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强度是指某一个时间段内的单位GDP产生的碳排放量;总的排放量主要是指排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的总量。大多数城市都采用了限制总排放量的目标,这是因为总排放目标比限制人均排放或碳强度的目标严格。比如,前伦敦市长Ken Livingstone于2007年2月发表《今天行动,守候将来》(Action Today to Protect Tomorrow),2025年将二氧化碳排放量降至1990年的60%是设定的减排目标。同年,伦敦市政府颁布了《市长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计划》(The Mayor’s Climate Change Action Plan),为了解决有关绿色家园、商业、能源效率和运输等相关问题,在每种行动与方案中都制定了很多具体的措施和目标。《市长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计划》中的减碳目标设定为在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26%~32%,2050年减少60%,并依此制定了减排措施。
如果人口数量或人均GDP比人均减排或碳强度增长得快,人均碳排放目标或碳强度目标则为总排放量留下空间。碳强度减少不一定意味着真实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作为衡量进程的重要手段,要谨慎应用碳强度。在设定碳减排目标时,应考虑能效与节能、燃料替代、碳捕获与碳封存以及人口控制等因素。(www.daowen.com)
减排目标的先进性与可行性是设定城市减排目标时应遵循考虑的;注意减排目标的全民性,减排目标中应包含人均指标,强调每个公民在减排中应做的贡献;同时,应开展区域的气候风险变化评估,对气候变化可能造成的地方物理效应应进行科学分析,取得更多的利益相关方对温室气体减排方案的支持。评估的内容应包括:气候变化对生态和经济风险的分析;居民、企业和政府对即将发生的气候变化所作的应对措施的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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