使用”导致了自然环境与自然的严重问题。价值观的改变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变人类利用自然的方式,在明确自然资源资产有限性与归属性的前提下,规范对自然资源的开采与利用,限制以往无限制与无归属的使用方式,将有助于对自然资源使用的合理性与可持续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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