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方面是经济人的化身,一方面也因承担着相应的道德责任而成为了“人格化”的经济人,因此,企业是“区别于纯粹的经济人、道德人的所谓经济道德人,”[7]企业作为经济道德人,其本身除了经济人的性质外,同样担负着道德人的相关责任与义务。
斯密在其《国富论》中指出:“每个人都在努力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达到最高程度,……他们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8]因此,经济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根本目的的指引下,同时能够实现“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亦即是说,经济人本身包含着一定的道德内涵,可见,斯密已经在努力将经济人与道德人之间的裂痕加以弥补,并试图实现一种对“经济道德人”的重构。这是“经济道德人”的萌芽。此后,西方主流经济学虽流行经济人假设,然而约翰·穆勒仍旧倾向于对经济人假设作出道德层面的回归。“人的一生中也许没有一个行为除了单纯的财富欲意外不直接或间接地受其他冲动的影响”[9],而这些“其他影响”就包括了伦理、道德范畴在内的诉求与规范。在马克思的意义上,“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促使资本家改善剥削手段,使得资本有道德,资本文明化。其实,资本家此时就充当了经济道德人的角色。”[10]
此外,对于经济道德人而言,其存在不可能是抽象的,而必然以一定的社会形态与历史状况为基础,因此,企业在拥有自身的内部结构与运行机制外,还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生态、自然生态以及社会—自然生态之中。以上三种生态环境共同构成了企业生存的外部环境的基础,然而,企业存在与发展的现状却并没有呈现出对此三种生态环境的重视与保护,相反,近代以来在功利主义及以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目标的企业运行目标下,企业生存曾在很长时期内经历了道德荒芜与恶性发展的困境。正是由于企业运行的现实与其应当具备的道德属性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裂痕,使得当下弥补这一裂痕而使得企业获得良性的发展成为必要。(www.daowen.com)
对企业生态价值的审视,在过去的几百年中都在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与现代经济学的视域中进行。三者对于企业生态价值的审视都在“工具理性”的基础上进行,并在引导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这种一致性而呈现出某种合力。帕斯摩尔认为:“没有一个论据是有说服力的证据;所有的论据都承认,经济的考虑(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在某些情况下是应该超过对自然的保护。”[11]可以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企业运行与生态环境的保护之间并无直接关系可言,在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所产生的费用中,企业只是缴纳了相当有限的一部分,而给了社会成本以压力。企业作为经济道德人的发展逻辑,始终不会将真正的生态伦理与道德价值作为企业运行的重要内容来看待。“一个经济人在市场上看到满意的东西时会根据自己的多种自我利益和偏好自由地做出选择,但利他的人则会关心哪些外在于市场体系的社会成本(消极的和积极的)。”[12]
企业在近代经济学所依赖的价值基础上运行,必然导致与其相应的结果。首先作为经济人而存在的企业,自身要排除自我利益与工具理论的动力指引几乎是不可能的,现代经济学所要实现的伟大抱负对现代企业运行的要求,正在于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企业生态伦理的要求则在于,引导企业平衡创造企业经济效益与实现企业生产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企业应当在传统经济学规则与价值体系的影响下同时顾及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从而实现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这是当下伦理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对企业发展所进行的时代性的重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