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气候变化认识的深入、环保意识的增强,监管当局、投资者、社会公众以及更大范围的利益相关者开始关注产品和服务的碳浓度、公司的碳足迹,来自气候变化的有形风险、监管风险、供应链风险、产品和技术风险、诉讼风险、声誉风险、竞争风险直接影响公司的成本水平、资产组合以及供应链的选择。资本市场逐步认识到全球经济向低碳形式的转变对企业竞争力和长期价值评估的重要影响(GS Sustain 2009)。通过碳信息披露,向资本市场传递企业与碳排放相关的信号,进而最终影响企业价值(Matsumura,2010),引起市场资源在成功进行碳排放管理的企业和忽视碳排放管理的企业之间的再分配。
2007年9月,来自美各地的环保组织、投资者、政府官员向SEC提交请愿书,希望SEC出台企业气候变化信息披露《解释性指南》。二十多家机构希望SEC发表指南协助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公布气候风险对企业运营产生的重要影响,这些机构在2008年和2009年提交的补充请愿书中又再次提及相关问题。2010年1月27日,SEC通过投票表决,首次要求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披露可能给公司商业运营带来潜在风险的气候变化因素,以便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2月2日,SEC发布了《解释性指南》,对上市公司有关气候变化信息披露进行指引,以帮助上市公司决定何时及应否公布与气候变化相关的事项,警告投资者在其底线上任何可能来自气候变化风险的潜在因素。投资者对气候变化风险的关注将可能通过资本市场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2009年10月30日,美国环保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以下简称EPA)发布了《强制性的温室气体报告》(Mandatory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es Final Rule),自2010年1月1日起,化石燃料和工业气体供应商、汽车和发动机制造商、GHG年排放量超过2.5万吨的设施向EPA提交GHG年排放量报告,这也是美国首次对该国GHG排放设施进行数据收集,这些设备的排放量约占美国排放总量的85%。政府的管制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影响企业进行减排的具体行动和未来的发展方向。(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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