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后国际上对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逐渐丰富起来。教师的专业精神具有内隐性的特征,它一旦形成就会不断优化教师主体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进而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良性发展。专业知识是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条件,是教师应该具备的符合时代发展、顺应幼儿需要的广博知识。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

(一)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含义

1.教师专业发展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师培养和发展成为社会热切关注的重要主题,对教师的关注经历了“专业化—专业成长—专业发展”的转变。随后国际上对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逐渐丰富起来。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美国掀起教师专业化的浪潮霍姆斯小组在1990年在《明日之教师》中提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明确指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体现了国家对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高度重视和追求。

长期以来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教师专业发展”进行了不同的解释。其中国外学者霍伊尔(Hoyle)认为教师专业发展是指在教学职业生涯的每一阶段,教师掌握良好专业实践所必备的知识与技能的过程。[1]富兰和哈格里夫斯(M.Fullan&A.Hargreaves)指出教师专业发展,既指通过在职教师教育或教师培训获得特定方面的发展,又指教师在目标意识、教学技能和与同事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进步。[2]国内学者叶澜认为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的专业成长或教师内在专业结构不断更新和丰富的过程。[3]总而言之,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多层次、多等级的发展过程。

2.幼儿教师专业发展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专业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学前教育和幼儿发展的质量。1903年,湖北巡抚端方根据张之洞所定章程在省城武昌阅马场创办幼稚园,这是中国第一所幼稚园,开创了我国幼儿教育的先河,湖北幼稚园还附设了我国最早的幼师学校女子学堂来培养幼儿教师,至今我国幼儿教师教育已经走过了一百余年的历史,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也获得了巨大的进步。近年来随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颁布,更加明确了幼儿教师是对孩子一生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专业人员,充分肯定了幼儿教师的专业地位,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日益成为教育中的焦点问题。

依据对教师专业发展概念的理解,当前对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解也颇为丰富。有学者认为教师专业化的实质内涵是指教学的品质和教师的主要行为表现。[4]有学者认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是幼儿教师在其专业生涯中,习得幼儿教学的专门知识与技能、内化幼教专业规范、形成幼教专业精神、表现专业自主性并实现专业责任的历程。[5]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包含三种基本含义:一是指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二是指推动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也就是教师教育;三是兼具上述两种含义,认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既是一种过程,又是一种目的,是一个内涵丰富、动态持续的过程。

(二)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

美国幼儿教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以下简称为NAEYC)作为一个民间组织,正式成立于1926年,发展至今已经是全球最大的致力于为0~8岁儿童教育与发展服务的综合性机构,NAEYC在1993年发表的《早期教育专业化发展的概念体系》中指出,幼儿教师的专业化应体现在:对儿童发展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体悟,将心理学教育学知识运用于实践;善于观察和评量儿童的行为表现,以此作为课程计划的依据和设计个性化课程的依据;善于为儿童营造和保持安全、健康的氛围;计划并履行适宜儿童发展的课程,全面促进儿童的社会性、情感、智力和身体方面的发展;与儿童建立积极的互动关系,成为支持儿童发展的重要力量;与幼儿家庭建立积极的有效的关系;支持儿童个体的发展和学习,使儿童在家庭、文化、社会背景下得到充分的理解;对教师专业主义予以认同。[6]庞丽娟教授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教师要求的新精神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一般趋势出发,较为具体地说明了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素质内涵。她指出,幼儿教师专业素质应包含六个方面:(1)对儿童和儿童发展的承诺;(2)全面、正确地了解儿童发展的能力;(3)有效地选择、组织教育内容的能力;(4)创设发展支持性环境的能力;(5)领导和组织能力;(6)不断地专业化学习。[7]教育部2012年颁布出台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明确指出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构架包含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三个维度。基于相关文献、政策和实际情况,本书认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1.专业精神(www.daowen.com)

精神是理性的产物,是主体对世界的感知、理解、反思和实践,并通过具体活动得到外化和显现。教师专业精神是教师在教育场域内所传递出的对职业一致而平稳的认同感、责任感、奉献意识和积极专业意识的价值追求,是教师对教育行为所秉承的一致、连贯、自觉的行为。[8]专业精神同时是幼儿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叶澜教授认为教师专业精神包含专业理想、专业态度、专业动机和职业满意度等几个方面。由于学前教育的特殊性,幼儿教师专业精神的形成也存在鲜明的个体差异性。基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共性,我们认为幼儿教师的专业精神是幼儿教师所持有的专业认同、专业态度和专业美德,三者彼此独立又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幼儿教师的专业精神。这种内在的精神力量能够帮助教师拨开教育教学中的层层迷雾,抵挡教师职业生涯中虚无感和倦怠感的入侵,引领教师走向职业自信和专业发展。教师的专业精神具有内隐性的特征,它一旦形成就会不断优化教师主体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进而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良性发展。

2.专业知识

我们常说:给孩子一杯水,我们要有一桶水。幼儿正处于人生的萌芽阶段,对世界充满好奇心和探索欲,这就要求幼儿教师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是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条件,是教师应该具备的符合时代发展、顺应幼儿需要的广博知识。舒尔曼(Shulman)认为,教师教育要强调理解和推理、转化和反省这一教学理念,根据这一理念,教师必备的专业知识至少应该包括如下方面:学科内容知识、一般教学法知识;课程知识;学科教学法知识;学生及其学习特点的知识;教育情境的知识;教育目的与价值的知识。斯滕伯格通过教学专长的模型分析教师的专业知识,认为教师专业知识包括内容知识、教学法的知识和实践的知识三个方面。李崇德认为教师的专业知识应当包含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实践性知识和文化知识等四个方面。2012年教育部颁布出台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在基本内容中明确指出幼儿教师专业知识包括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通识性知识三个领域,并对每个领域做出了详细的要求。(如表5-1)

表5-1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3.专业能力

优秀的教师必须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因此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也是专业能力不断形成、熟练、提升的过程。幼儿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指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下,幼儿教师顺应时代要求,在幼儿教学活动中充分运用本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和个人智慧,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地发展,并达到教育专业组织认可水准所体现出来的行为。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同样的对幼儿教师的专业能力做出了说明,认为幼儿教师的专业能力包括环境的创设与利用、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等七个领域,并对每个领域做出了详细的要求。(如表5-2)

表5-2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专业能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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